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2016/6/20)
第三篇:政策干涉&經濟問題
【第三篇PART V】蘇格蘭、北愛爾蘭獨立
在【英國脫歐-前傳】中有介紹過,英國是由 4 個構成國:英格蘭、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所組成的,這些構成國之於英國,就像英國之於歐盟一樣,構成國在各方面也有自己的盤算與考量,而不是每一個英國的構成國都想要脫離歐盟,事實上某些構成國也從歐盟拿了不少好處,當英國脫歐,這些構成國本來的好處可能就飛了,因此如果英國脫歐,也可能讓這些構成國想要脫離英國獨立。
前傳在這:【英國脫歐-前傳】認識「英國」與「歐盟」,歐洲聯盟的演進與組織架構
*蘇格蘭獨立
由於捷克、荷蘭、法國、義大利等不少歐盟國家,也都有疑歐主義者發起運動,希望在本國舉行類似的「脫歐公投」;或許英國退歐後會挑起這些國家跟進的氛圍,導致滾雪球效應將疑歐主義的脫歐情緒傳染至其它歐盟成員國;不過,歐盟也許可以透過粗暴地對待脫歐後的英國,來「鎮壓」這些疑歐的雜音。
*「滾雪球效應」:
一旦獲得起始的優勢,雪球就會越滾越大、優勢會越來越明顯。
上面那是屬於歐盟的煩惱,對英國來說,另一個更大的隱憂,是脫歐一旦成真,可能再度掀起蘇格蘭&北愛爾蘭渴望從英國獨立的意識;不但反對脫歐的蘇格蘭將再次舉辦獨立公投,力挺歐盟的北愛爾蘭也可能出走。
面對英國的退歐公投,公民民族主義重新被點燃的蘇格蘭率先坐不住;2014年9月18日蘇格蘭便曾舉行過獨立公投,約360萬蘇格蘭選民參加投票,投票率高達約85%,結果顯示:45%贊成、55%反對,最後決定蘇格蘭繼續留在英國。
不過在2015年5月英國下議院的國會大選中,支持蘇格蘭從英國獨立的民族主義份子「蘇格蘭民族黨」(SNP),搶佔蘇格蘭59個議席中的56個席次,幾乎贏得英國下議院的所有蘇格蘭議席,加上蘇格蘭民意遠比英格蘭更加親歐,因此普遍認為,英國退歐將導致蘇格蘭再次舉辦獨立公投;SNP接著也在2016年5月蘇格蘭議會選舉中第3次獲勝,奪得129席中的63席。
同時身為「蘇格蘭政府首席部長」的「蘇格蘭民族黨」領袖-斯特金(Nicola Sturgeon)表示:蘇格蘭支持英國留在歐盟,但倘若英國想要退出歐盟的話,第2次蘇格蘭獨立公投將「幾乎確定」會舉行。
*「蘇格蘭民族黨」(SNP,Scottish National Party):
致力於蘇格蘭獨立運動的政黨。
*「英國國會」(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由君主、上議院、下議院三部分組成,採上、下二院制,上議院802席、下議院650席(截至2015年),英國所有法律都得經過上議院&下議院批准,除任何有關徵稅的動議是唯一例外,只能由下議院議決。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
負責審理下議院提交的議案,發揮制衡作用,議員多以指派、而非選舉方式產生,不代表任何選區;分為2種:
- 神職議員:(Lords Spiritual)高級神職人員;
- 世俗議員:(Lords Temporal)貴族成員。
*「英國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
最具影響力的部分,由民主選舉產生,負責立法&監督政府運作。
「英國大選」(General Elec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指的就是下議院選舉;全英國目前分成650個「議會選區」,每個選區有1位下議院「國會議員」(MP,Members of Parliament),任期5年:
- 英格蘭:533個選區(席)
- 蘇格蘭:59個選區(席)
- 威爾士:40個選區(席)
- 北愛爾蘭:18個選區(席)
*「蘇格蘭議會」(Scottish Parliament):
英國實施地方自治而將中央權力下放,因此英國除位於倫敦的英國國會外,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都各自還擁有自己的議會,皆採一院制;「蘇格蘭議會議員」(MSP,Members of Scottish Parliament)共129席。
*補充:
