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工作者在台灣本來就十分辛苦,雖然台灣近十幾年來產官學大力推廣「文創」產業,但是坦白說都還只是侷限在有限的後加工商品、工藝品或是以餐飲為主的小型、微型的創業模式......〉
朋友艾瑞克是一名藝術工作者,從事的是木工藝術創作,擅長木製樂器的製作,六七年前他就開始「木湯匙」、木雕飾品的創作。藝術工作者在台灣本來就十分辛苦,雖然台灣近十幾年來產官學大力推廣「文創」產業,但是坦白說都還只是侷限在有限的後加工商品、工藝品或是以餐飲為主的小型、微型的創業模式,太過藝術性高端的產品其實很難打進庶民生活中,所以多數的藝術工作者多半徘徊在一些文創商業市集,販賣簡易的商品謀生,公家單位也樂於使用這樣速效的「市集模式」,可以立竿見影的看到人潮群聚效應,直接表現在政績KPI上。
不過這樣的模式,相對於真正有心從事藝術創作的藝術工作者而言,卻是一種飲鴆止渴的作為,以「產品」、「市場」、「消費者」三個面向而論。純藝術創作的作品無法面對同市集中,其他工業化大量製作的傾銷產品或半成品,在製程、工時、原料成本上都無法與工廠量化製作相比擬,許多攤商以獲利為導向,將工廠製作半成品加工後再以「純手工」高價品販售,這樣做除了有誠信問題外,更進而影響整體市集形象與誠信;另外,有些市集管理者以報名優先順序為導向,無法確切做到守門員的角色,讓市集出現工廠量產品與純手工藝術品共存的矛盾,並且無法做出分門別類的區隔,往往同類商品重複出現在同一市集中,價格上紊亂,除影響攤商獲利也使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產生單調感;而在「消費者」端也因對藝術商品或製作工法的知識不足,導致最後淪為以價格導向的購買模式,如同逛夜市般殺價、去尾數等、買一送一的窘況層出不窮,因此在如此惡劣的「市集模式」下,真正要做到藝術創作的藝術工作者幾乎蕩然無存。
「創意市集」的基礎構想是良善的,在當時確實也為許多藝術工作者的創作找到發表的出路,也因為擺攤的成本遠比開店的門檻低,創作商品的條件不高,只要有點藝術性或工藝性的技巧,加上簡單略有創意的發想商品就能入門擺攤,顧客一開始也會站在鼓勵、贊助的心態上,掏錢購買。也確實在其中找到許多創意極佳的作品。但是,越來越多的民間團體利用活絡地方為名,爭取政府有形或無形的補助、支援等來獲利,市集單位逐漸變多的情況下,攤位店主需求也被迫需要增加,便開始只要繳點幾百塊的場租清潔費就能參加,最後連在菜市場賣菜刀的都可以來擺。當市集不在「創意」、百貨五金都可以叫「文創」,劣幣驅逐良幣也是在所難免,更別提藝術創意早已蕩然無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