香港警察,知法犯法,卑鄙無恥,下流賤格

2019/09/0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什麼送中、五大訴求、CHINAZISM,我通通不說,小市民一個,不懂政治,OK?我只想針對警隊昨晚一連串做法去講,假扮抗爭者去拘捕、在維園開兩發真槍、在太子站無差別追打市民,這是維持社會治安的紀律部隊所為嗎?抑或是脅「止暴制亂」之名破壞社會安寧的恐怖分子?
假扮抗爭者已不是第一次,利用擺平黑社會的手段對付爭取政府回應訴求的年青抗爭者,恰不恰當?假如你仍可接受,那麼拉著被捕人士的衣領,拖行一段距離,險些令被捕者窒息,又恰不恰當?參與非法集結、掟汽油彈屈抗爭者縱火,算不算知法犯法?正常圍捕沒問題,但用下三濫手段,吃著納稅人出的糧,做違逆人性的事,知法犯法,敢問交稅養有牌爛仔幹什麼?
開真槍,網上流傳「臥底於被識破身份而被圍剿後連開兩發真槍」,上文已講做臥底不對,被人發現,心中理虧,就拿別人的性命祭旗。你做了陰毒事受些後果不可以,人家沒做陰毒事揭發事實追究責任就要賠上性命,世上有如此便宜的事?就是因為你是警察,有特權大撚哂?完全講不過去。假如六一二已證明警察是殺人犯,八三一維園兩槍更是鐵一般的證據!殺人填命,威脅捉其兒子去雞姦,跟其妻子玩 3P,甚至「紅燒狗肉煲」呼聲不絕,是有原因的,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至於太子站無差別追打市民,此和元朗恐襲何其相似!白衫社團人士出手,勉強辯解,還可說警察只是消極配合。今次倒是速龍親自入車廂無差別打人!打人之後尚要矢口否認!什麼叫做「有示威者喬裝市民」?使用「適當武力」?只懂說「有激進暴力示威者,在港鐵旺角站衝擊客戶服務中心及毀壞售票機。示威者亦在港鐵太子站內襲擊市民,毀壞站內設施」,卻對有藍絲廢老拾起鎚仔打人、有小朋友被速龍打到頭破血流、救護員哀求入站救人不被批准、三名救護員被面壁等隻字不提,此不是選擇性失明,有意袒護嗎?
面書專頁「全民制憲」還原真相:「太子站成件事係:手足上晒車想走,喺車上面嘅廢老打鳩佢哋叫佢哋落車,手足落車後廢老仲搵嘢掟佢哋,仲拎鎚仔出嚟打手足,先搞到雙方對峙。而喺狗隻落月台之前,佢哋已經嘗試走緊但啲車全部都停喺月台唔開。」警察封站、港鐵唔開車、廢老阻止手足上車,更似是一個局,為圍捕抗爭者,不惜犧牲無辜市民,魔警思維都算恐怖!
別再振振有辭說什麼維持法治、止暴制亂,清代學者戴東原譴責「以理殺人」,大條道理用孔孟的良知道德禮教去迫害人都是錯,更何況用維持法治、止暴制亂去傷害普通香港市民?維持法治、止暴制亂是有底線,底線即尊重人權、尊重人作為一個有尊嚴的個體。超越了底線,什麼維持法治、止暴制亂都是大話,實際是為非作歹,肆意作惡。
網上有一份「絕密」文件,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知會深圳指揮部,「如在緊急情況下,透過自願者令香港警察英勇殉職,以吸引媒體的眼球集中在暴徒上。」
「自願者」該指假扮抗爭者的魔警,「吸引媒體的眼球集中在暴徒上」從昨晚魔警掟汽油彈獲得證實,文件應有相當可信性。下一步就是看何時有「香港警察英勇殉職」。
仍是那句老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習近平、林鄭叫你做,你可以選擇不做,或者 hea 做,你認真做,責任就在你身上,惡聲一定向著你,你為何不反抗?
有朝一日,兔死狗烹,鳥盡弓藏,請勿慨嘆,魔警們,you deser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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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闡述及析論歷史、哲學,兼及文學、通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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