蘇格蘭議會&英國國會沒有直接聯繫。英國國會中的蘇格蘭地區席位是由「英國大選」決定,與蘇格蘭議會選舉沒有任何關係;只有英國國會議員(MP)才有資格在英國國會發言、投票等,蘇格蘭議會議員(MSP)不具備這種資格;而英國國會議員也不具有在蘇格蘭議會發言、投票的資格。
*「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
傳統的民族主義,劃分民族的標準是「種族」(Ethnic),認為「本民族」成員比「非本民族」成員優秀,於是「非本民族」被排除於國家群體之外,沒有資格成為完整的成員。
*「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
又稱「自由民族主義」(Liberal Nationalism),劃分民族的標準是「公民」(Civic),認為國家是由公民主動參與形成,民族的界定標準取決於:「成員間相互認定彼此屬於同一國家公民的核心認同」,由「族群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志&價值觀」區分民族,而非以種族、血緣、語言、文化切割。
*補充:
民族主義的核心主要在於「族群的歸屬感」,界定「誰能是民族的一員」;由於蘇格蘭&英格蘭的歷史、種族同質性極高,因此,蘇格蘭獨立運動主張的民族主義,並非傳統的「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而是「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
蘇格蘭民意支持英國留歐的傾向,當然不僅只是源自「民族主義」意識,同時還有經濟層面的利益考量。
受惠於英國身為歐盟成員之一,隸屬於英國一份子的蘇格蘭對歐洲大陸出口同樣沒有貿易障礙,據支持續留歐盟的「Britain Stronger In Europe」團體估計,蘇格蘭對歐陸出口值約為116億英鎊,一旦英國脫歐,將對蘇格蘭造成嚴重衝擊;除此之外,蘇格蘭還受到歐盟的大量補助。
*「英國留在歐洲更强」(Britain Stronger in Europe):
呃…2015年10月成立的支持英國留歐遊說團體。
在歐盟發展為更緊密聯盟的一體化過程中,各成員國之間有許多共同政策必須遵守,不僅是前面提到農業(CAP)、漁業(CFP),在「貨幣政策」&「4大自由流動」方面更明顯。
*「貨幣政策」(Monetary Policy):
政府&央行以控制國家貨幣供應量(貨幣供給量)的方式來影響經濟。
-「寬鬆」貨幣政策:
把錢從央行釋放到市場中,讓市場上的錢變多「刺激」經濟;例如:「降息」,
利率變低→銀行不把錢存央行→民眾不把錢存銀行→錢流入市場→大家手上的錢變多→民眾多消費、企業多投資→經濟成長加速。-「緊縮」貨幣政策:
把錢從市場中收回到央行,讓市場上的錢變少「減緩」經濟;例如:「升息」,
利率變高→銀行都把錢存央行→民眾都把錢存銀行→錢流出市場→大家手上的錢變少→民眾少消費、企業少投資→經濟成長減速。
歐盟28個成員中通用歐元的19個歐元區國家,必須共同遵守歐洲央行(ECB,European Central Bank)的貨幣政策;但各國經濟情況不盡相同,並非每個國家皆適用同樣的利率水準&決策,進而發生:
- 某些國家經濟「很好」需要「緊縮」貨幣政策「降溫」、
- 某些國家經濟「不好」需要「擴張」貨幣政策「增溫」的矛盾現象。
而歐盟成員間的4大自由流動,也會自然形成「人」、「錢」等資源,往更先進、機會更多、發展性更好的地區集中,落後地區能得到的相對越來越少,發展程度越來越難跟上領先地區的腳步。
因此,歐盟「各成員國之間」、「成員國本身內部各地區之間」,一直都存在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隨著歐盟成員一體化的腳步不斷加快,單一市場內部各地區的發展差距也逐漸拉大。
如果斷層太過巨大卻放任不管,那麼留在歐盟對落後地區而言便毫無誘因,嚴重失衡的利益分配&心理不平衡,會阻礙歐盟成為更緊密聯盟的目標,為確保一體化能順利邁進,歐盟設立「歐洲結構&投資基金」(ESIF),來平衡歐盟內部的區域發展。
(篇幅關係,ESIF的說明在最後面補充。)
雖然英國不在歐元區中,共同貨幣政策對英國影響較小,不過4大自由所造成的失衡現象同樣會在英國發生,蘇格蘭農村事務部部長-洛奇赫德(Richard Lochhead)表示:「歐盟對蘇格蘭農業的未來至關重要」,原因就是蘇格蘭受惠於歐盟對農業的巨大補助。
