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束快樂的一個月基礎訓練之後,
隔天又回到事務所接著完成剩下的實務訓練,
本來想說實習律師壓力好大好忙,
不過拿到律師資格轉正職之後,
才知道,老闆「正式」的壓力來了,
之前只是對實習生的前菜,已經大大手下留情。
結束實習之後,把律師訓練所網站下載的文件,
給老闆簽一簽,寄回律訓所,拿到實習合格證明,
再加上之前已經拿到的律師證書,
馬上就到律師公會繳了三萬多塊入會費(令人驚異的貴,好在是老闆出),
之後就可以開始正式執業。
到此為止,總算心理上從法律系畢業了,
就好像拿到獵人執照還不算,學會念能力才是真正考試及格的感覺。
在真正進入業界之前,
總是聽說實習很難找,流浪律師很多,讓法律學子各個膽顫心驚,
不過以我的例子來說,
不是學霸,也不是長袖善舞,更沒有精通外語等特殊技能,
還是順利找到實習,通過訓練,事務所轉正職,
所以有疑慮的學生,往前進就對了。
現在就生活在卷宗堆裡面,不過也是自找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