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住的小日子 – 台中時光】18/100
大一開始參加社團,最常聽到學長姊的叮嚀,就是不要忘記修戀愛學分。
雖然學長姊的提醒猶言在耳,但是這門課沒有教授,也沒有固定的教室,要去哪裡登記,怎麼開始修課?整個大一時光,我都還是一頭霧水,找不到門路。
大二之後,靠著觀摩學習來的粗淺經驗,決定放手一搏,勇敢示愛。
趁著校慶園遊會的歡樂氛圍,我買了一束色澤鮮豔的玫瑰,在系上設攤的附近,「巧遇」心儀已久的同班同學。深呼吸、挺起胸,我走向她,獻上這一束精心挑選的紅玫瑰。她笑了笑,很開心地收下,跟著身旁的閨蜜耳語幾句。溫暖的陽光烘熱了我的臉頰,我以為這就是美麗的序曲,沒想到下一幕的劇情,卻直接跳入驚悚畫面。只見她將手中的玫瑰,放在系上攤位,然後瞬間就賣給路過的陌生人,並將所得直接放入系上攤位的收銀箱裡。
「你怎麼不發火?」陪在我身邊的同學,無法相信目睹的一切。我大概是嚇傻了,所以只是喃喃地說:「東西送給她,就是她的了,她要怎樣處理,我也不能說甚麼…」在同學一陣戲謔的笑聲中,生平第一次送花給女生的景象,讓我接續好幾個月,都會在半夜惡夢驚醒,哭濕一片睡枕。
隔年,大三的我,擔任系學會的總幹事,生活忙碌又充實。校慶前一晚,在去買宵夜的路上遇到她。「明天記得要送我花喔!」她的笑容依然與記憶中一樣迷人。我遲疑了幾秒,然後回以微笑:「送花,沒問題,但不要再拿去賣了。」
幾周後,因為宣傳系學會活動,我去她的住處討論事情。寢室的牆上,掛著一束乾燥花,看起來很眼熟。活動事項談完,我們隨便聊些近況。大三之後,彼此共同主修的科目較少,平常碰面的機會不如往常頻繁。她已經有了固定交往的男友,在學校混得還行的我,讓學弟妹傳聞的花邊八卦也不曾斷過。「明年校慶,我還要收到花。」我看了看牆上那把曬乾的花束,點點頭回應了她的要求。
雖然沒能搞懂為何在接續的校慶日,我都還要送花給她?但是我們的交情沒有因為賣花事件而尷尬,反而增多了暖心的關懷,彼此以另一種方式,不讓這門學分就此當掉。
#愛是折磨人的東西卻又捨不得這樣放棄
#謝謝曾經與我一起修過戀愛學分的妳們
#大學四年是一段永生難忘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