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快跑!」
一個女人奮力地從屋內向外關上房門,但刑警動作更快,幾個箭步就將半個身軀擠在半掩的門縫中,倚靠右側的肩膀和背部,使勁地推開門,女人力有未逮,門被撞開的瞬間,一個全身上下只穿一條內褲的男子朝門的反方向逃跑。
沒有人注意到,一個纖小的身影此刻就站在門外,眼看著一連串不明所以的事情發生。
「明天提早到隊,去抓一個通緝犯。」小隊長在群組內說著。事實上在刑警的工作中,提早上班、晚點下班的情況不算少見,畢竟案子不會只在你上班時發生,犯罪者也不會只在你上班時才出沒。
清晨的天空還蒙著薄薄的水霧,空氣顯得濕冷。我們準備好手銬、手電筒等應勤裝備和資料,一行四人在小隊長的引路下,抵達今天的場所——一棟五樓的出租公寓。大門設有電子門禁管控,看上去似乎只能在門外被動地守著。我們將車輛停放在適當的地方後,便靜靜地等待,等待鎖定的通緝對象出門、一湧而上的時刻。
分分秒秒過去,對象平常該出門的時候反而沒有出現,小隊長感到有些焦急,突然瞥見門外有設置門鈴,對著我說:「你去按看看有沒有人能幫忙開門。」
我一邊忙想著說詞,一邊按著幾戶門鈴,按了一、兩戶都沒有人答話,終於在按下第三戶門鈴時,對講機裡傳來剛睡醒的慵懶聲音:「喂⋯⋯?」
「咳⋯⋯同學不好意思,我是二樓的住戶,我出門忘記帶鑰匙了,能夠幫忙我開個大門嗎?」
短時間內我所能想到的就是這類說詞了,誰曾想該同學心地善良,想也沒多想就說:「你看一下,應該開了。」語音方畢,「喀」的一聲——門打開了,原來該公寓屋內都有大門的控制鈕,「謝謝啊,同學,謝謝!」幾聲道謝後,對講機裡傳出掛斷的聲音,我旋即示意停在不遠處的車輛,我們一同進入公寓內,開始部署。
補充一下,我之所以稱呼對方為「同學」,一方面周邊有大學所在,二方面是他的聲音聽起來是年輕男聲,於是據以判斷對方應該是大學生,就算不是也無傷大雅。
一行人躡手躡腳地走上二樓——通緝對象所居住的樓層,小隊長朝某扇門指了指,我們便很有默契地各自到樓梯間與轉角處藏匿,由於該處隔音欠佳且廊道窄小,很容易聽見屋內的說話聲,雖不至於聽清楚對話內容,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屋內有三人,成年男女各一人、小女孩一人,這個家庭組成,跟我們事前針對通緝對象所調查的背景相符,加上對象所使用的車輛停放在公寓一樓的停車空間,幾乎可以確定對象就在裡頭,只等那門扉敞開的瞬間了。
我所站立的位置,正好是樓梯轉角處,小隊長的位置則可以清楚看見那扇門的動靜,我看不見門,必須仰賴屋內的聲響以及小隊長的指示,在這樣高度靜謐且專注的狀態下,我顯然相當緊張,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我幾番緊握拳頭又放鬆,連呼吸頻率都調整地極慢,維持著猛吸一口再緩緩從鼻子呼出的呼吸狀態,仍然感到難以喘息。我唯一的敗筆就是穿著材質沙沙作響的輕羽絨外套,在寂靜的廊道中所有聲響都將被放大,於是我只能盡可能保持不動的姿勢,儼然像個雕像。
數十分鐘後,屋內有了明顯的動靜——穿鞋,表示屋內有人即將出門,果真沒多久便聽到了開門聲,並且傳來應該是小女孩的步伐,小隊長食指一揮,我便轉身朝那扇門奔去,開門的女人一時不及反應,待我碰觸到門並且往內強推時,那女人一聲高喊:
同時奮力阻擋著半開的門,我以右側身軀試圖擠開,加上同事小姚在我身後同樣使勁推門,沒多久光景,那女人也支撐不住,由於我幾乎卯足全身力氣,房門被擠開的同時受慣性影響,往前踉蹌了幾步,瞥見通緝對象竄進廁所,小姚從我身後一躍而上,抓住那身上只穿著一條內褲的通緝犯的手臂,喝令:「跑什麼!出來!」,我迅速起身,和小姚一起將對象反壓在他的床鋪上,銬上手銬才終於控制住場面。
環顧通緝犯「男仔」的房間,僅約三至四坪大小,凌亂的桌上顯而易見的無非是使用過的玻璃球(吸食毒品安非他命用)、注射針筒(注射毒品海洛因用)及用完的殘渣夾鏈袋之類的東西,當然還包括幾小包的安非他命和海洛因,大剌剌地放在顯眼處,絲毫沒有藏匿的意思,而「塊狀」海洛因在實務上不那麼常見了,可見男仔還算是有一定的「實力」。
收拾了應扣押的違禁物,準備返回隊部時,突感後頸部些微刺痛,伸手碰了碰,一看指腹上沾了血跡,又抽了張衛生紙輕輕擦拭,確實是淺淺的鮮血,「我脖子怎麼回事?」我連忙問一旁的小張,「你脖子怎麼流血了?」小張驚呼,而小姚看了看傷口說道:「一條長長的傷痕⋯⋯你剛才在推門時,和他老婆有肢體碰觸,應該是那時候留下的。」
幾年的警職經驗裡,追捕、壓制犯人的場面少不了,但在自己的肉體上留下「光榮印記」的情況並不多,所幸僅止於皮肉傷,讓我的細胞自己修復就是了。
就這樣,這次的行動圓滿達成,男仔因為必須接受觀察勒戒,至少一個多月不會再出來,即使出來之後,年節也過了。我偶爾會想:對於男仔這類時常進出矯治機構(監獄)的人來說,別說過年,就連單純地和家人一起過平凡日子是否都是種奢求呢?他們的生活幾乎都在貧困裡打轉,偶爾打打零工,領一份2000元左右的日薪,又將至少一半以上錢花費在毒品上,每天入不敷出、三餐不繼,自作孽也罷,連無辜的孩子都必須遭受牽連,豈非令人不捨?
「男仔」的孩子是一個7歲的女孩,叫小卉,就讀國小一年級。在緝捕男仔後,我才定神觀察了她:白白淨淨的臉龐上,是一對骨碌碌天真無邪的眼睛。由於我們衝向門時,小卉正背著書包站在門外,現在回想起來,她應該是受到不小驚嚇了吧,見她只是動也不動地站在一旁,靜靜看著我們與他父親說著她聽不懂(也最好不要懂)的事情,臉上掛著懵懵懂懂的表情。
回到隊上後,小姚用通訊軟體傳了一張照片給我,我一看,是小卉獨自一人站在門外的背影。「怎麼了?」我問他,小姚停頓了半晌,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
在過往查緝毒品犯罪的經驗裡,不乏有撫養幼童的家庭,站在同時身為人父的立場,我不禁懷疑:這些毒品犯真的有辦法提供孩子一個「無虞」的成長環境嗎?姑且不論教育,最基本的生存(飲食)都可能是問題了,有的人竟然有辦法一次撫養三、四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