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教育的黑暗內幕,這次來談談視障者在職業上的困境。你可能會認為做按摩就萬無一失了,能賺很多錢,事實不然,按摩的起頭是職訓,職訓是辛苦的,接下來是考證照,考過了以後須先行到外面的按摩店去學習職場經驗,而在人家的店做按摩師須看抽成多少,有三七或六四抽成,也就是按摩師賺七成或者六成,老闆抽三成或四成的機制,而且還得看顧客要找男按摩師或女按摩師而定。如果當天要找男按摩師,那麼女按摩師雖有到店裡卻沒有收入。這有點像「兄弟爬山,各憑本事」,而不是像上班有出席就有錢領的方式。
再來提到一些在現實業界失敗的例子,不限於按摩,你可能認為視障者就去做按摩就好,這觀念不改真的很糟糕。有一些不走按摩,卻走其他行業失敗的例子,我的朋友有因為走特教教師,該校為非視障的特教學生,我不清楚它發生了什麼事情,只知道他覺得自己不能符合學校校長與學生家長對一個特教教師的期待,於是在通過特教教師甄試後,只做了一個月就離職了。後來他去做中華電信客服,做了一陣子又不知為什麼離職了,又轉往考行政「公職」之後就無下文了。
另一個案例,考上特教老師後,因為學校不提供教材加上該校偏遠,而沒有去任職,轉考教育行政高考,考了好幾年後,終於考上了,卻在訓練後的檢核時,考核官不讓她通過,於是得再重考「重新來過」。另有原先走社工後來卻轉走按摩的例子,這些都是視障者,而按摩也有輕度、中度的人在從事。
成功的例子,是一個盲人朋友走特教教師的,她是剛好有個機會,視障巡迴老師有缺額而讓她考上的。還有一個是盲人做社工多年的。而吾人想提倡的是,走出暗魔界,從事不一樣方向的職業種類。這得等待決策者的改變與業界的觀念改造。
(註:以下是要講作者是師範體系學校的國文系學生,是嗎?)
以我為例。原先想做的職業是教師,我是師範體系國文系的學生,也實習過了,不過教師檢定未通過後,放棄此一路線,轉換跑道。第一時間想做廚師、烘焙師之類的手作業,也花了時間與交通費去學了烘焙與電鍋菜,不過因業界都考量到工作環境與器具對我有危險,而無法聘請像我這樣的人,又有另一個理由是他們已有請身障者,這個議題下段分曉其利弊與改善方式。而後改走寫作路線,不過寫作並不是穩定收入,也不是每次都有收入,而後就是希望等待大環境的改造了。
我們希望的是不被設限在某特定幾種行業,如:按摩、公職、街頭藝人、客服、聽打等已一直有職訓或者有先例的工作職類,這樣有點像已設定選項的選擇題,讓人從中選取其中一項,有點半專制的作法。民主社會下應是還給我們全面性的自由選擇權。再說有部分的視障者合併有聽障,那麼客服、聽打的條件之一就是聽力要正常,這兩個就無法讓視、聽雙重障礙者勝任。即使把僱用身障比率設定了,但是沒有分帳別,是不合理的,先說原本就有一些違反比率原則而不怕受處罰的公司或業者不雇用外,另外也會以他們已經有僱用身障為由拒絕後續求職者,可是不同障別的需求並不一樣,被設限框架的職場現場需面對的也會不同。
因此建議以比例原則,增加一條分障別、分等級的比例,因為即使同障別也會因不同程度而有不同的考量因素。真心期望未來決策之業者能夠開發更多的按摩職訓或客服、聽打、行政以外類型的職訓課程,也希望我的建議能獲得決策者採納。另外一提,更希望職訓的地點能夠離居住地所在縣市最近或為所在縣市內舉辦。願不會再有更多失敗的案例了。
圓文發表於:新意新公民議會
在回信中包含原信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