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被中國關押長達五年的李明哲終於回到臺灣,節目中許律師要繼續來談談李明哲事件,並觀察兩岸關於人身拘禁的法制差異。
時序
- 2017.03.19-李明哲搭乘長榮航空BR807航班,從臺北飛往澳門後從廣東珠海市拱北口岸進入中國大陸再赴廣州訪友,卻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廣東省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
- 2017.03.27-彭宇華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 2017.03.29-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下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扣留調查。
- 2017.05.02-李明哲案經國家安全部指定管轄與彭宇華案併案偵查。
- 2017.05.03-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彭宇華,同日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執行逮捕彭宇華。
- 2017.05.12-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李明哲。
- 2017.07.02-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2017年7月2日以被告人李明哲、彭宇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移送審查起訴。
- 2017.08.04-檢察院起訴。
本集重點
-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間點談李明哲事件的理由:因為李明哲回來了,我們才有機會聽到另一方的說法,去做一個對照。
- 中國官方披露的版本之一:認為彭宇華是主謀,設立圍觀中國,李明哲積極參與並組織。
- 時間點:為何彭宇華是主謀,卻是先於3/19逮捕李明哲,3/25才逮捕彭宇華?
- 強制處分選擇:為何彭宇華是「刑事拘留」,而李明哲是「監視居住」?
- 李明哲能否在中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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