尤其農場利潤更是嚴重依賴「歐盟共同農業政策」(CAP)補貼,以2013年來說,蘇格蘭農民就從CAP收到5.83億英鎊的補貼款;2014~2020年蘇格蘭預計共會獲得45億歐元補助。
而在2016~2020年的5年內,蘇格蘭還將得到CAP & ESIF旗下:「歐洲農村發展農業基金」(EAFRD)3,300萬英鎊的農村發展補助、以及其他建設基金數千萬美元的經費。
因蘇格蘭屬於英國的一部分、英國又是歐盟成員的一份子,所以CAP年度農業補貼款的支付,是先從歐盟撥分給英國,再由英國決定如何將款項分配給:英格蘭、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4個行政區,最後才輪到蘇格蘭政府把錢補貼給農民。
這就成為蘇格蘭支持歐盟、同時又想從英國獨立的原因,由於CAP的補貼資金來自於歐盟共同預算,而歐盟共同預算70%以上的主要來源,是透過規定各成員國,每年必須上繳本國GDP約1%的金額作為歐盟預算經費;歐盟共同預算會把農業項目所屬經費撥付到CAP預算,再根據各成員國農業規模來計算能分配到的補助款。
也就是:
*成員國會員費→歐盟共同預算→CAP預算→成員國預算份額→補貼農民;
對於由4個構成國組成的英國來說則多了1個步驟:
*成員國會員費→歐盟共同預算→CAP預算→英國政府→構成國政府→補貼農民。
CAP對農民最大的補貼項目是「農場補貼」(Single Farm Payment),而農場補貼金額高低的依據,是按公頃數測量農場面積,若農民擁有 or 租用的農場土地面積越大,收到的補貼款項就越高;農地必須符合嚴格標準才能獲得補貼款項,包括: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動物福利等等;而某些農場如果是歐盟農村發展計劃的一部分,還有資格獲得額外撥款。
此外,歐盟的CAP「促進收斂補助金」(Convergence Uplift),讓農業「生產率」(Productivity)低於歐盟平均水準90%以下的成員國,可以再獲得額外的補充經費,來彌補農業生產力薄弱地區的農民;獲取此項補助款的資格表準是以「農地生產率」衡量,即「平均每公頃農地的產值」。
英國符合「促進收斂補助金」取得資格,並將這筆額外獲得的補貼款,分配給英格蘭、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4個行政區。
由於蘇格蘭地處多山地區、全境多高地,農業用地雖覆蓋蘇格蘭80%領土,但氣候惡劣、土地貧瘠、多山地形都限制了農地的使用。蘇格蘭政府指出,英國能夠滿足獲取「促進收斂補助金」的標準,完全是因為蘇格蘭農地產值過低,才能將全英國農地平均產值向下拉,讓整體平均水準低於門檻而符合獲得額外補貼經費的資格。
蘇格蘭政府主張:若沒有蘇格蘭,光靠英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3個行政區,英國根本拿不到任何額外的補貼款項,因此英國不該將這筆全靠蘇格蘭而得來的額外經費,重新分配給4個行政區,使蘇格蘭農民從「平均每公頃農地」獲得的補貼支付水準成為全歐洲最低;這項額外的「促進收斂補助金」理應全部撥付給蘇格蘭農民。
不過,英國政府仍決定,不會將2014~2020年間達2.3億歐元的「促進收斂補助金」全數給予蘇格蘭,甚至還要更進一步刪減蘇格蘭的CAP預算;儘管英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的農地生產率水準已在低產出補助門檻之上,「促進收斂補助金」仍會被分配至所有4個行政區,蘇格蘭政府指稱這違背了歐盟意向,也讓蘇格蘭農民非常不爽。
*補充:
英國為何堅持不將額外補貼「全部」給予蘇格蘭,而是選擇重新分配到4個行政區?沒看到特別資料針對此事探討,不過大概可以推測2項原因:
- 1.效率考量:
既然蘇格蘭農地的生產效率低下,乾脆把資源分配到更能發揮效果的地區。
- 2.政治考量:
寧願只得罪1個地區的選民,也不要把其他3個區域的選票全丟了;雖然這筆「促進收斂補助金」額外預算是全靠蘇格蘭才能獲得,不過若真的將預算全數撥付給蘇格蘭,其他3個構成國政府&民眾肯定也會不滿,尤其最主要的英格蘭地區人口佔全英國84%,這高達5,300萬張的選票,與蘇格蘭僅500萬人民的意願比較起來,英國政府該選擇哪一邊,答案應該很明顯了吧?
