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傾 | 公德.心 <第37篇>

2023/01/24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這天,出門遛狗的時候,聽見救護車正準備經過,巷口那戶人家向救護車招著手。牽著狗經過的時候,心裡默默念著:「平安。平安。平安。」想起爸爸也曾經在這個路口上了救護車,然而,那也是爸爸最後一次上救護車,那一次之後,爸爸就沒再回來過家裡了。「平安。平安。平安。
不知道巷口的這戶人家,是不是也有位臥病在床的長輩?這戶人家,看來有許多位家人,也許是請了看護在照料、也許是多位家人輪流照護著…。救護車離開後的這家人,看起來似乎沒有很驚慌,似乎一如往常。
讓我回想起跑醫院、常常睡在醫院的那段期間 (宿in醫院の思):2019/10/30 爸爸因為腦部腫瘤的壓迫暈倒被送往醫院,開始了漫長的治療過程。2019/11/05 腦部開刀做切片住了三天加護病房,2019/11/16 開始第一次的化療。一次的療程就要一星期,加上觀察一星期後才可以出院。出院之後大約一個月,就要再住院接受化療。2021/02/20 突然覺得爸爸喝一口湯會從嘴角流出來,趕緊陪爸爸回醫院檢查 (這天是過年的初九)。2021/03/12 開始做全腦放射性治療,共25次的療程。2021/05/05 超長住院之後,回到家裡開始接受長照的照護及復健。2021/06/22 發燒,因為疫情影響,救護車只能送臺北醫院,莫名其妙沒做任何治療後,2021/07/07 出院。才回到家二天,居家護理師說爸爸還在發燒,護理師不能在爸爸發燒的情況下更換鼻胃管或是做任何的處置,擔心過程中如果需要急救,沒有足夠的設備會有風險,建議我們需要回到醫院。這一次的救護車,就停在這個巷口,在救護車抵達之前,我們開始準備住院需要用的東西。接著,媽媽跟著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留下一個空盪盪的房子。2021/07/17 爸爸處於彌留狀態,前前後後,醫院多次通知病危,總是為了新冠疫情的大小規定,想方設法進醫院探視,病危的家屬,院方不至於太為難。2021/07/23 爸爸66歲的人生劃下句點。
也許是有過這一段過程,面對相同的處境,更能感同身受,也不禁感傷。而這時候牽著米雪的我,更想著:「為什麼寵物不能有救護車可以叫?」也許是寵物送醫院相對容易吧,抱著跳上車就可以直奔醫院。也許,大多數人仍然認為寵物不是人。看看眼前這位80多歲的米雪,辛苦了。
全黑雪納瑞一直是我的夢想,卻再也沒有勇氣再飼養。
這個巷子,是個無尾巷 (也就是沒有路的巷子),有些人可能認為沒有車會開進這條巷子,也就隨意的停車。這天,路口轉彎處停著一台車,救護車要倒車出巷子的時候,來來回回切了4~5次才轉出巷口,甚至來了一位熱心的路人幫忙救護車指引著,救護車轉出巷口時按了聲喇叭向這位路人示意。
這台車的車主,如果知道因為他的車停在這裡而影響了救護車的出入,他的內心該如何?又如果,這位車主是個有公德心的人,是不是就不會任意的把車停在這裡,而認為「沒有影響」。
常常看著巷子裡隨意停車的狀況,有些,甚至是Benz,有錢開Benz的人,為什麼不停停車場呢?即然是開車的人 (只包含隨便停車者),為什麼不租個車位呢?這些人,為什麼都認為隨便停在巷子方便就好?不用錢就好??
如果反過來,當你的家人需要救護車的時候,卻被別人隨便停的車子擋住去路的時候,你會破口大罵吧?你也會路見不平吧?所以說:人都是自私的。都是只想到自己不顧他人的。(可是我怎麼不是!?怪不得我總感到孤獨~~)
【公德心】這東西,不是人人都有。不對,應該說,對那些人來說,他們會怪別人沒有公德心,但是不會檢討自己是不是有公德心! 我改變不了什麼、也無法改變什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明文的規定,都無法改變了。大概是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不痛不癢吧。
才寫完,就看見所謂「爆怨公社」的這段PO文:
回覆的留言中,有人提到:
檢舉是你的權益
怎麼知道他之前是不是碰上一停就是好幾天甚至整個假期完才會回來開車的人呢?
這個人,八成是自己的車找不到地方停車,才會連這樣的事都要上網PO文。如果少了那一塊牌子,這個人會把車就停在人家的店門口,而不顧這間店隔天是不是要營業。然後隔天,可能換店家出來PO文!XD
這就是我們生存的社會。
#積沙能成塔第37篇
#公德心如果只要求他人對自己要有那叫自私
#某些人的字典裡沒有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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