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關於看與被看:關於雙重追逐
看與被看*是今敏作品重要主題之一,跟妄想題代理人那篇提到的雙重追逐主題有關。
本作中有著大量的觀看:
(1) 大眾觀看偶像或藝人>>>>藝人自身實際形象/大眾認知的藝人形象
(2) 粉絲關注偶像或藝人>>>>偶像的演出/粉絲的欣賞
(3) 狂熱粉絲的窺探與藝人>>>>隱私面受威脅的恐懼/過度炙熱的目光
(4) 自我與自我的投射(如鏡面)>>>>自我外顯形象/自我內在人格:除了最常看到的電影截圖──主角與電車車門的倒影外,還有一段很精彩(26分左右),主角奔出車站後很累休息抬頭,看到天空的雲與映照玻璃大廈的雲朵倒影,接著轉頭,看到一旁電器行擺在外頭的電視螢幕上自己的倒影。這個雲朵與自身的並置,及自身、自身形象、電視中自己的形象(偶像/影劇中角色)的隱喻非常精彩,彷彿她的現實(私人)生活也像電視裡的戲一樣供她人觀看。
(5) 作為觀眾的我們與被觀賞的這部作品>>>>我們同時具備作為與窺視者共謀的共犯與同劇中主角所做之事(區辨何者為真)而落入圈套成為受騙者的雙重身分
(6) 初到拍攝現場時,主角掃視現場眾人的視線與眾人的訕笑>>>>關於自我懷疑(喜歡唱歌但卻是轉去演戲是否正確)因對外在環境訊息的自動解讀而增強,實際上那些人的笑高機率跟主角無關,但她皆會視為”他們認為我是個不會演戲的偶像,充其量當個可笑的花瓶,只有一句台詞blablabla….”的意思。
(7) 女主角麻美凝視房內魚缸裡的魚>>>>像被關在動物園透明柵欄供人玩賞的對象,對應就是社會中供人玩賞彷彿全裸暴露於世的主角自身。
對主角來說,魚缸是她避世的最後一塊淨土(可以不用偽裝的做自己,或多或少也象徵著她的內心,因為上述的這個類比),但這塊淨土是如此脆弱,以至於在實現了暴露於世人的戲(強暴戲)後,主角視角看來魚群全死但實際沒死,代表的是主角心死開始崩潰**。
(8) 攝影師持攝影機拍攝女主角的肉體>>>>攝與被攝(射與被射,想起荒木經惟的鏡頭即陽具的說法,故事中段的這次攝影何嘗不是又一次的強暴;也讓人想起安東尼奧尼<blow-up>封面圖展現的權威與臣服)
(9)經紀人看著女主角的轉變>>>>這段最為有趣,經紀人將自己投射於女主角身上,希望她能代替自己完成當初的未竟之夢(以偶像歌手的身份成名)。然而女主角決定轉型演員這等同於是背叛了自己的夢(所以才會有寫著背叛者傳真一段,另在強暴戲時經紀人流的淚,不僅是不忍主角受此折磨,或許更多是自己的夢遭玷污的不甘心)。
此時經紀人從將自己投身女主角,轉變為持續扮演著女主角,在女主角轉型後仍維持著偶像歌手的形象。這樣的形象開始與本尊斷裂,但經紀人認為自己(女主角原本的偶像形象)才是真的。
另一最為明顯呈現看與被看主題的是,兇手在殺人時都執著於攻擊被害者的眼睛 (去剝奪其看的能力,原因可能是不想被看;此外也與劇中劇兇手是殺人後剝皮並置對照。剝皮是身分剝奪,眼睛是看的能力剝奪,呼應了兩個主題:身分與視線)。
之所以殺人,又攻擊眼睛,主因也是身分與視線。殺人是為了清除那些讓女主角變成假身份(他判定偶像歌手才是真)的關係人,攻擊眼睛是為讓被害者失去觀看能力,如此兇手本身的身分也就不能夠被確認,便可做為主角幻影投射的實體持續存在。
看了一派論點是保安與經紀人都是主角的幻想,我認為在這個邏輯下完全不成立。
回到上篇最後的疑問,本片花非常多篇幅去描述主角(麻美)與自身分裂出的幻影間的互動,結果具有能動性的主體卻是由一個配角作為主角自我投射的倒影,有種奇異感,覺得最後這樣主題的轉換會大幅削弱前面鋪陳的力道與意義。
但若套用雙重追逐***的邏輯,我們會發現其實故事設計很簡單,也比較不會有前面的這層疑問:
女主角追逐著自己的幻影(想知道她/妳/自己是誰,這是關於身份界定),經紀人追逐著女主角(幻想自己成為她,這是關於看與被看)。
*看與被看也會影響到自我認知,所以其實可視為大主題”自我”如何被定義的重要子題目。
**有看分析影片提到,強暴戲後的魚缸那段其實是講未麻的部屋中經紀人精神崩潰導致分裂的戲,也不失為一種有趣觀點,但想了想後方是接上主角真實的心聲(我也不想做啊),好像又有點不太對。但片中提到其他部分仍可參考:https://m.youtube.com/watch?v=aCKQOL9btR8
