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on Peele從《逃出絕命鎮》證明了自己是當今好萊塢的恐怖新秀後,隨後的《我們》更是將《逃出絕命鎮》的種族命題格局擴大,也讓電影成為徹頭徹尾的Slasher Film,同時有著更加成熟的敘事架構—正當Jordon Peele將虐殺玩的如此盡興時,《不!》卻是一場創作者和觀影者之間的實驗與拉扯,一次混類型的大膽嘗試。
天空出現不明物體、無因失控的動物、被異象牽著走的角色(棋子),這些都像是老派的恐怖片和外星片的慣用套路,《不!》能夠輕易讓人想到Steven Spielberg的《侏羅紀公園》或是《大白鯊》,運用高概念牽引著一場神秘現象也猶如《破天荒》,不過Jordon Peele無意要復刻上述這些電影,他將對日本動漫和西部片的熱愛灌注於電影中,看似互相牴觸的元素在《不!》當中可謂融合的恰如其份。
相對《逃出絕命鎮》和《我們》而言,《不!》的前兩幕鋪陳顯得略長,多的是穿插對「失控」的神秘感和一種西部片的式微:西部片起初是從黑人騎馬開始,但我們在影史上熟知的牛仔形象卻仍是白人;在電腦特效氾濫的年代,還有多少人願意拍實景西部片?當馬匹站在綠幕前的一刻不免感受到的是諷刺,乃至於最後拿著數位攝影機和傳統膠卷之間的一股今昔對比都使《不!》更加耐人尋味。
而猩猩聽到叢林相關字眼的失序也是一種受圈養的反撲,Jordon Peele此處利用過往Slasher Film的影子呈現了一場十分節制的無因殺人—最後也製造了一場鞋子立起的奇觀。然而這些所謂「奇觀」被製造出來的背後都是為了服務觀眾,這場在電視台的駭人聽聞在數十年後也只不過是另一起奇觀,供資本主義消費,而拍下外星物體的根本原因也不過是為了那一瞬間的驚奇。
這讓《不!》的本身或許玩了一層後設意味:Jordon Peele將自己投射於片中只為捕捉奇觀的「拍攝者」,為了服務「觀看者」而奮不顧身的拍出所謂的「魔幻時刻」。當電影情節如此呈現時,隔著銀幕之外坐在黑盒子之中的觀眾也能夠體認這一切是一場視覺享受,角色動機的綜合體就是Jordon Peele拍這部電影的動機,《不!》在看似類型混合的背後玩的其實十分老派浪漫且單純。
史蒂芬元飾演Jupe則是將奇觀視為產品的一方,這樣的反撲就是另一種當今好萊塢榨乾過去價值的一方;反觀捕捉奇觀的一方就是堅持著電影工藝的職人精神,那為了「藝術」奉獻的創作者。當電影第三幕玩起了特攝片之後,Jordon Peele也從未讓電影揭露這樣的物體為何;但同時這樣的反撲也是一種自然的反噬,一種對「人定勝天」理論的回應,無因地吞噬,如同猩猩的失控。
最終Jordon Peele亦將《新世紀福音戰士》的使徒形象搬進了電影當中打造了一場無可比擬的觀影體驗,也借鑿了傳統西部片的收尾意象,Jordon Peele對影視文化的各式喜好都在《不!》當中一覽無遺,於此同時證明了他對於大格局的掌握有著一定的導演功力,《不!》雖未如先前作品扒開了黑人種族血淋淋的背後,但對我而言,他在創意之上往外跳脫自我的天才,已經締造了生涯的最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