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上空俯瞰看人群,看著人走出捷運站,走向行人道,走進辦公大樓,一定像極了玻璃箱內的螞蟻,魚貫地一個接一個,一隻接一隻。捷運對我來說,是台北的象徵,地底下鑽動的人們,面無表情的擦身而過,彷彿每個人都背負著巨大的什麼。
城市對我的吸引力似乎隨著年齡愈大而降低。十幾歲時讀了介紹紐約的書,那份想觸摸天涯海角的情懷便被拉了出來,勾著我嚮往投奔世界的魂,想栽進一波波未知的精彩。後來意外去了英國念書,首週便跟著學校旅遊第一次到了倫敦。初踏入倫敦,一切都是很新鮮的,就算有髒亂擁擠,遊客也能視之為異國情調。之後好幾次再訪倫敦,對她的愛卻有增無減,雖然已經沒那麼嚮往大城市,但我絕對不會說我不愛倫敦。
我愛英國的城市也愛她的鄉村,假日有機會就往各地大城小鎮跑。我發現自己更喜歡英國的鄉村,我愛走在草原裡的羊腸小徑,穿越茂密森林,買路旁農家的放牧雞蛋,坐在山丘上看羊看牛看馬。我曾想像住在那棟石頭小屋裡的是誰,會來這座高聳教堂的是誰,他們如何買生活日用品,還有早晨與夜晚的模樣。
以前初到一個國家,總是習慣落地大城市。奧地利的維也納、德國的慕尼黑、加拿大的溫哥華都是我從未想過有朝一日會踏上的地方,卻給我了奇異的旅行。大城市便利,有名氣響亮的景點,有隨時想奔入佳人懷抱的旅人。但不知為何,我開始不想看有名的地方,小一點、人少一點的城鎮或區域,更讓我想再次出發。
第一次到美國,我去了阿拉斯加,第一次到日本,我飛往岡山。走在冰冷的山谷下,或是烈日的後樂園,雖然沒有牛羊愜意吃草,但少了塵世的喧囂,心就愉悅的微笑。
現在,我依舊沒有去過紐約。她,也依舊向世界展現著她的丰采。不知道當我真的到了紐約,是否會像當初一樣愛慕她,又或是,只想遠遠地看著,看著她的活力、開心與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