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應該要跟老闆說,讓你們多加一張床。」
跟我們同樣在亞馬遜當志工的加拿大女生忿忿不平的對我們說。
被跳蚤強烈攻擊之下,我們腳上多了不少被叮咬的傷口,傷口又紅又癢,很難受。在亞馬遜叢林的這幾天,我們兩個同睡一張單人床,彼此之間睡很近的下場就是溫度跟著提高,傷口也癢了起來,整個很難睡。
在打掃阿姨的幫忙之下,我們才換了一張床。這是旅行中第二次思考,為什麼我要忍耐?
時間拉回在臺灣工作的時候,當時臺灣勞基法規定,勞工在進入公司的第一年就享有七天的特休,但同事每當要休超過四天的長假就常常被老闆噹,造成自己就算有特休也不敢連續休太多,被老闆情緒勒索,覺得自己休超過一個禮拜的假,工作肯定不保。
於是我們忍耐,把這些不滿都吞了下來,看做職場文化的一部分,也不敢挑戰老闆的權威。
這趟旅程總共打工換宿四次,不合理的待遇也時常發生。第一次打工換宿,在波士尼亞的首都塞拉耶佛,那時我們在山腰上幫忙蓋小木屋,雖然提供吃、住,但住的品質不好,我們只是包著睡袋,躺在沙發上睡覺,看著先來的英國志工們住在樓上睡著床墊,我們心裡不好受,雖然不公平,但我們不敢說,心裡告訴自己,反正再待一個禮拜就可以走了,所以一直隱忍著。有天晚上,老闆和朋友出門也帶上英國志工們,一直到深夜,當天晚上她們想回家卻遭到老闆朋友譏諷,經過了一番爭執,他們一氣之下隔天一早打包好行李就離開山上。
雖然她們走了之後,我們順理成章可以上樓去睡她們的床墊,睡覺的問題雖然解決了,但分析了一下,之前英國志工跟老闆也處得不錯,為什麼只因為這件事情不開心,她們就要冒著隔天找不到投宿地點的風險提早離開?
這是我第一次問自己,為什麼我們要忍耐?
她們一氣之下就可以離開,為何我們要為了待在這裡受氣呢?
在亞馬遜叢林,再度遇到這種困境,不給我們兩張床的打工換宿,事情一再發生,連在這裡工作的加拿大女生也為我們抱不平,但這次我們一開始就沒有爭取,現在床位都已經滿了,也沒辦法順利拿到兩張床。
歐洲人只要自己覺得權益受損,就會為自己發聲,而且表達也比較大方,不會像我們悶不吭聲,如果沒有爭取到自己要的,甚至會和老闆大吵爭論,就算吵到最後必須離開工作也在所不惜。或許她們這麼做看似不給自己一條後路,行為過於自我,但難道不是其中一個解決方式嗎?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屈就在這裡工作,而全盤接受老闆給的安排?從她們身上我學到,對於老闆不公平的安排,不是順從才是好的方法,勇於表達自己想法,好好溝通才是解決之道。
最後一次打工換宿,秘魯打工換宿的老闆又突然改變規定,放假當天也不給我們用餐......
這次真的鼓起勇氣跟老闆說了,結果是,老闆接受我們的建議,他也承認他規矩沒有訂好。這次的成功讓我們退去自己的怯懦,也深信著,這些不公平的事情一開始就要拒絕,並且申明自己的要求,不能這樣受人擺佈。
以前的自己有種奴性,對於不合理的事情總是隱忍,不敢跟老闆溝通。現在的我們更懂得發出疑問,為自己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