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新聞才知道教育部在「外公外婆」這個詞匯旁加註「等於祖父祖母」。
咦?這不是很正常的嗎?不管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祖父祖母啊。
會有此加註,我在猜應該是那個「外」字讓人覺得有疙瘩吧。
在台語,爺爺奶奶有一叫法,叫作「內公內嬤」,外公外婆就直接叫「外公外嬤」。當然,也有比較概括的稱呼,叫「阿公阿嬤」。
就我的成長經驗裡,我也不太以「外公外嬤」來稱呼我母親的父母,但是會在稱呼前加上名字來區別。像是外婆,我就會以「雪子阿嬤」稱呼;至於外公,在我老母嫁人前就去世,所以沒有機會當祂面叫祂。
當然,面對老爹的父母,我就沒有特別加上祂們的名字,而是以「阿公阿嬤」稱呼。
不過說真的,這詞匯上的叫法是一回事,有沒有疏離感還是得看平時的互動。像我跟我弟妹,就跟外婆-「雪子阿嬤」的感情比較好。並非跟奶奶不好,奶奶也對我們很好,但相處上就覺得跟雪子阿嬤比較舒服。所以,這時候雪子阿嬤是「外」的還「內」的,對我來說根本沒那麼重要,都是自己的阿嬤。
所以啊,我可以理解詞匯的加註可能有鍵入其他涵義或扭轉世代觀念的目的與意義,但重點還是個體間平常的互動與實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