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平台經濟與「斜槓人生」興起,傳統僱傭關係與新型態勞務模式產生激烈衝突。
中國與臺灣針對外送員、直播主、代駕司機的法律關係出現分歧:中國透過指導案例逐步明確其勞動屬性;臺灣則以「從屬性判斷」檢核外送員是否受勞基法保障。
如何界定委任、承攬與僱傭關係,已成未來勞動法制改革的核心議題。
本集重點
- 如何從法律上界定外送員的「從屬性」?「自由彈性」是否等同於非僱傭?
- 從中國指導案例看靈活就業的法制進展。
- 從臺灣外送員之死,看職災認定反思平台責任。
- 直播主是自媒體明星還是被包裝的勞工?
- 代駕平台的營運管理是否構成勞動指揮?
- 臺灣是否應考慮仿效中國、韓國制定「平台勞動者保障法」?
- 從釋字第740號談保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爭議。
- 為何歐盟強調「親自履行義務」是判定勞動關係的重要依據?
- 勞務多樣性與法規框架的困境,是否需要建立「準僱傭」類型來涵蓋灰色地帶?
- 勞保的盲區,社會保險如何跟上就業型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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