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在熱戀時期最為明顯,我稱之為「顯愛」,在數月數年之後趨於平淡。
平淡有二:
一、我稱之為「隱愛」,它沒有消失,只是「退居幕後」。
二、就是「消失殆盡」了。
倆人生活在一起,平凡和平淡才能長久,我覺得一半一半;盡是平凡平淡是很「乏味」的。
但如何平凡平淡又不乏味?
端看倆人心中還有沒有「隱愛」!?
「百無一用是愛情」,在感情不順遂或對愛情失望的時候,我會這麼想。
這是人有意識的忽略,是人有意識的否定。
愛常存在人的潛意識裡,但在許多的理性、道理、世俗的約束和生活的考驗掩殺下 ..
「在人的諸多感情裏,愛情遠排名在後;人無時無刻都想背叛、背棄愛情,在愛情的前後左右裡裡外外週遭有太多的羈絆,愛情顯得極不如,百無一用!」
倆人相處看似平淡,但「隱愛」在人“疏於防範”自己之下,它就會無意的跑出來 ..,有形無形、有心無心的「指使」你,不管在什麼年紀,在什麼時候,你的行為多少都會有對方的影子,及為對方所想。
若倆人之間在任何地點、任何時候都跑不出「隱愛」的蹤跡,這樣「兩個人」相處才是真乏味的、無心了、不在乎了,也是懶的管對方了。你過你的,我過我的,這是一種「消失殆盡」的相處。
愛「百無一用」,它不如物質與金錢的好用,但它常藏在「生活與人性」裡,處處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