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霈榆
今年一月初公視董事會無異議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法政策建議,三月行政院快速通過公視法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目前保留部分條文,等待朝野協商。然而,公視法修法是否能順利通過,仍是充滿變數,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公視董事長胡元輝和您一起討論目前的公視法有哪些問題?該怎麼修?修法面臨哪些阻力?修了之後就能讓公廣集團更好嗎?
公視三項政策建議獲採納 修法具初步共識
胡元輝表示,過去三任的文化部長皆曾提出公視法修法版本,但因無政策共識告吹。此次修正草案有多位立法委員支持,且前文化部長李永得版本草案在行政院已進行兩次以上的討論,在擁有大致共識的情況下,促使文化部加快修法時程。
此次公視董事會提出的修法政策建議書,除了華視相關的修法建議因政策共識未形成不被採納外,有三項是過去文化部各版本未處理,新增至修正草案的方向,包括(一)應修正全時段普及,改為分級制度、(二)公視頻道應列為有線電視系統之基本頻道、(三)公視成果報告處理流程中,修正董事會、監事會之權責關係。
胡元輝認為,華視的角色在現行的法制架構下非長久之計,無論策略定位上再怎麼努力,還是會產生困擾,最根本需透過法制定位確立華視體質,期待未來能盡快形成社會共識。
董事會高同意門檻 欲降為三分之二同意
公視董事會選任程序是此次修法的重點之一,董事會的選任須經行政院提名,交由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同意才能完成,因此經常面臨「選不出來」的困境,例如第五屆延宕九百六十八天、第六屆五十八天、第七屆延宕九百六十六天。因此,行政院修法版本將同意門檻下修為三分之二。
主持人管中祥質疑,公視董事會選任常受朝野角力影響,下修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恐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更重要的是朝野看待公視董事會的態度,此外,降低選任標準恐造成政治控制更為容易。
胡元輝表示,公視董事會此次修法有兩大共識,其一是將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下修為三分之二,其二為新增員工董事。公視董事會為跨黨派的組成,在討論過程中認為,四分之三的董事審查門檻有執行上困難,若修改為二分之一的審查門檻則有疑慮,因此從相對可行的三分之二門檻做修正。
胡元輝認為,公共媒體的獨立自主不必完全依賴董事會的審查門檻,當公視擁有穩固的文化傳統以及內部制度設計,也有助於維持公視的獨立性,而近年在公廣集團及社會大眾的努力下,這部分已逐漸成熟。第一是社會深根,公民大多認為應有一個獨立自主的公共媒體;第二是在政治文化裡深根,據他的觀察,政治人物已普遍宣稱不過度介入公共電視,在政治生態中已有一定程度的獨立自主。
胡元輝補充,除了國會、第三方機構監督外,公眾監督也十分重要。為促進公視的效能與公正性,公共電視近幾年發展出定期公眾座談、公共價值評量機制等公眾監督方式,目前也正規劃線上公眾參與機制,期望未來節目產製有更多公眾互動。
公視經費長期不足 有望打破九億天花板
依照公視法規定,政府每年提供公視九億元捐贈,然而這早已不足基本營運所需,加上台語台、客家電視台、Taiwan Plus的委辦費用以及標案,去年經費僅二十多億元。此次修法將改為每年依公視業務運作需求及年度工作計畫編列預算,解開每年固定九億元捐贈經費的緊箍咒。另外,過去依靠招標爭取經費的族群頻道,此次修法將變更為經費捐贈,避免政治力量介入,保障族群主體性以及獨立性。
胡元輝表示,從文化公民權的角度出發,採行稅金或執照費挹注公共電視,讓每一位國民對公共媒體付出,是他認為最理想的經費參考標準,例如日本NHK及英國BBC皆採行人民直接付費,每人每年約花費台幣1500至2000元之間,相比台灣公視九億經費,平均每人僅花費39元,和國際規模有相當差距,他期望在保障現有經費下,未來透由年度計畫逐步爭取。
列為重點審議法案 此次為修法機會點
管中祥表示,這並非首次行政院通過公視法修正草案,2011年國民黨執政時也曾通過並交付立法院審議,但未獲通過,代表著目前公視法修法是否能在立法院順利通過,仍充滿變數。由於台灣立法院採屆期不連續,此次會期若未通過,法案審議恐將重新來過。
胡元輝認為,立法院這個會期若無足夠進展,下個會期完成修法的可能性極低。此次政府將公視法修法列為重點審議法案,且胡元輝接觸到的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皆認同公共媒體法制化的重要性,因此他認為此次將是修法機會點,期望公民社會一同關注,他也願意在這條道路上,和夥伴們持續推動公視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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