*「生產率」(Productivity):
某段生產活動期間內,生產要素(ex:勞工、資本)的「產出」/「投入」比例,也就是每1個投入的生產要素能創造多少產出,用來衡量投入要素的平均生產效率。
- 「總要素生產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將「全部」的生產要素(ex:勞工&資本)納入效率的衡量,
「總要素生產率」=「總產出」/「投入的全部生產要素」,
而「全部要素的生產效率」代表「技術進步」程度。
- 「部分要素生產率」:(Partial Factor Productivity)
將「部分」的生產要素(ex:勞工or資本)納入效率的衡量,
「部分要素生產率」=「總產出」/「投入的部分生產要素」,
而「部份要素的生產效率」代表某個要素的「生產能力」。
例如:
勞動生產率(Labor Productivity)表示期間內每位勞工的平均產值、
農地生產率(Farm Productivity)表示期間內每公頃農地的平均產值。
支持蘇格蘭從英國獨立人士,認為蘇格蘭農業的決定權,應由在當地生活&工作的民眾掌握,而非讓其他人介入干涉;同時宣稱,若蘇格蘭獨立成為歐盟成員國之一,它們將直接領取來自歐盟的預算而不須再經過英國政府,並能符合獲得更高補貼款項的資格,甚至在「促進收斂補助金」上可收達10億歐元額外經費,現做為英國的一部分,不但補貼金額較少,原本應該全部屬於蘇格蘭的2.3億歐元額外補貼還被英國瓜分。
蘇格蘭經濟相當多元化,除金融、旅遊、威士忌產業發展蓬勃,英國位於北海(North Sea)超過300座的油田,幾乎都隸屬於蘇格蘭境內,90%英國石油產出來自蘇格蘭;北海是西歐最大的石油&天然氣儲藏區,因此北海鑽油井不但是蘇格蘭的重要經濟支柱,也是蘇格蘭人追求獨立的一大資本。
反對蘇格蘭獨立者認為,英國從歐盟補助農業的CAP基金中,取得第5大份額的資金,蘇格蘭作為英國的一部分事實上能獲得更多;若蘇格蘭獨立,所獲取的補貼很可能會不如現在,因為單獨一個蘇格蘭的影響力肯定比不上英國,無法有效和歐盟進行談判,反獨立人士更懷疑,獨立後的蘇格蘭,是否立刻就能從歐盟拿到這些農業補貼,甚至質疑,是否真的能夠重新加入歐盟。
說到底,畢竟英國目前身為歐盟成員一份子仍是確定的事實,同時還握有巨大話語權,對於從英國獨立出來後,蘇格蘭實際上能否真從歐盟手中獲得更優利益的疑慮,或許正是蘇格蘭獨立公投結果由反對方勝出的原因。
不過,一旦英國脫離歐盟成為新的事實,上述疑慮便即刻消失,既然蘇格蘭無論如何已無法透過英國進而受惠於歐盟,那麼離開英國所伴隨的不確定性就不再具有威脅;原本擔憂蘇格蘭在沒有英國撐腰的前提下,也許沒辦法從歐盟獲取更大利益,因而選擇反對獨立的民眾,會失去繼續支持蘇格蘭留在英國的理由;甚至,蘇格蘭若留在脫歐後的英國,不確定性反而更大。
如此一來,若再次舉辦蘇格蘭從英國獨立的公投,結果就很可能會逆轉,畢竟,45%贊成 v.s. 55%反對,勝負差距事實上只有6%。
*北愛爾蘭獨立
無獨有偶,北愛爾蘭在退歐公投前也開始躁動,不過目標不是獨立,而是謀求與愛爾蘭統一。
英國&愛爾蘭間因複雜的宗教&歷史問題,致使北愛爾蘭&愛爾蘭分裂。在1998年簽訂的「貝爾法斯特協議」(Belfast Agreement)架構下,北愛爾蘭首席部長&副首席部長具有同等政治權力,任何決策須經由二者共同做成。
此外,依據「貝爾法斯特協議」,當北愛爾蘭主要民意顯示出希望和愛爾蘭統一的意願時,隸屬英國內閣成員的北愛爾蘭事務大臣,有權提議北愛爾蘭&愛爾蘭統一的國界公投法案,不過7年間最多只能舉行1次。
*「貝爾法斯特協議」(Belfast Agreement):
又稱「耶穌受難節協議」(GFA,Good Friday Agreement),於1998年4月10日(耶穌受難節)由英國&愛爾蘭政府,在北愛爾蘭首都貝爾法斯特簽訂的北愛爾蘭和平協議;用來維繫北愛爾蘭和平,以及確認北愛爾蘭、英國、愛爾蘭之間的關係。
*補充:
- 構成國「首席部長」(First Minister):
英國構成國的政府首長,隸屬構成國。(站在構成國那邊。)
- 構成國「事務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代表英國政府處理構成國事務的負責官員,隸屬英國。(站在英國那邊。)
目前(2016年)北愛爾蘭政府:
- 首席部長:「民主統一黨」領袖-福斯特(Arlene Foster)
- 副首席部長:「新芬黨」-麥吉尼斯(Martin McGuinness)
