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屬於我的探視權利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今天注意到一則新聞,攜子返日的福原愛在新加坡發文。
回想起七月底新聞紛擾的時候,看到網友留言說:要帶就讓她帶吧!她不會想要照顧孩子的。還有人譏誚地留言:橫濱大谷翔平也是來照顧媽媽跟小孩的。
當時,福原愛曾發出聲明,全文如下,其中一句:「這是屬於我的探視權利」。讓我印象深刻,因為同一句話我也收了好幾次,不禁好奇,究竟有多少位探視方會這樣說話。
大家好,首先謝謝各位媒體朋友的關心,本人福原愛和江宏傑先生已經在去年七月在台灣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共同監護,也約定探視時間,但因為不順利,幾次受挫。所以在今年7月8日向台灣法院對江先生聲請履行勸告,我們先前離婚時的共同監護請求,後來經過雙方律師多次協商,江先生於7月23日交付家人,但多有阻撓,後來報警處理,我到晚上才真正帶家人離開,但仍然無法帶到另個家人。江先生非常清楚我帶家人到日本,也如他的經紀公司所言,《江先生對我帶家人回日本沒意見,也知道這屬於我的探視權利》,如果還有疑問,請媒體可以詢問江先生的經紀公司。晚上我和家人都累了,接著搭班機回到日本,之後隨即報平安,江先生卻在媒體發言指控失聯,把家務事再度放到媒體,不僅是讓媒體與網友們公審我,也違反保護規定。對於仍然無法如期探視家人的部分,也將交由司法處理。希望一切的紛擾可以平息,還給我與家人平靜的時光,祝福關心我們的所有朋友,健康順利。
孩子的事情不是光講「權利」吧!更何況孩子的年紀小,情感依附還很重,身體也還不如大人健壯。探視這件事情,不是愛來就來,說走就走,畢竟消失一年半不是很短的時間,真的以為一句「權利」就代表了一切嗎?
兒子現在二歲多,他講的話基本上我都能聽懂,但同住的阿公阿嬤卻未必能懂,福原愛已經一年半沒見孩子,帶孩子回日本生活,孩子的日文還能聽懂多少是個問題,加上媽媽家有一個新男友,孩子要適應的事情又再多一些。
年紀大一點的孩子或許對出國、豪宅、迪士尼、勞斯萊斯、帥哥接送比較有感,再灌輸一點虛榮的價值觀,或許真的會轉頭投奔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但如果是小小孩,保持孩子的依附安全感或許才是重點,為避免衝擊到孩子脆弱的內心,漸進式地進行更符合孩子的利益,卻也考驗著探視方的耐心,在探視過程不至於傷害到孩子的情感,的確需要雙邊的緊密合作,當然,這也是在撕破臉的離婚裡最難的部分。
我的探視經驗跟福原愛的狀況有些許類似,法院審理期間考量疫情與孩子年齡,暫定在我的住處執行探視,對方來了幾次就以疫情為由,半年多沒再出現。收到法院正式判決後,對方按照規定時間來交接,第一次孩子很聽話地跟著他離開,我心裡雖有些擔心,只能期待對方能按時送回;第二次孩子在交接時掙扎哭鬧,最後仍被強行帶走,我知道對方跟福原愛一樣堅持「這是屬於他的權利」,只能暗暗心痛,希望過程都能順利平安。當天孩子回家後夜晚因腹絞痛無法入眠,對方不接電話,我傳訊詢問孩子日間狀況,對方卻遲遲不回,隔天才回訊告知小孩是寄放在親戚家,吃食全是由親戚準備(與他無關),他需要再詢問了解,順帶要求我不得夜間傳訊、打擾他的生活。第三次探視孩子死活都不願意跟他離開,對方怒罵孩子一番之後就悻悻然離去。自此就沒有再出現......時間又一年一年地過去了。
要處理事情最簡單的就是「照規定走」,但要按照法院白紙黑字的規定走,除了需要雙方的合作,雙方都有心願意付出時間、精力與愛也是很重要的,畢竟法院給的探視權利是希望父母跟孩子能培養感情,孩子能夠享受到雙邊的親情,如果只是想執行「屬於自己的權利」,就隨意把孩子交給不熟悉的人,說穿了是濫用權利。但若雙方無法合作也無法坦誠溝通,孩子不管遇到什麼狀況也只能承受。
另外,我想要談談「共同監護」的問題,台灣很喜歡判共同監護,說得好聽是要讓孩子享受雙邊的愛,理想上這樣是最好,但實際執行上有多困難則不難想像,畢竟會走到離婚這一步,背後多少有些不堪的故事,因此,「共同監護」在日本並不存在,實務上都是單獨監護,因此,福原愛事件的「共同監護」在日本引起不少話題與討論。在這點上我很幸運,法官最終的判決是單獨監護,省去我未來許多被刁難與延宕的麻煩。
夫妻離婚經法院判決或調解,對於未成年子女如果是採共同監護的方式,父或母一方不得單獨攜未成年子女出境,又或者非經一方同意,他方不得攜未成年子女出境。
福原愛的小孩是否與她一同在新加波不得而知,但在共同監護的情況下,小孩要出國是需要雙方的同意的,並非一方可以任意決定的事;帶到日本之後若要再帶去其他國家是否需要對方同意?如果福原愛把孩子留在日本,又是誰在照顧呢?我不知道孩子在探視過程中會不會思念同住方,探視方又會如何處理呢?總之,離婚的二人能不能合作,似乎不是法院說了算,規定也只是規定罷了。
說到底,孩子當然是最大輸家。但轉念想,人生在世本來就沒有一帆風順的事,有些看似美滿的家庭,其實千瘡百孔,夫妻之間的爭吵暴力,孩子也都在經歷,有些失能家庭的孩子更是辛苦。世界上什麼人都有,不是自己想合作就能如願,遇到狀況盡力去面對處理就是了,過程中大人也要學習人生本就不完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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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道難題,進出都需要智慧,我莽撞地步入婚姻,也逃難似地走出婚姻,一進一出,是整整七年的光陰。雖然只有七年,感覺卻像以色列人在曠野打轉了四十年一般。好巧不巧地,正式離婚的那年,我四十歲。有些事情若沒有遇上,真的無法理解也無法想像,上帝為每個人安排的路都不一樣,要記得,你不孤單,也希望我的分享能為你帶來愛、勇氣與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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