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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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歧視不是地雷,是地洞,踩下去會直接掉到30萬~150萬的深淵!身為人資長,我看過不少企業不是不想守法,是不知道自己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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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星羽-avatar-img
7 天前
法律明白,友善才是真保險。 能力決定價值,年齡不是門檻。 願每位求職者都被公平看見。
「不需要準備好才開始,而是開始才會慢慢準備好。」 2025年11月2日,考試結束的當下終於鬆了一口氣。一打開手機,各種考生LINE群組訊息瘋狂跳出,甚至隔著螢幕都能聽見大家的嘆息,顯然這次的術科考題是十分「刁鑽」,讓很多考生感到憤憤不平。然而,這次卻跟一群讀書會的夥伴通過了這次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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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公開一件事。 我其實是一名身心障礙者。 這幾年來,我在求職的路上跌跌撞撞,常常被現實打回原形。 很多工作我做不到,也沒人願意給我機會。 所以,我選擇靠創作維生——因為這是我少數能自由呼吸的地方。 我不是在抱怨命運,而是想讓大家看到:創作,真的能讓一個人重生 在台灣,社會經常自詡為進
求職路上,您是否曾遭遇不合理對待?想在台灣合法招募人才,卻對繁瑣的勞動法規感到頭痛?雇主招募,您是否擔心誤觸法規?別擔心!本篇提供20個核心QA,詳細解說《就業服務法》中關於徵才廣告、面試、薪資及錄取通知的規定。無論您是企業人資或求職新鮮人,都能從中獲益,確保您的招募或求職過程合法順利!
普普文創-avatar-img
2025/10/22
徵才確實有學問,而應徵更是要小心,遵守法規,其實只是第一步,也是基礎,後續還有更多的才是求職雙方所要關心的,這人可用否?若進公司前途如何?
無論您是雇主或求職者,都該了解《就業服務法》與勞動部最新規範。從廣告刊登、薪資揭露、面試提問到錄取通知,本文帶你認識五大常見錯誤行為,教您如何合法招募、保障權益,避免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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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57條被譽為**「雇主與外國人管理的天條」,它界定了雇主在聘僱、管理及使用外國勞動力時的紅線。這些規定不僅是保障外國人應有的人權與勞動條件,更是維護國家外籍人力引進制度**的完整性。違反本條款,輕則遭受高額行政罰鍰,重則直接喪失聘僱外國人的資格達二年。
含 AI 應用內容
#雇主#就業#罰鍰
一、前言故事:一則「薪資面議」廣告,竟被罰三萬 台中一間早餐店老闆在求職網站刊登徵才廣告,內容只有「徵正職員工,薪資面議」。 兩週後卻接到勞工局通知,指出該廣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因為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卻未公開揭示薪資範圍,最終被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這並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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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主管或非專業HR常被臨時抓去面試?本文教你用職能行為、情境提問來設計面試表格與簡單紀錄方法,讓選才不再只是直覺,而能在試用期真正驗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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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乙級考試用資料 (目前尚未整理完畢,但內容可以先使用,整理過會更方便閱讀) 資料來源:https://owinform.wdase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