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到研究室來噓寒問暖,約大家一起喝茶聊天,偶爾也找大家到pub喝個小酒。
住在學校北方小鎮的他,開車到學校得花3-40分鐘,有時也會騎車,得花1個多小時。夏天5點天亮,6、7點出門不成問題,冬天又濕又冷,到8點還是天色黯淡,早起出門非常痛苦。
學校的第一堂課沒這麼早,他提早出門是希望避開上班上課的尖峰車潮,也希望有更寬裕的時間備課。
不過,更早之前,他不是這麼早的。自從他喜歡上某位研究生後,為了陪她吃早餐,於是刻意更早出門。
有一次,在開車到學校的鄉間小路上,他不慎撞到一隻突然從草叢裡竄出來的小動物。下車查看,原來是隻母雉雞,傷勢太重已奄奄一息。
雉雞本就是當地常見的獵物,也是餐桌上常見的野味。他想,與其丟到野外,不如帶走。
到了學校,他把雉雞送給那位研究生。
她收到這份禮物時,大吃一驚,想起小時看過母親殺雞放血拔毛的驚恐過程,而手上這隻可憐的雉雞已無須宰殺放血,就等著拔毛後烹煮成佳餚。
她在宿舍的廚房中,學母親用滾燙的熱水燙過已無氣息的雉雞,再仔細拔除羽毛及細毛。母雉雞的毛色深褐低調,不似公雉雞般光彩奪目,但,一旦死去,毛色如何再也不重要。
拔完毛的雉雞比一般市售的全雞更加瘦小,而廚房中的刀具不夠銳利,好好的一隻雞被不擅廚藝的她剁得支離破碎,骨肉分離。她把這些雞塊全丟到深鍋裡,加上洋蔥、大蒜、番茄、西洋芹、紅蘿蔔、馬鈴薯等慢慢地燉煮。
那鍋燉雞,她帶了些給他,也分了些給同樓室友,剩下的,她吃了幾餐。野生雉雞肉質堅韌,加上沒有放血,談不上美味,更何況幾經復熱,食之無味。
他倆的戀情,在她離開之時畫下句點。
他說他可以隨她回國與她相守,找份教職,維持生活不成問題。她說他雖願意放棄現有一切,但她卻無法承諾他們的未來。
時隔多年再次聯絡,他終究還是娶了黑頭髮黃皮膚的女子為妻。
她想起與他共進早餐那些冷冽的冬日,窗上的霧氣總是太濃,濃得無法看清窗外的景象,而那雉雞的滋味,正如他倆的戀情,是個永遠難解的迷。
雉雞,Pheasants, Photo by Michael Hoyt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