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年前羅馬政府的統治,耶穌生在暴力肆虐的時代,而猶太教會假冒為善,地獄之子的法利賽人(太二十三)是謀害主耶穌的重要幫凶,還有文士,以及擁有部分統治權的祭司等。既得利益的一幫人狼狽為奸,公會無判死刑之權,只有勾結羅馬政府對付耶穌。而羅馬政府一向不干涉猶太人的宗教紛爭,無能軟弱腐敗的巡撫彼拉多為了討好這幫人無法以宗教罪名,而以政治罪名誣陷主耶穌,處以嚴酷的死刑釘十字架,天地之間為之變色。
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的前夕,星期五的早晨,眾祭司長和長老為要治死耶穌,就把祂綑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雖然希律王和巡撫彼拉多認為耶穌無罪,且彼拉多的太太認為他是義人,但遺憾的軟弱的彼拉多面對惡勢力妥協的做了最惡劣的判決。這是宗教上的嫉妒(可十五10)因為耶穌對民眾的影響力太大阻礙到他們的既得利益。
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定了罪就很後悔,把那得來的三十塊錢拿回來還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的回答說不與他們相干要猶大自己承當。猶大非常痛苦出去外面上了吊。有人用他做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這事,給那塊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使徒行傳一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