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軟體設計:Client Server

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本來本周是想寫跟最近工作有關的 library vs. framework,不過前幾日中午休息時間時,在 FB 上看到一個開發者在某個社團分享他開發的 library,想了解大家對於用這來設計 Restful API 的想法,我沒有直接留言 (不想節外生枝去筆戰,不過,基本上那已不是 Restful API,詳見閒談軟體設計:休息時間),只是在我的 FB 簡述自己的想法,沒想到引起一些討論,真的是蠻有趣的,所以今天的主題就來聊聊 client server 吧!

講古

什麼!?client server 有什麼好聊的?首先,先想想看為什麼要用 client server? ㄟ… 作者傻了嗎?現在不都是這樣嗎?因為程式要跑在雲端 (要說成雲端才夠潮) 上啊,這樣不就是 client server 了。這裡要來講古一下了,在大型主機的年代 (這裡要澄清一下,本人沒有歷經那個年代,不然都把自己講老了),就已經有 clent server 的概念:由 client (計算能力較差的終端機) 向 server (計算能力較好的大型主機) 請求服務,幫助理解與管理分散式系統程式的複雜度

當時終端機與大型主機之間確實是不同的機器以區網連接,例如:X Window System 便是 client server 的架構,但由於個人電腦的運算能力越來越好,client 與 server 不見得一定得在不同的機器,一般來說 client 和 server 在抽象上會是獨立的執行實體 (process 或 thread),但之間不一定是透過網路或 HTTP 溝通,可以用像是 IPC 的方式溝通。若真要說 client server,其實可視為 multitiered 架構的一個只有 2-tier 的特例,所以使用 client server 和使用 multitiered 的用意,可以說是一樣的:separation of concerns

Separation of concerns

既然是 separation of concerns,整個應用程式的程式碼,哪些該放在 server 上,哪些又該放在 client 上,在網頁應用程式變熱門之前,其實就有這方面的討論,在《Distributed Systems: Principles and Paradigms》一書中有個有趣的圖,討論在一個分層 (layered) 的系統中,哪些層放在 client 哪些層放在 server 所帶來的優點與缺點:

圖片來源:《Distributed Systems: Principles and Paradigms》

圖片來源:《Distributed Systems: Principles and Paradigms》

圖中的 (a),所有的商業邏輯與資料庫則在 server,甚至 presentation model 都是由 server 提供,終端機只須根據 presentation model 顯示使用者介面,這樣的優點是 client 的運算能力不需要很好,但缺點是 client 與 server 之間的溝通會很頻繁 (連 presentation model 都在 server 上),若溝通成本 (網路速度) 太高,使用者的體驗會很差,如果要以現在的網頁應用程式類比,早期 server-rendered page 技術就屬於這個類型,所有動作都需要以換頁的方式進行

隨著終端機的能力越好,漸漸就將完整的使用者介面程式都放到 client 上,即上圖的 (b),像是很多早期的桌面應用程式都是屬於這個類型,大多數與使用者介面有關的邏輯都能在 client 上處理,在體驗上比什麼都要詢問 server 要好,當時的表單系統都是送往 server 才能處理,但若有錯還是要整個流程再來一次,因此像圖中的 (c),漸漸有一些商業邏輯的程式搬到 client 上,像是直接在 client 檢查使用者輸入的內容,以提升使用者體驗。在大量 JavaScript 框架的協助下,目前大多數網頁應用程式都屬於 (c) 類型,同樣,大多數網路遊戲也是屬於這個類型

由於後來個人電腦的運算能力實在太好了,所以 server 只剩下資料庫或檔案伺服器的責任,像圖中的 (d),其他商業邏輯都搬到 client 上,後期的桌面應用程式大多是這類,像是企業用的倉儲系統等。甚至,為了加快儲存速度,如圖中的 (e) 一樣 client 自己本身有儲存能力,在離線時或是用非同步的機制與 server 同步。一般來說,會把 (a) 到 (c) 稱之為 thin client,而 (d) 和 (e) 則稱為 flat client,就過去部署程式需要到每台機器安裝來說,確實 thin client 會是較好管理的,因此 Sun 曾提出過 thin client 的企業解決方案,但在個人桌面環境,還是操作體驗較好的 flat client 較受歡迎。

