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喜歡出門,所以我有個目標就是我要在家工作,這樣就可以永遠嚕貓嚕到爽,在家也可以用極其頹廢的糜爛姿態度過一個下午,即便外面颳風下雨也不干我的事,簡直完美。
但是現實就是我還是得乖乖出門上班,可惡。
不過為了朝這個目標努力,我接了很多稿子,回家寫,變成忙碌的斜槓青年,我打算讓自己稿量穩定點再變全職。
用文字過活感覺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其實沒有,每天都在跟字數達不達標斤斤計較,而且還要言之有物……上個月才寫了一堆囫圇吞棗的文章,我根本不忍心去書架上翻閱它,太醜了!
而這個月接的稿量遠乎於我預期,我心裡警告的鈴聲大響,寫得差又怎樣,仍有署名、我願意對那些醜巴巴文字負責,但寫不完會怎樣?不只是我開天窗,業主也會很苦惱,世界末日就要來了。
所以我拜託了我朋友,他也是中文系的,他爽快地答應。
在同樣的架構下我們兩個同時寫,同時交,業主看完兩篇文章甚是滿意。
「唉他完全沒發現是兩個人寫的。」
「明明寫字的風格差那麼多。」
我後來再請業主仔細看,他還是一樣的滿意,並說以後合作都交給我寫。
一方面開心他滿意作品,代表我有錢賺,另一方面擔憂他看不出這是兩個人寫的,會不會代表他根本沒看、又或者說……
我一直覺得每個人寫字都有自己的筆觸跟文風,同樣一件事情的描述方式,利用文字建構出的畫面,即便是同樣的事情,呈現出來一定不一樣。
會不會我,其實根本沒有屬於自己的文風?
我後來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情,有沒有自己的文風是「必須的」嗎?
就算沒有我一樣可以靠文字賺錢。
那為何我內心的失落感卻如此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