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卜睿哲在《一山二虎:中日關係的現狀與亞太局勢的未來》提及了日本自衛隊與防衛省的制度缺失,命令體系在【防衛大臣(文職)+統合監部幕僚長(軍職)】─╳─【統合監部幕僚長(軍職)+陸海空自衛隊幕僚長】的重疊處有斷點,有事時會變成無法對應。此處的新設職位,應該是處理此一缺失。
日本防衛省探討新設「統合司令官」◎共同社(2013.06.21)
http://t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6/54517.html
【共同社6月21日電】共同社20日從日本防衛省相關人士處獲悉,防衛省正在探討新設“統合司令官”,統一指揮海陸空自衛隊的部隊運用。統合司令官的地位僅次於統合幕僚長(相當於總參謀長)。統合幕僚長仍是自衛隊中最高職位,將專心在軍事方面輔助防衛相。
鑑於應對中國圍繞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的動向及北朝鮮發射導彈的威脅成為常態,統合幕僚長的工作量增加,防衛省希望通過設置統合司令官來分擔工作。目前還有其他提案,如把職位名稱定為“中央司令官”以及設置多名統合幕僚副長並由其中1人兼任統合司令官等。統合司令部將在目前的統合幕僚監部運用部的基礎上進行擴充。
根據防衛省自衛隊的現行體制,自衛隊最高長官統合幕僚長肩負著在軍事方面輔助防衛相和海陸空自衛隊的部隊運用這兩大職能。
即使是運用海陸空自衛隊其中一支時,防衛相的指揮和命令也必須通過統合幕僚長執行。陸上幕僚長、海上幕僚長和航空幕僚長是各自自衛隊隊員教育訓練和提高防衛能力的最高責任人。計劃新設的統合司令官將在部隊運用方面繼承統合幕僚長的職能。
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被定位為國防部長的最高軍事顧問,但對軍隊沒有命令權。
美軍的組織形態為,運用軍隊時由總統、國防部長向統領陸海空和海軍陸戰隊的各總司令下達命令。統合司令官可以說是借鑒美軍形式的構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