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111年6月30日公布「110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依照死亡率排序110年十大死因排名如下:
- 惡性腫瘤(癌症)
- 心臟疾病
- 肺炎
- 腦血管疾病
- 糖尿病
- 高血壓性疾病
- 事故傷害
-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癌症蟬聯了40年的冠軍,所以這也是國人在個人商業保險規畫上常常重視的項目之一,這篇文章主要就是教大家如何規劃癌症險
做功課階段-了解癌症費用
首要的就是先去了解癌症治療大概要花多少錢
個人會建議可以參考一些實際的病友案例會比較貼近實際狀況,可以在臉書或是各大社群搜尋癌友社團
網路上有很多新聞或是農場文,不是說他們寫得不好,而是有時候為了點閱率會舉例很多的極端案例,金額很大看起來很可怕,但不一定與實際狀況相符
例如:你可能會看到下面這張圖,跟你說標靶藥物要花多少錢
但也不是每個人癌症都會使用標靶藥物的
可以透過這樣的文章先有個概念即可,也不用過度恐慌
真要考慮極端案例的話,保險會買不完,個人覺得依通例做規劃即可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而每個人的狀況也會不同
讓自己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才不會被牽著鼻子走
在沒有使用標靶藥物的狀況下,全民健保跟重大傷病證明真的幫助了不少癌症病友,自己要自費的部分已經不會是無法負擔的沉重金額
標靶藥物不是人人會用到,但以下費用就可能是每個人遇到這樣的狀況的必要開銷了
- 基本癌症治療費用:如上述所說,雖然有這樣的費用,但不一定是大錢
- 薪資損失:癌症治療期間有高機率是會沒辦法工作或是跟公司申請留職停薪的,但是基本的生活花費還是會有,沒工作又沒保險的話就真的只能燒老本了,癌症治療期抓個1~2年,自己就可以稍微換算一下需求額度
- 看護費用:這邊指的看護費用是廣義的看護費用,有些人雖然不會真的請看護,但可能生活大小事還是需要依靠家人來協助,家人因此沒辦法去工作或是額外的心力耗損,都可列為看護費用的花費
- 營養補充品費用:這筆費用真的很可觀,有些癌友化療後胃口不好,但又需要基本的營養素來讓自己有體力對抗病魔,一些補充營養品又可以做以下分類
1.熱量及蛋白質補充品:安素、補體素、完膳
2.治療輔助補充品:魚油、益生菌、薑黃素、麩醯胺酸
3.特殊補充品:牛樟芝
上述這些營養品,都可以去GOOGLE看看花費是多少,然後一天大概得服用多少,進而去算出一個月的開銷
綜合上述,我自己是認為抓自己年收入的3~5倍的癌症一次金規劃,會是一般人比較適合的額度,約會落在200萬上下
做功課階段-了解癌症險差異
可以理賠癌症的險種
有非常多的保險商品可以理賠癌症,但要怎麼規劃才是正確的呢?
療程型的部分我個人會建議可以規劃一般的醫療實支實付即可
實支實付幾乎是現在人手必備的險種
從理賠面來看,一般的住院醫療實支實付已經快要可以取代傳統的癌症險了
僅有少數項目是僅限於療程型癌症險才可以理賠的
而這些療程項目又屬標靶藥物為最大開銷
一般的療程防癌險在標靶藥物這塊會算在化療這塊作理賠
但這邊就容易有爭議了,是一顆藥就算理賠一次的治療?還是要吃幾顆藥才會算?
有想深入了解的再查看看這個判決:106年度保險上易字第7號
一般的住院醫療實支實付還有機會可以理賠有「住院必要而使用的」標靶藥物
這邊的重點擺在有住院必要而使用
因為真的遇到太多的業務員喜歡亂開支票,跟保戶說實支實付可以理賠標靶藥物
要能理賠的前提一定要符合住院的必要性,不然保險公司可是會拒賠的
而癌症手術也是常見的理賠爭議
到底傳統療程癌症險的手術定義是什麼?
常見的雷射刀、光子刀、加瑪刀、諾力刀、電腦刀、X 光刀到底算不算手術?
有些商品的條款直接明示這些XX刀都算是放射線治療
這個商品一單位的理賠,癌症手術45,000/次vs癌症放療1,500/次
理賠金額天差地別
但...一般保戶真的能在購買前就明白這些差異嗎?