*「新芬黨」(Sinn Féin Party):
主張北愛爾蘭&愛爾蘭統一的政黨,在北愛爾蘭&愛爾蘭均有議會代表;目前為北愛爾蘭第2大黨,佔北愛爾蘭議會108個席次中的28席(截至2016年),和主張北愛爾蘭維持由英國統一的「民主統一黨」對立;支持「英國留歐」。
*「民主統一黨」(DUP,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北愛爾蘭親英政黨,主張北愛爾蘭繼續留在英國;目前為北愛爾蘭最大政黨,佔北愛爾蘭議會108個席次中的38席(截至2016年),和主張整個愛爾蘭(愛爾蘭&北愛爾蘭)完全脫離英國的「新芬黨」對立;支持「英國脫歐」。
同樣地,由於農業&養殖業是北愛爾蘭重要的經濟支柱,脫離歐盟將改變英國&歐洲國家間,准許進入市場的條件,進而損害北愛爾蘭農民的利益;北愛爾蘭養殖業很大程度依賴來自歐盟的補貼,離開歐盟將使北愛爾蘭面臨巨大風險。
雖然在北愛爾蘭,親英國的新教徒人口佔多數,新芬黨仍持續施壓舉行愛爾蘭統一公投。
北愛爾蘭副首席部長-麥吉尼斯表示:「如果英國在6月23日的公投中選擇退出歐盟,那麼英國應該就北愛爾蘭&愛爾蘭統一的問題舉行公投。」,同時認為,英國脫歐會對整個愛爾蘭島(愛爾蘭&北愛爾蘭)產生巨大影響,並可能違背愛爾蘭人民的民主意願,北愛爾蘭選民有權選擇「留在歐盟」,若英國決定離開歐盟,北愛爾蘭&愛爾蘭的統一公投就是「民主需求」。
北愛爾蘭首席部長-福斯特&北愛爾蘭事務大臣-維利爾斯(Theresa Villiers)則主張維持英國在北愛爾蘭的統治,同時表態支持英國脫離歐盟。
*補充:
*「歐洲結構&投資基金」(ESIF,European Structural and Investment Funds):
又稱「結構基金」(SF,Structural Fund);
平衡歐盟內部「各地區間」的發展水平,支持落後地區or產業衰退地區的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確保鄉村發展的經費來源、縮小歐盟內部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以順利擴大歐盟一體化;ESIF由5個基金構成:
1.「歐洲區域發展基金」(ERDF)、
2.「歐洲社會基金」(ESF)、
3.「凝聚基金」(CF)、
4.「歐洲農村發展農業基金」(EAFRD)、
5.「歐洲海事&漁業基金」(EMFF)。
1.「歐洲區域發展基金」(ERDF,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
著重基礎建設&經濟發展,特別聚焦在4個關鍵優先領域:研究&創新、數位經濟、中小企業競爭力、低碳經濟;為5個構成基金中規模最大者,資金約佔ESIF的一半。
2.「歐洲社會基金」:(ESF,European Social Fund):
強調人才培育&投資,協助就業&創業、支援弱勢團體、改善教育;ESF底下的「青年就業計畫」(Youth Employment Initiative)專案項目,提供年輕人職業培訓&就業幫助,回應歐盟成員國青年失業率過高問題。
3.「凝聚基金」:(CF,Cohesion Fund):
成員國GDP低於整體歐盟水準90%可接受補助,平衡歐盟內部「成員國間」的發展水平,縮減經濟、社會差距以利歐盟穩定發展,著重在全歐洲的交通網路發展&環保項目。
目前涉及15個會員國:
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4.「歐洲農村發展農業基金」(EAFRD,European Agricultural Fund for Rural Development):
前面提過的歐盟共同農業政策(CAP)第二支柱;推動農業現代化、有機農業、活絡鄉村經濟,為農村地區採用農業新技術、改進農業產業結構、提供資金支持發展非農產業。
5.「歐洲海事&漁業基金」(EMFF,European Maritime and Fisheries Fund):
用於執行改革後的新版歐盟共同漁業政策(CFP)項目,向漁民、水產養殖戶、沿海社區提供財務支援,協助漁業、水產養殖業面對生產萎縮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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