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我覺得這個是律師,很重要的技能。一定要很會寫訴狀,當律師才會走得遠。如果我從當法務助理就開始接觸這個東西。如果我想當律師的話,律師生涯上來說會比較好。
Q : 但你原本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現在是在銀行?
A : 在律所工作的時候,我發現律師在忙的時候,可能 7 點就要進律所,然後一直工作到 10 點 11 點。其實是滿辛苦的,我會希望我可以追求一個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所以我發現律師的工作性質,沒有那麼適合我。所以我決定,另尋別條道路。
Q : 那當初你選了哪些條路?
A : 法律系畢業有很多路可以選擇,可以去企業或是銀行。如果他們有法務部門的話,可以進去當法務助理。那時候我選擇銀行是因為,我表姐在銀行工作。那他有提供我一些資訊,譬如說我可以去金融研訓院,看哪些銀行釋出招考訊息。點進去的簡章,裡面都介紹的非常清楚,包括說這次招考招哪些職缺,我看到的有法律助理,跟法律有關的,還有法律組的行員,然後你進去是幾級等、薪水多少,都寫得滿清楚的,相關福利上網查也查得到,很透明,所以我選擇去銀行。
Q : 那你現在在銀行工作,一天的工作內容大概是什麼?跟法律有相關嗎?
A : 我們的銀行是需要從基層做起,那我就是從櫃檯開始。我自己本身對金融也滿有興趣的,我大學的時候,其實是商學院跟法律系在做選擇。那時候因為如果我選法律系的話,可以讀到比較好的學校,因為分數分布的問題,所以我選擇了法律系。我現在銀行,有機會接觸金融這塊,我覺得也是滿開心的,可以探索一下自己別的可能。那法律的東西,其實在銀行也滿常用到的,譬如說票據法、銀行法,在招考的時候就會考。其實是學以致用,還算是在法律的路上,不用擔心說,大學所學得會派不上用場,其實滿多地方用得上的。大家可能覺得銀行3點半就下班了,下班之後,我們還要做一些幕後的工作,譬如說結帳,像我現在是在做洗錢防制,那也是跟法律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