***藍色恐懼的戲中戲叫作double bind(雙重束縛),這裡的bind若要套回主角狀況應就是指身分與視線。或許也有一點雙重追逐的含意在裡面?
5. 曖昧的多重方向性:都有可能,但我們永遠無法得知答案
在故事後半段主角從床上醒來數次,並接續著相同或不同的前後片段,除了讓我們跟隨主角陷入時序的混亂(現實的曖昧)外,也透露我們觀眾終究無法得知哪一個是真正的現實,或許其中一個是,或許全部都不是。
這段讓人想起以前經典朝聖時所看的亞倫雷奈<去年在馬倫巴>*,雖然當時看得快睡著(很抱歉,我畢竟不是真文青),但印象很深刻有一段是女主角搭配著旁白的指示走到床上去拿槍,故事呈現了很多種女主角前去拿槍的方式,到最後甚至背離了語句的敘述,達到一種音軌不同步的斷裂效果們從A點走到B點,即使起點與終點都固定也確定,中間仍可能有不同的軌跡。兩者講的是類似的東西,關於記憶的不可靠性,延伸到現實的曖昧性。
*因約十年前看的,且當下很睏,相關情節敘述可能有記錯,若有誤請再跟我說
*我是看到那才清醒過來,套句李安的話: 我雖然看不懂,但我大為震撼.jpg。原來電影是可以這樣去呈現的嗎?(閱讀小說的這種類似體驗,是在看村上春樹《1973年的彈珠玩具》,到結局的時候也很驚訝,原來還可以這樣收尾的嗎?)
6. 如何從夢境中逃脫?
這也是之後作品如妄想代理人或盜夢偵探講述的一個題目,如何從幻想/夢境/過去逃脫?
相較於另外兩部(正視幻想/過去,即可從過去逃脫),本作給的答案最為有趣,是看到別人在做夢,自己才能從夢中醒來。
當主角已經身陷漩渦無法區辨現實、戲劇與自己的夢時,因自己被判定為假麻美而受到抹殺指令被帶回現實中的“麻美的部屋”時,主角才發現有人如同借屍還魂般代替了自身的幻影行動,並且想取代自己(因為認為自己是假的麻美)。
主角看著更無法區辨現實的經紀人,才從自己的惡夢中清醒。之所以清醒有幾個原因:(1)原先懷疑是自我另一人格在作案的懷疑得到釋放 (2)透過見識到自己幻影(借屍還魂)的實體後,認知到幻影其實是幻影,進而確知了自我的身份。
而她的惡夢是什麼呢?是強暴戲後帶來的自我否定,也就是那些幻影跟他說的話:
她是骯髒的女人,沒人會喜歡她,大家喜歡的是偶像歌手的麻美,她遇到什麼壞事都是活該。
在最終女主角醒來後,她終於接受了自己,不再否定/反悔自己的選擇,也不再尋求回到過去的自己。
最終的女主角的台詞也呼應了這句話,當醫院的護士討論起看到的是否是真正的大明星麻美,還是只是長得像而已(這同樣是真假區辨的議題,但轉化為名人本尊真身/長得像的路人這種層次),最後她有自信的說出:我可是真的哦(わたしはほんものだよ)。
後記
- 圖片為臨摹電影劇照
- 其實還能講述關於保安或是“麻美的部屋“這些子主題,但這比較次要,怕太瑣碎就略過了
- 這竟然是1997的片子,為了寫本文再次重看,仍是覺得驚人。
- 關於青年偶像團體其實也是該時代被觀看的消費性產物,販售其青春,關於這部分可從圓子溫2001年作品的《自殺循環》見識到此現象病態的一面,但這部片滿可怕的,建議不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