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界近期波動不斷,其中又以影音串流平台最為熱鬧。
Disney+搶下串流龍頭,Netflix計畫推出低價廣告訂閱方案以挽留用戶,沃爾瑪旗下的影音串流服務Walmart+將與Paramount+結盟等。串流影音內容匯流引領風騷,許多新聞與科技評論家也開始比較這兩張王牌:YouTube和Netflix。
這兩者看似都是影音串流平台,但本質上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YouTube頻道上的內容多為「自媒體創作者」提供,可以隨時隨地上傳影片,這樣的產業鏈培養了數億個影片創作者,也創造了一個新單字:Youtuber。
對內容提供者來說,點閱數愈多,與YouTube平台的分潤就愈高;對平台來說,世界各地的Youtuber會餵養各式精彩影片,完全沒有內容焦慮,廣告收益也源源不絕。
YouTube近年除了推出Premium訂閱服務,付款訂閱就可以享受無廣告和閉屏播放等功能,也開始規畫YouTube購物商店,揮軍搶進電商市場。
而Netflix這一類的影音串流平台,主要獲利來源是會員的「訂閱費」,平台上的影音內容則是公司中心發想與擘畫。
以內容來源看,Netflix等OTT並不透過全球有創意的自媒體創作者提供無窮無盡的內容,它必須吸收原創與製作的高成本,因而在持續幾年的虧損後,也不得不推出其他收費模式。如低價廣告訂閱服務,意即用戶願意遭到頻頻出現的不可略過廣告的干擾,因為繳的是比較低廉的訂閱費。
Netflix和Disney+立足點又有些許不同。Netflix以影音內容為主體向外延伸,近期跨足遊戲和電商產業,希望能用其他形式挽留用戶;而Disney+家大業大,有累積數十年的原創內容與IP王國,即使對手想效仿,也非一蹴可幾。同為OTT,是匯流還是分流,確實直接影響了經營槓桿的難易。
我們可以從內容供應和獲利模式區分YouTube和Netflix等OTT商業模式在本質上的不同。有趣的是,連科技分析評論家也會解讀錯誤。
加拿大下議院在今年6月立法,強制要求Netflix、YouTube、TikTok等平台提供更多「在地」的影音內容。過去Netflix在歐洲國家落地時,就曾被要求內容須有一定比例出自歐盟,這項立法在於規範Netflix是可以理解的;然而,YouTube適用嗎?
YouTube和TikTok主要是由自媒體創作者提供內容,若立法而要求更多的「在地」內容,是件多麼不專業的事?囫圇吞棗,提出似是而非的觀點,在國外的學界、業界、政界屢見不鮮,台灣也必須自我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