多數的條款是這樣寫的,完全沒有定義何謂癌症手術
但...如果一樣是使用xx刀,你覺得保險公司會用手術保險金的名目理賠還是放療保險金的名目呢?
條款寫清楚跟寫的不清楚各有好壞
優點當然就是有比較多的解釋空間,但就變成懂得人才知道怎麼爭取
是懂的人多還是不懂的人多呢?
綜觀上述
- 住院醫療實支實付有機會可以理賠有住院必要使用的標靶藥物
- 癌症險理賠定義容易有爭議
- 傳統療程防癌險的功能幾乎可以被住院醫療實支實付取代
- 住院醫療實支實付理賠範圍不僅限於癌症
個人會建議應該先把住院醫療實支實付規劃好,有餘裕再來考慮傳統的療程癌症險
規劃一次金算是目前的主流規劃,因為理賠的是「一筆現金」,拿到錢之後就可以彈性使用,不用被名詞定義、保障範圍這些東西限制,自己想要做什麼治療都可以
就算不治療,把這筆保險金拿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可以
或者是飛往其他已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也是個選擇,安樂死的費用也不便宜,可以參考
這篇新聞
理賠癌症一次金的商品很多,但我個人只會建議規劃一般的癌症一次金跟重大傷病一次金商品,特定傷病、重大疾病這兩個商品基本上不會在我的首選規劃中
主要的原因就在於費率跟名詞定義
重大疾病跟特定傷病看似項目很多,但很多的項目可以說是看得到卻很難賠到
業務可能會標榜重大疾病有理賠7項常見的重大疾病
但舉例裡面的腦中風後障礙,定義就非常的嚴苛,近乎是失能等級三級以上的狀態了
買保險前看清楚條款是客戶的責任沒錯
但這樣的理賠定義,我想一定是跟許多人內心所想有非常大的差異
特定傷病也是一樣的概念,項目很多不是重點,重點還是在於定義嚴苛與否而不是可以理賠多少項疾病
項目很多,代表保險公司有把這些風險納入考量範圍內,費用當然會比只有理賠一項的癌症險還貴
如果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險的理賠定義嚴苛、遇到機率相對癌症低、家族也沒有相關病史、費率又不算便宜的話,為何還要買這樣的商品呢?
如果在意的風險僅有癌症而以的話,還不如就專門針對癌症這個風險做規畫就好了(買單純只理賠癌症一次金的商品)
重大傷病險算是近幾年才比較多人重視的險種,會越來越多人選擇規劃的原因不外乎就是他的項目多(200項以上),以及理賠定義較能符合一般人的期待(只要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就可以理賠),所以這個險種才會是目前的主流建議規劃
這篇文章主題是癌症險,就不佔用太多篇幅介紹其中差異,日後有機會會再詳細介紹
結論
癌症療程治療建議透過規劃住院醫療實支實付來做風險轉嫁,可以規劃1~2家的商品來拉高額度、條款優缺點戶補
癌症一次金的部分建議規劃單純只有理賠癌症的一次金商品或是規劃重大傷病一次金的商品,額度會建議可以規劃200萬以上(定期險規劃)
這樣的規劃我認為比較適合50歲以內的人
50歲以上的保戶得視個人狀況、預算,調整規劃的額度以及商品的選擇
很多人可能會有疑問,癌症不是越老越容易得到嗎?
我會給保戶的觀念是
30歲得癌症vs70歲得癌症,兩個是不同的狀況
30歲得癌症,資產不足以承擔風險,同時又可能有家庭責任,這段時期是風險承擔能力最低的時期
70歲得癌症,我覺得這個叫做理所當然了
生老病死本來就是必經之路,這個時期得癌症也不用擔心家裡少了我這份收入怎麼辦,基本上顧好自己就好了
在治療方面也並不一定要積極治療,如果可以跟癌症和平共處,也並不一定要花大錢治好
真沒辦法跑去見上帝佛祖了,活到70我覺得也很夠本了
不要對保險有過多的期待感因為費率精算師都算好了
很多人擔心老年罹癌風險,結果年輕時期買了一堆終身防癌險,反而讓自己沒錢可以過好退休生活,因為錢都拿去買保險了
根本問題還是自己的資產狀態
有現金流、有資產,繳保費都不會有問題
所以重點應該擺在
如何讓自己持續有現金流?
如何讓自己的資產變多?才能降低對保險的依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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