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5/16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也就是同性家庭可以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小孩囉!!!
收養辦法同民法所規定,所以夫夫或妻妻要收養小孩,應該要長於養子女20歲,或者其中一方長於20歲,另一方長於養子女16歲也可以,然後向法院聲請。
民主自由開放的進程本來就是一步一步來,在同性婚姻這塊,從大法官釋憲到全民公投,然後立法再到開放跨國同性婚姻,最後就來到了今天同性家庭可以收養無血緣小孩,就由我來稍微簡介一下吧~~~所以接下來會有比較多「我」的視角。
一切都要從一個男人說起...
1986年祁家威先生要跟他的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但被戶政機關拒絕,爾後祁先生就展開了一連串的請願、訴願、民事和行政訴訟,到最後的釋憲聲請,可以看出他對同性結婚的權利十分的注重關心,並且做出行動,在2015年在公民同體的幫助下,他提出釋憲聲請,2017年司法院宣布受理,並且也在同年大法官宣布民法不接受同性婚姻違憲。
祁家威先生不是法律本科出生,在他倡議的前半生,幾乎是單打獨鬥,1986年還是戒嚴時期,當然他就被政府抓去約談,請願、訴願、行政訴訟跟釋憲,這些要跟政府搏鬥的事情,是耗費時間,也耗費精力,可是他不辭辛勞,為全台灣人民做出貢獻。
群魔亂舞,最混亂的公投
為什麼我要下這個標題呢?當年的公投可說是亂象百出,一堆公投票要領,還綁大選,很多人傍晚還在投票,甚至出現了邊開票邊投的可怕現象,最好玩的是,公投還跟你玩文字遊戲,什麼你是否同意....不應該...的雙重否定用法。
有關同性問題的公投案有那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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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通過]
11.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通過]
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通過]
14.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不通過]
15.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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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怎麼有那麼多,喔~2018年的公投有10案,加上大選選票可以領到15張票喔,如果沒有提早做功課,可能會在投開票所看到眼花,所以才會有開票跟投票並行的糗事,因為你根本投不完。
所以公投案過後呢?同性婚姻選擇不修民法,改立新專法,2019年立法院三讀痛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並在同年5月由總統蔡英文公布實施,算尊重了公投結果,
啊同性教育呢?教育部選擇,用魔法對付魔法,刪除《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中有關「同志教育」的內容,並新增「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
飄洋過海來看你,跨國同性婚姻
原本跨國同性婚姻不是每一對情侶都可以成功,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要跟外國人結婚除了要參照台灣的法律,也要看另一伴國家的法律,所以就算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你的伴侶國家沒有合法,你們一樣不能結婚。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一直關注並推動此議題,並且找到了艾怡良跟梁靜茹一同翻唱《飄揚過海來看你》,真的超好聽,內容是兩個跨國遠距戀愛的情侶的故事,好!我離題了。
重點是在今年1月台灣內政部終於宣佈擴大跨國同性婚姻適用範圍。從當日起,不管台灣人民的同性伴侶來自哪個國家(中國大陸暫時除外;另有18個國家需要境外面談,有關配套目前仍在研擬中),即使該國不允許同性結婚,二人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
中國大陸如果適用的話...我們就台獨了,喔不是。
變相鼓勵海外做試管,同性家庭收養舊制
來舉例一下好了,A跟B是同性情侶,收養小孩的幾種情況
1.A跟B是同性情侶,想要收養無血緣小孩,以法律上來說是不行的!!!
2.A有生過小孩C,再來跟B結婚,B可以收養小孩C,所以就是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直系)即可
3.A之前收養過小孩C,再來跟B結婚,B不能收養小孩C
所以當初就有人批評,就是鼓勵同性家庭努力存錢,在海外做試管嬰兒,再帶回來台灣收養。
幸好昨日通過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後想要有小孩的同性家庭不用努力存錢去美國做試管,對於台灣的彩虹平權又更向前了一大步。
我的觀點:
在2018年公投時,我14歲,開始有了比較強的公民意識,藉由公投,我開始跟家中的長輩討論同性戀議題,我外公是鄰長,家中還出現了護家盟的反同文宣,一大疊的請我們分出去,可是最後都留在了家中回收桶,不然就是被我拿去墊泡麵。
在學校公民老師、班導都有跟我們宣導,新聞都是同性婚姻的話題,我也看了辯論會,跟那些反同團體預料的不一樣,我沒有被同性議題腐化心靈,而是被「陰道無菌說」笑死。
新聞也會去採訪反同人士,看到他們用各種錯誤思想汙衊LGBTQ朋友,心裡是真的不太舒服,像是最常見的錯誤觀念「同婚通過愛滋病例會提高」、「同婚會導致少子化」,還有一些人,對著挺同婚團體比出不雅手勢---神奇吹簫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人開始對同性戀者念咒語,試圖驅邪之類的;還有人說「人若不照天理,天就不照甲子(台語),難怪現在天氣會那麼熱。」讓我對他生氣也不是笑他也不是。
2019年同婚合法後,大家就開始討論收養小孩的問題。我也跟同學展開了激烈的辯證。
我一開始站在反方,擔心的點是,如果因為我的關係,小孩長大也成為同性戀者,我會有點怕,因為我怕我的小孩在成長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像是自我懷疑,或是被排擠,但是我本人沒遇過這種事,有同學說過討厭同性戀,可是跟我相處之後改觀了,有了性平教育、社會開放,其實未來不太會有這種歧視吧?對吧?。
可是我同學說了一句話「你爸媽是異性戀,啊你怎麼會是同性戀?」然後我就閉嘴了。
所以我立志在美國找代孕,所以開始想努力存錢,現在好像不太會有這種問題,因為我可以收養小孩了!!!偉哉我大中華民國政府。
喔對了~在同性家庭長大的小孩並不會跟異性家庭長大的小孩有所不同,之前有個反同團體上政論節目提到會有成績低落的問題是不存在的,當時主持人要他給資料,他也支支吾吾講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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