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人生中最忙碌的三四年。有空的時候我都在工作,沒有空休息、娛樂,睜開眼就是工作。真的「缺那點收入嗎?」沒有,我連案子都不用找,email裡堆滿工作,一封一封好像從來都沒有停下來過。但為何還要開發商品?去找另一個出路?
做設計這麼多年,我最常聽到大部分的人對「設計師」的描述,尤其是比較大牌的那些,多半都是:他們不給人原檔更動他們的設計、他們的東西不能隨便改、他們人很難找、他們很難溝通……更多的時候是所有發稿的人都會小心翼翼的問設計:「這個我可以改成這樣嗎?」我很少堅持「這個東西不能改」,除了我真的覺得「這樣改起來很醜」之外,我多半都會照著出版社的要求改。(排版除外,我有比較多的版面堅持,若改得太醜,我基本上不承認是我做的,不會放我的名字。)
對我而言「幫別人做設計」是融合了其他人的概念,不一定是完全「符合」我的「想法」或「理念」,但做商品就不同了,我可以全心全意地照自己的意思做出自己想要給其他人的東西,而其中也塞進我想說的事、想表達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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