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貼文也算一種文案呈現的型態,跟大家聊一聊最近火紅的兩篇網路貼文的一些感想。
豬揚色變事件引火點就是一則微博貼文,這則貼文一方面被堪稱為分手範本,一方面也有專家提醒造成流行會有不良影響。
後續討論涉及這兩篇貼文,還沒追的人可以點擊連結補一下。
鄧醫師逆風發文https://buzzorange.com/vidaoran%E2%80%A6/2020/%E2%80%A6/24/love-about-cheat/
我想,畢竟小豬跟周揚青的事件情節實屬特別嚴重,再加上是公眾人物,所以這樣的神展開算是自然。
至於鄧醫師貼文雖然爭議頗多,還被網友戰到關站,但是這篇文章確實提醒了我一些觀點:
文章裡提到她的擔心:「我(指孩子的OS:)也來寫一篇,讓大家都知道他(她)的真面目?」這句話提醒我,如果孩子開始模仿這個模式,結果會不會帶來更多傷害?畢竟並非公眾人物,所遇到的大多不是豬揚等級的事件,適合用一樣的方式嗎?來想想,如果公審分手開始成為流行,民眾開始模仿這樣的方式,會發生什麼問題?
公審有沒有可能變成霸凌?
例如:
網路聲量高的人,比較習慣使用社群者,是否就比較容易發動攻擊不順眼的對象?
那這樣衍生的問題是:渣男或渣女標準如何定?主觀認定?還是投票決定?輿論有沒有被捏造的危險?畢竟我們都只是聽片面之詞,未經查證,有沒有可能會被帶風向而不自知?而爆料者講得又到底是不是事實?但是無論是真是假,傷害一定都在。
老實說,若這件事情當八卦看真的精彩,心裡也覺得周揚青簡直女力大暴發,不過,建議保留一點懷疑心
我們又真的知道多少?男女主角雙方到底其中發生過什麼事,到底彼此該負多少責任,到底實際情況如何,實情究竟有沒有被加油添醋?
不知道。
在資訊不清楚的前提下,若當公審變成一種流行,那會不會變成霸凌的工具?鄉民會不會變成加害的工具?
對於這個事件,不要習慣二元對立的思考模式。
一碼歸一碼。
公審的方式,也許適合這次豬揚事件,但是可能不適合其他對情侶分手,因為前提不一樣。
反對公審,不代表周揚青是錯的。支持公審,不代表周揚青是對的。甚至反對或支持的決定,其實也是因地制宜的。畢竟行使「公審」不是周揚青的專利,
我們討論的不只是豬揚的事情,而是擴及了這個社會,適不適合普遍的泛用公審這個行為。
對於特殊事件,難以透過其他管道伸張時,網路公審確實可以透過輿論,討回公道。但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日常裡,很多事情的是非對錯,可能不是那麼大是大非,更多時候是彼此都有責任。若把公審變成推卸責任的利器,去把本來應該彼此尊重的事情,變成單方面的責任,那公審就會變成霸凌。
所以,你覺得公審到底行不行?還是有條件的行?或不行?對你而言,什麼樣的條件下可以或不可以公審呢?歡迎你跟我分享,你的看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