不過,現在部署程式已經不像過去那樣需要安裝,只要打開瀏覽器,點選某個網站,大量的 JavaScript 程式就部署到 client 端,也因此能提供更好的體驗,但和過去桌面應用程式不同的,網頁應用程式較少是屬於 (d) 或 (e) 類型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若有例子歡迎提供),我覺得主要的原因是安全性,在專屬的應用程式協定的保護下,server 比較能放心 client 要儲存到資料庫的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但 stateless 的 HTTP 協定,則比較難確保這件事,因此,大多數的商業邏輯還是放在後台,避免 client 直接操作資料庫竄改 (自己或別人的) 資料

Server 的設計

另外,server 只是一個概念上提供服務的實體,可能是由多個執行中的個體組成,其組成可能是水平的擴展,以 load balancer 提升 server 的負載能力;也可能是垂直的擴展,變成更多 tier 的組成,每個 tier 提供特定的功能;或是混合的微服務組成。因此在設計 server 端的 API 時,個人還是以提供什麼服務為主,而不是提供什麼資料,當然這些服務的結果是以資料的形式送到 client 端,但不會是設計時主要的考慮目標,就如同《建構微服務》一書提到的:

這些功能可能需要資訊交換 — 共用模型 — 但我見過太多以資料的角度思考而導致貧血的 CRUD 服務,因此,請先詢問『這個上下文是做什麼的?』然後才問,『他需要什麼資料?』

簡單說,還是從商業邏輯的角度出發去設計 API。除此之外,設計 API 時,還需要考慮什麼嗎?其實還蠻多的,像是怎樣的資料格式傳輸是比較有效率的,或是可以減少 request 次數,又或者是安全性控管等等,不過大體上,不管是不是設計微服務的 API 或單體是服務的 API,我都蠻贊同《建構微服務》書中提到的原則:

尋找理想的整合技術

  • 避免破壞性變更
  • 讓你的 API 保持技術無關
  • 讓服務消費者覺得你的服務很簡單
  • 隱藏內部實作細節

基本上,讓 client 直接操作資料庫 (上圖中的 (e) 類型) 違反上述四個原則,因為若調整資料庫的 schema 就可能導致 client 的程式需要修改,這構成破壞性變化,當然即使是將商業邏輯擺在 server 端也是要修改,程式的修改是無法避免的,但 API 可以扮演隔離改變的角色,由於 client 直接操作資料庫,變成 API 與特定技術綁死 (SQL),此外,使用上也不直覺,使用 API 的人需要知道資料庫設計的細節。個人覺得比貧血的 CRUD API 還要糟糕。

混淆的術語

由於使用 client server 主要目的是 separation of concerns,那在寫 API 程式的時候,是否也要考慮 separation of concerns 呢?其實也是需要的,過去擔任 OOAD 助教時,曾經在某次全班的 design review 時,老師對著學生畫的 sequence diagram 問:這個 xxx controller (其實是 MVC 中的 controller) 是 main controller 嗎?當時一起 design review 的我,並沒有意會過來,也覺得 controller 確實可以當作是 main controller 啊,但後來考慮到 MVC 的 controller 主要是處理 UI 事件,main controller 則是處理系統事件,確實不合適在一起。

類似事件後來有再發生,一次是在 code review 學弟的程式碼時,發現大多數的商業邏輯被分散在用 Strust @Action加註的函式中,於是我建議他將商業邏輯抽出來。另一次則是前陣子 code review 同事寫的後台程式,商業邏輯也是被放在用 Spring @RestController 加註的類別函式中,同樣,請同事再 refactoring 一下。老實說,在軟體設計的術語中,model 和 controller 恐怕是被用得最多的字眼,但也常常被搞混的,像 @RestController 本身有 controller 字眼,可能聯想成 MVC 的 controller,也可能想成處理系統事件的 main controller,但對我來說,它只是處理的 request 的 handler 而已。

