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遞簽證申請的路上,申請人費盡心思整理的文件,終將送至政府的出入境部門審核。即使繳交的文件己達到申請要求,相關部門的官員對於簽證的審批握有最終批核權,官員對簽證的審理除了考慮證明文件,還有許多非明文的審核準則。
市況不佳所影響的不是表面的經濟,還有更多、更深入的社會層面。
筆者曾聽同行談到某年某地的工作簽證失敗率高得離奇,由於當時正處於經濟週期下行,當地的失業率高攀不下,即使申請人的條件優秀,職位也具有不可取代的技術性,政府當局也隨即收緊工作簽證的審批手續,不單讓申請人到海外工作的想法落空,當地的僱主也無法依照其工作職位的要求聘請最適任人選,其實是一舉兩失的做法。但政府考慮到本地的勞工市場的失業率,而收緊高階工作簽證的名額,是常見手法。
除非申請人對於自己提交申請有100%的自信,否則委託專業顧問代辦,會較自己貿然提交簽證申請更加有利。事實上在不少地區甚至有專門辦理移民申請的律師或持有證照認證的機構,協助代辦簽證。他們熟知法律,了解政府部門對簽證或移民的要求標準,並有大量辦理相關項目的經驗,也知道如何與政府部門角力,據理力爭,大大提高項目的成功率,也節省了不少申請人揣測政府要求而耗費的金錢、時間和心血。
徵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比外行人一步步探索陌生的領域,更有效率。
如果不幸被政府部門拒發簽證……
簽證申請被拒,並非單純重新提交申請就可了事!在申請人再次提交申請時,有很多地區的出入境官員都會抽調過往的申請紀錄再作檢視,並以之作為當次簽證審核的考量基準。失敗的簽證申請也很有可能被紀錄在案,並被視為「不良紀錄」,在重新申請簽證時,也很有可能用作證明,向申請人質疑。假如申請人不能合理解釋,即使提出新的有力證據,簽證也有很高的機會再次被拒,甚至剝奪上訴的機會。
假如此時想委托專門機構或律師辦理,他們了解申請人的不良紀錄,並需要額外花費時間去研究申請人過往申請簽證情況,了解當局拒發理由,再為申請人度身整理申請文件,重新提交申請,或進行上訴。在行政程序上,比一開始即委託代理更為繁複。而且在這個情況下,即使委託專業人員,簽證獲批的成功率也會大為降低。有些機構甚至會因為申請難度高,而直接婉拒委託。對申請人來說,為了節省委託專業人員的費用,不單損失了更多金錢,更失去了到海外生活的寶貴機會,算是因小失大。
申請簽證大忌 (1) 「我以為……/我覺得……/我認為……」
在簽證審核的過程裡,握有最高審批權力的,只有負責審核的官員。在準備申請文件時,絕對不能先入為主,認為自己一定符合某個項目的要求。出入境官員每日審理成百上千個申請個案,對相關法例的了解一定被申請人更加深入。如果嘗試自行辯解,必須要提供具有說服力的實證。若單純以己度人,不單止不會為自己加分,有可能達不到申請條件的要求,而錯失良機,還會留下不良紀錄,影響後續流程。
筆者曾聽聞一個申請個案,申請人對自己的身份資格過分自信,以為自己受養人(Dependent)的身份,固然必定享有與某項簽證主申請人相同的權利,甚至還搬出他認為符合資格的法例條文,撰寫上訴信反駁政府當局的拒簽信。殊不知該項簽證是有附例要求,當局官員逐一條例反駁上訴信件,甚至還在信末註明不再接受該次申請提交的上訴信!幸運的是,信中也附上該項簽證應該參考的條例,並建議申請人重新作出申請。而該次失敗的簽證申請也未有作為不良紀錄留有檔案。
申請簽證大忌 (2) 代理人經驗豐富,代表成功率一定比較高?
現時坊間不少代辦機構總以簽證的成功率作為廣告標榜,甚至言之鑿鑿,作出不成功不收費的承諾。其實過往經驗並不一定能與簽證的成功率直接掛鉤!有些代辦機構衡量過成功機率後,很有可能已經篩選了成功率比較低,又或是只願接受有十足把握的個案,拒接難度太高的委託。當然,代辦機構的成功率高,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他們與經驗豐富。但每個簽證申請的個案,申請人都有不同的資歷條件,每個案例都需要代辦方為申請人量身定立最適合的申請方案。因此申請人來選擇代辦方協助時,不要被廣告說辭迷惑,而是要面對自身在申請上會遇到的難題!
申請簽證大忌 (3) 不成功理應不收費,把所有費用退還?
誠如上文所述,坊間不少代辦機構以不成功不收費作為號召,但其實他們宣稱的成功案例,是經過篩選的高成功率案例,因此作出「不成功、不收費」承諾並沒有太大意義。然而這種宣傳卻造成了一種錯覺,認為這是所有的簽證或移民項目的慣例。其實即使簽證被政府當局拒批,也不能否決代辦機構在申請簽證的途中,為委託人所付出的努力。在遞交申請文件時,代辦機構已按要求,打點了每一個簽證要求的細節,甚至還曾未雨籌謀,為委託人的個案費神安排,即使簽證被政府部門拒絕,他們所付出的工作也不曾減少。
代辦機構能做的,就是按委託人的條件,以及政府部門的要求,來準備需要提交的文件,作為申請的輔助證明。委託人不應該把申請簽證的風險轉嫁到代辦機構身上,並將申請簽證的責任全然推卸給代辦機構。畢竟政府部門才能作出是否發出簽證的最終決策!
申請簽證大忌 (4) 100%金錢+100%努力=100%回報?
在消費主義的心態之下,不少人都抱有「花錢就是大爺」心態。這種想法或許適用於消費市場,但絕對不適用於申請簽證。出入境官員對於簽證的審理除了審查申請人的個人資歷是否符合簽證項目的要求、使繳交的文件是否正確無誤(有時甚至會進行實地考察)、還有許多非明文、不為他人所知的審核準則,例如前文提及的當地失業率、行業需求、經濟週期、已批出的簽證數量、其他申請人的條件、簽證配額等,更細緻的甚至是申請人的面試表現(例如對面試官的態度、應答技巧、服裝儀態等影響面試官對申請人觀感的直接印象),最終才作出簽證審核的最終決策。有時簽證是否獲批,與申請人的準備程序根本無關,只是當期作出相同簽證申請的優秀人選太多,當局有可能會擇優錄取!
世界那麼大,只要升值自己,把握良機,天涯何處無芳草?
有時候簽證被拒,問題不在於申請人,責任也不在於代辦機構,所以即使申請不成功,也不要氣餒。把握上訴機會,或是重新整理資料,準備新的證明文件,提交新的簽證申請,也不失一個好方法。又或許努力增值自我,靜候時機重振旗鼓,在下一次機遇之下,總會取得簽證,到海外展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