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阿,一定得讓他們釣,他用他的錢買一個名聲,手段是靠捐獻等善行,而後得到眾人稱讚,是以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交易達成。
在道德體系的價值觀下,,會要求人們「為善不欲人知」,還會強調重點不是捐多少,而是有那個心。若說你的動機不純,只為了沽名釣譽或是消業障的話就是不好,值得批評。
我的收支表中,有一條支出項目被我命名為「消業障」,朋友問我是什麼,「喔那是每月定期定額捐款給XX基金會的錢」,取名為消業障只是在自嘲。
然而沽名釣譽仔捐的都比你這自稱本心善良的人多。捐多少超重要,那些需要被捐贈的人就是需要實質的幫助,誰在乎你的本心或目的是什麼?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所投進奉獻箱的比其他的人都多。別人是從他們的財富中捐出有餘的;可是她已經很窮,卻把自己全部的生活費用都獻上了。」(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
可問題是,窮人就算願意捐出所有財產,能濟得了什麼事?自我安慰吧。
更何況買名聲的代價會越來越高,比如今天發生災難,郭台銘若「只」捐兩百萬,可能還會被批評小氣,殊不知他對救災的貢獻比你一個嘴砲仔多不曉得多少。而郭董現有的資產更放大他要「買名聲」的困難。
資本主義的善是真正創造價值來達成的善,少點道德自慰多幹實事,如果有人花錢買名聲,不妨就給他他要的名聲,你對這個社會至少還算產生一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