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空心二胡
剛剛在外站看到有人提到華人社會中的女權運動處境,內容說女權經常被分化好壞,並且將所謂的“壞女權”稱為“女拳”、“拳師”。
其實這個稱呼還蠻……文雅的。
首先從脈絡來看,女權運動從工業革命開始到現在,哪個沒有做過暴力抗爭?有看過電影《Suffragette》都知道當時性別運動者為了爭取參政權,還不顧生命危險跑到賽馬場被馬撞死。
至於二十世紀以後,類似的抗爭就不用說了,所以對於“女拳”這種稱呼,我還覺得蠻幽默的,我甚至覺得每個女權支持者都應該要擁抱“女拳”並且用幽默的態度去看待這種詞彙。
當然這只是開個玩笑,基於女權運動的原則我也不會真的去擁抱“女拳”汙名;而且這標語也不是我發明的,這標語的起源是來自於一個因“百吻巴黎”一炮而紅的網紅楊雅晴而發明的。她在一次演講中提到“擁抱蕩婦汙名”,於是在台灣所謂的“蕩婦運動”就這樣出現了。不過也不知道是不是香港被台灣影響,香港也出現所謂的“蕩婦遊行”,而台港兩地的性別運動者都以為只要“翻轉蕩婦汙名”,當人人都是“蕩婦”的時候,就沒有人會用蕩婦去羞辱和分化女性了。
我看到這個運動時我忍不住翻了好幾個白眼,原因就如
基進女性之聲的官方部落格所言,蕩婦羞辱的根源本身就是仇女的行為,並且依照她們的官方臉書專頁所言,如果蕩婦這一詞可以“擁抱”,可以讓這個仇女言論正常化,那麼男生發明更難聽的“母豬”、“破嘛”,我們是不是也要擁抱?我們是不是只要擁抱任何把女人罵得很難聽的言論,才能叫“進步”?才能叫“正常”?這簡直是荒唐!
我的想法跟基進女權團體是類似的,原因是因為打從一開始就是羞辱女性的詞彙,無論它的目的是什麼,它始終都不對不是嗎?我們難道不應該是要讓社會大眾不要再發明那些羞辱女性的詞彙,而不是說“只要我們讓他變成‘正向’的詞彙,就沒有詞彙可以罵我們”。
我說實話我發現兩岸很多女權支持者很怕使用“女權”這一詞,因為他們覺得用女權的都是反女權的“男權運動者”使用的,所以你用“女權”這一詞就是“反女權”並且被主流女權支持者扣帽子說你是反女權的沙豬。我覺得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當前女權運動者的心態,就是儘管女權運動者一再的說要“衝撞體制”,但實際上還是非常怕男人生氣,他們嘴上說不在乎反女權的男人怎麼想,但實際上他們很怕這些反女權的男人,好像“女權”這一詞被“反女權”污名化,這個詞就“廢了”,就“不能使用”了,然後就要發明一種翻譯法去解釋這個運動,然後說用這個詞的才是“真正懂性別的”。
不是這樣好嗎!
難道問題的關鍵點不是無論今天這個詞被反女權怎麼污衊,依然改變不了女權運動的本質就是性別平權運動嗎?為什麼要因為女權這一詞被反女權黑掉,你就不敢用?你什麼都不敢,你要怎麼做性別運動?你這麼怕男人,你怎麼有臉說你在衝撞體制;翻轉性別?
因此我們要釐清一些事情--儘管你之所以支持女權是因為你有“故事”,你要了解的是,一個存心要詆毀女人的文化並不會因為女人接受並且“翻轉”這個詞的意思,就改變這個詞本身的仇女意義;當然一個性別運動的名稱,也不會因為反女權抹黑這個名稱就讓這個社會運動臭掉。所謂“玫瑰改了名字還是一樣香”,一個名詞不管它怎麼被試圖改變它的意思就會改變它的本質。
今天我們要改變仇女文化,我們要做得還是在於面對父權社會的話語權暴力,以及對於這個勢力我們必須要擺出無懼的態度,我們才能真正去改變仇女文化。如果你自稱自己是女權,但是你卻這麼在意社會怎麼定義女性,你這麼在意社會怎麼定義女權,你要怎麼進行這個運動?你乾脆就不要搞了!
無論今天我們被形容成“拳師”這種無傷還有點好笑的嘲諷,還是惡劣到像“母豬”之類的侮辱,我們必須要堅持自己的堅持,我們不應該因為社會說什麼就鴕鳥心態,以為改一個解釋就能改變全世界對自己的解釋,因為你就算給自己解釋,別人還是會給你解釋,面對源源不絕的解釋,你應該要更有底氣的對抗這些解釋,而不是說你被別人解釋了,你就覺得“只要我改變它意思就好”。老實說,如果社會運動這麼簡單,也不需要社會運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