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了一年多的防疫優等生,為什麼會有防疫破口?這是突然發生的嗎?很遺憾的,並非如此。不只有年齡層高的萬華「阿公店」,更有酒店傳出群聚感染。
桃園「金沙酒店」爆出有小姐與苗栗確診者接觸之後染疫,連帶波及到另一名女服務生以及經過的女子,由於金沙酒店在桃園當地已營業30年,店內氣派裝潢再加上小姐任挑任選,甚至還有「濕背秀」等服務,讓許多政商名流愛去消費,外界也擔心金沙酒店會成為萬華阿公店群聚的翻版。引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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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今天的群聚感染不是發生在百貨公司、餐飲業、便利商店,而是我們平常知而不見的性產業呢?這不爆還好,一爆就連兩爆,如果再置之不理,會不會有其他未知的災難在等著我們呢?因此,我認為應該要認真的討論一下──性專區的「合法化」。
只能做不能說的產業
台灣性產業,根據現行之《社會秩序維護法》,只有在各縣市政府指定區域內經營者合法;但尚未有地方政府規畫專區,導致性交易「形式合法,實質非法」的矛盾現況。目前台灣性交易已非《刑法》所處罰之行為,只有實施行政裁罰。──維基百科
「形式合法,實質非法」是什麼意思呢?事實上,台灣性產業是合法的。但是中央政府訂的法律將權責下放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成立性專區。雖說台灣已是亞洲最開放的國家,大部分的人都還是對性這方面隱晦不談。但是你不說,我不講,性的需求還是存在的。就像今天如果禁止餐飲業,還是有人會選擇自己不下廚,偷偷花錢請別人幫忙做飯一樣。性產業不是一件可以逃避的事情,反而是一件應該要被管理的事情。為什麼呢?
性產業「合法化」,以日本做為參考案例,性工作者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性行為,人身安全也可以受到保護,更可以以要求客人驗性病來防範性工作者遭到傳染,這些看似奇葩又開放的想法,也只不過是職場中最基本的保障而已。
愛滋病是人們眾所皆知的疾病,梅毒也是常見的性病。雖說愛滋病的平均壽命已經跟一般健康人一樣了,但其所遭受的痛苦──被歧視排擠、需要服用大量藥物,臨終時還可能併發多種疾病才往生,這些都是不可忽視的。愛滋病的藥物目前是有補助的,如果性產業能夠被管理,中央政府也能夠省下補助愛滋病的開銷。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
另外,沒有成立性產業,我認為是剝奪人民的工作權的。工作的定義就是付出勞力,得到報酬,所以我認為性產業是會提供工作的,在性產業中工作的人則稱為性工作者。大家應該常常聽到有人在抱怨工作的時候,會有人說「不爽不要做」,所以提供此工作並不會使貧窮的人只能做這份工作。過去討論性產業合法化時,總會有人擔心這樣是不是壓榨貧窮的人呢?那我反問一句,如果真的只有性工作一個選擇的貧窮者,他是在政府保護下工作比較好,還是在黑市市場裡工作比較好呢?
結語
就我來看,地方政府若能成立性專區,不僅能成為政績,第一個這樣做的人更是能受到讚譽及表揚,跟同志婚姻合法化一樣,在歷史上再添一筆。但由於台灣的性保守,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修法,中央政府應修法為每個行政區都需要有一個性專區。雖然這個想法看上去很前衛,但食色性也,你家附近沒有餐廳不是才是奇怪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