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出版人富察(李延賀)2023年返中處理戶籍後失聯,2025年被中國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3年,但審判過程未公開,引發國際關注中國司法透明問題。
富察遭秘密羈押兩年,中國對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涉及言論自由、選舉權等範圍,與臺灣褫奪公權制度大異。此案凸顯中共以國安名義打壓異議的操作手法,也提醒臺灣須警覺兩岸法律文化的深層差異。
本集重點
- 富察案時序解析:從返鄉探親到失聯判刑的過程。
- 公開審判的重要性為何?
-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中國秘密羈押制度的雙面性。
- 羈押日數能否折抵刑期?臺灣與中國的刑事程序比較分析。
- 中國對政治異議的制度性懲罰,談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
- 臺灣褫奪公權制度的設計與漏洞,為何至今無法杜絕「入獄立委」現象,以傅崐萁案為例。
- 從李明哲、李孟居到富察,談臺人赴中風險與應有的法律自保意識。
- 刑罰的目的何在?從公開審判到社會預防功能的檢討。
- 中國的「國安」概念與國際標準的落差。
- 富察案後的兩岸法治觀察,如何讓年輕世代理解法治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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