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認識的黎巴嫩室友Lea有次在廚房給我看她朋友結婚的影片,新娘和親戚、朋友一路上跳舞,一旁有樂隊奏樂,熱鬧歡快。
「我過去參加過的台灣婚禮幾乎沒有跳舞的環節。」我這麽和Lea說,她震驚:「怎麼可能?那你們在婚禮上做什麼?」
「喔,就⋯⋯吃一整桌的食物,看台上樂隊表演,或者新人自己表演。」
「所以真的沒有跳舞?」讀舞蹈治療的Lea再次確認。
「至少我參加過的沒有。我知道有人唱歌進場、有人有鋼琴現場伴奏、投影播放新人的成長照片,但就是沒有大家一起跳舞。」
我想起曾經有位親戚在婚禮席間突然站起身,隨著音樂開始跳舞,眾人坐著,凝視著她,她的妹妹露出尷尬的神情,低下頭小小抱怨了聲:噢姊!
和我同桌的親戚們多少知道她有精神病史,然而那一瞬間,我覺得她才是最融入婚禮這個情境的人——因為快樂,所以跳舞。
後來有次和Lea和舞蹈治療系的同學們一起去威爾斯旅行,發現她們不論何時何地都可以舞動肢體,只要店家有音樂就可以。沒有音樂?Lea早就在背包裡放了迷你藍芽音響,即使在空曠的公園也可以跳popping。
我從來就不是對在眾人面前跳舞這件事感到自在的人,一開始她們邀我一起律動,我推託:「可是我不會跳舞。」
「我最討厭有人說不會跳舞!」來自希臘的X大叫。
「對,沒錯!你一定會!」來自德國的D附和。
這簡直就像動畫〈料理鼠王〉裡廚神說 ‘Anyone can cook!’ 的台詞,只不過她們的主張是 ‘Everyone can dance!’
每個人都能跳舞,只要你想,甚至可以在威爾斯鄉間無人的大馬路上自己編曲、自己作詞、大跳特跳。
旅程結束回到倫敦,在任何有音樂的地方,酒吧或商場,我的手腳都會律動起來。
對Lea來說,快樂時跳舞,不快樂時也跳舞,跟著節奏起舞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不論你是否學過芭蕾、現代、國標舞,無關乎你是否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