所以,以 separation of concerns 的角度,API 的 request handler 該處理什麼事呢?簡單來說,就是商業邏輯以外的所有事:

  • 安全性控管
  • 資料格式檢查與轉換成 domain 物件
  • 呼叫 main controller 對應的函式
  • 處理例外與轉換成對應的狀態碼和錯誤訊息
  • 將 domain 物件轉成合適的輸出格式

總結

當然,像 Spring framework 有提供蠻多的 filter 協助開發者處理像是安全性控管、資料格式檢查與資料轉換、例外的對應和資料輸出格式轉換,所以看起來好像只剩下一件事:呼叫 main controller 對應的函式,那不就只剩下商業邏輯的部分了?既然如此,不需要獨立一個類別,直接把商業邏輯的程式放到 request handler 中似乎也是可以?老實說,不是不行,對我來說就只是少了點跟框架的友善距離罷了,自己的習慣,@RestController 中的函式都蠻短的,大部分是 Spring framework 無法幫忙的格式檢查或資料轉換,然後就是呼叫 main controller 了,所以寫測試時,也相對輕鬆。

這次 client server 就談到這裡,不管是網頁應用程式或是 Andorid/iOS 上的 App 大多是 client server 的架構,也需要 API 的設計,希望大家都能設計出好的 API,有任何想法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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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從 Medium 開始的一個專題,主要是想用輕鬆閒談的方式,分享這幾年軟體開發的心得,原本比較侷限於軟體架構,但這幾年的文章不僅限於架構,也聊不少流程相關的心得,所以趁換平台,順勢換成閒談軟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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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複雜一點的 query 其實代表著某些商業邏輯,若把這一段程式放到 repository 的實作層,會變成這些商業邏輯被隱藏起來了,如果有個好的描述語言,我倒覺得很好讀,也可以清楚知道背後的商業邏輯是什麼,是很好的一件事。
簡單說,Repository 提供像是 array 或是 dictionary 的容器,對程式來說,就好像記憶體中有所有的物件,不用去想物件其實是從資料庫來的。作法是在 data mapping layer 之上再提供一個 collection 的介面來存取物件,將資料庫的細節從商業邏輯層抽離。
不是在軟體建置之初就決定所有一切的行為,而是執行時根據配置 (configuration) 或執行時的環境 (例如:特定目錄有什麼 plug-in) 決定有哪些行為,話是這麼說,但要實作一個可以載入 plug-in 的軟體 (以下稱作 host application) 倒是有不少事情要考慮。
基本上就是這樣,例外處理是可以在軟體架構設計時就考慮進去,或者說,在軟體架構設計時就該考慮進去,制定方針讓團隊有一個原則可以遵循,透過設計讓例外的處理較容易與一致,最終讓軟體的品質可以更好。
設計時的考量主要有:(1) App 是 Internet App,在考量 UI 體驗和網路頻寬的消耗,多數資料需以某種形式儲存部分資料在行動裝置上;(2) 因此會需要同步伺服器端和行動裝置端之間資料狀態;(3) 但行動裝置網路的穩定性不如一般網路可靠,要有足夠的自動化測試驗證正常的流程與異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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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Repository 提供像是 array 或是 dictionary 的容器,對程式來說,就好像記憶體中有所有的物件,不用去想物件其實是從資料庫來的。作法是在 data mapping layer 之上再提供一個 collection 的介面來存取物件,將資料庫的細節從商業邏輯層抽離。
不是在軟體建置之初就決定所有一切的行為,而是執行時根據配置 (configuration) 或執行時的環境 (例如:特定目錄有什麼 plug-in) 決定有哪些行為,話是這麼說,但要實作一個可以載入 plug-in 的軟體 (以下稱作 host application) 倒是有不少事情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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