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如果兩個人有孩子那最有爭議的就是到底小孩子的監護權該歸誰,每個家庭不同,有些家庭是爭小孩監護權爭到破頭,雙方都想要,也有些家庭是雙方都不想要小孩監護權,但如果今天雙方想要,但其中一方會打小孩這樣他還可以爭監護權嗎?
會打小孩就拿不到監護權?
網路上有流傳說「只要會打小孩法院一定不會判給他」,這句話的真實性為何呢?說實話其實並不對,其實在民法上父母有所謂的「懲戒權」,也就是說父母其實可以適當的給予小孩懲罰,並且在適當的範圍內父母並不會因此受到法律的追訴,畢竟這是法律允許他這麼做的,因此若是父母給予小孩適當的管教,其實不會不利於監護權的爭奪,有時候反而是證明他有在好好管教小孩。
但也不是說打小孩就一定代表他是會教小孩的好父母,如果對小孩子有不當管教的行為出現(像是家暴)那這個時候他就蠻容易得不到監護權的,所以還是要區分情況,但如果他會打小孩但你苦無證據證明,其實也可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協助你爭到小孩。
怎麼爭監護權?
那談到監護權,很多人就會想到底該用什麼方法在能在法院上爭到監護權呢?
其實在法院上爭取監護權的時候,法院判斷的標準是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為優先考量,也就是說在法院上必須要提出證明說,什麼樣是對小孩子最好的決定,所以法律才會有規定說,要看「小孩的意願」「父母品行」「經濟能力」「幼兒從母」......等等非常多要素要考量,而且因為每個人家庭狀況不一樣,也不太能用一種方法就達到有效的方法。
雖然是這樣說,但總還是有對你來說最有利的說法和證據可以說明「小孩子歸你是最好的」,如果你是經濟優勢的一方也可以說妳可以提供小孩優渥的生活條件等等,或你是老師,也可以說你有辦法提供小孩優良的教育。但總歸一句,要依個人狀況判斷,如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可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協助你打贏勝仗!
媽媽怎麼爭監護權?
有時候以台灣的社會現況來說,因為通常爸爸是經濟優勢一方,所以常常會有媽媽不知道該怎麼爭取小孩監護權的情況,但其實這種狀況也不太需要擔心,就像前面說的,即便爸爸的體罰管教是正當的,可使你也可以誘導小孩說「爸爸會打人想跟媽媽生活」等話術,而法院也可能會依據這種狀況,優先考量小孩意願最後就跟媽媽走。
但是這種說法其實也伴隨著風險,畢竟如果亂誘導,那可能會導致反作用,所以該怎麼做還是要拿捏得當,而在爭奪孩子監護權這方面,其實可以先跟我們專業的律師諮詢,讓我們提供您最有效而且低風險的方法,讓我們成為您爭奪小孩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