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國宅驚爆滅門血案,一名年約二十多歲的印尼籍漁工因不明原因,持刀闖入民宅,殺害阿美族鄭姓船長一家三口……」
試想,當你一邊吃著晚餐,一邊漫不經心地看著電視新聞,當主播播報這則消息時,腦海浮現的第一個想法是什麼?
一上架就衝上 Netflix 本日台灣 Top 10 的律政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正是以這起滅門血案作為故事開端。該劇改編自同名原著小說,由原作者唐福睿編導,李銘順、雷嘉汭、初孟軒擔綱主演,同時還有潘儀君、楊烈、范逸臣、黃健瑋、陸夏等實力派演員攜手飆戲,陣容堅強。
公辯律師佟寶駒(李銘順飾)是出身於基隆八尺門的阿美族人,在退休前,被指派為犯下阿美族漁船船長滅門案的印尼移工進行辯護,甫進入公辯室的熱血替代役連晉平(初孟軒飾)與印尼籍看護莉娜(雷嘉汭飾),亦參與了這起命案的調查。
看似事實明確且證據確鑿的外籍漁工兇殺案,背後卻隱藏著一層又一層的政商糾葛、權利鬥爭,深入挖掘後更揭露出一連串社會現狀,包括非法漁業、移工困境、原住民權益、部落發展,以及爭議紛擾的廢死議題。
「廢死聯盟曾經做過一項民意調查,臺灣民眾有七成的人對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有七成五認為臺灣法律只保障有權有勢的人,有八成的人認為窮人比有錢人更容易被判死刑,但是,八成五的人支持死刑。」
從《我們與惡的距離》、《誰是被害者》到《八尺門的辯護人》,台灣劇集運用不同的敘事手法,探討加害者、被害者甚至整個社會環境的結構性問題,藉此引起觀眾對死刑議題的思辨。這些作品深刻地呈現了現實案件中理性與感性的矛盾,讓人思考法律與情感之間的複雜平衡。而《八尺門的辯護人》更以犀利的筆觸來質問:「當人權與民意相互衝突時,折衷之道為何?」、「有什麼事比人權更至高無上?」
觀看戲劇時,透過上帝視角,觀眾能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內幕與全貌,深入探究人物內心的掙扎和選擇;然而,在現實世界中,由於媒體追求流量的聳動標題與斷章取義的片段報導,通常忽略了案件的複雜性和當事人的陳述,使得大眾接觸到的訊息往往是支離破碎的真相「殘骸」,最終在留言區裡只有對司法工作者、加害者的負面評論。
為了增進人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我國訂定了《國民法官法》,讓民眾與法官共同參與審判案件,希望可提升司法透明度。這套制度在今年(2023)正式上路,首例審理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內容為長期遭到家暴的季性婦人趁丈夫酒醉熟睡之際持刀弒夫。
針對這起案件判決結果的標題,部分媒體使用的關鍵字是「國民法官」、「殺夫案」、「輕判」。老實說,這些簡短的標題大多過度簡化案情和判決,無法完整呈現審判的過程和判決背後的考量因素,對不了解案件細節的一般大眾而言,可能造成誤導。
法律條文時常被說不符合人性,但人性的基準在不同的文化、社會和價值觀下會有所差異──什麼才是「正確的標準」?
司法制度的確需要不斷地改革,但同時,媒體提供客觀全面的報導尤為重要,超譯或省略判決都容易引起社會對立,或是對司法判決的不信任與質疑。
「法庭上有各式各樣的人,各種奇怪的故事。」
《八尺門的辯護人》所參考的故事原型為 1986 年的台灣社會案件「湯英伸事件」,當時年僅 18 歲的原住民湯英伸因遭到漢人雇主欺壓和歧視,在情緒失控下殺害了雇主及其家人,隨後被判處死刑,成為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
這起命案震驚全台,引起社會大眾熱議,同時也使得原住民的權益開始受到重視。《八尺門的辯護人》透過故事再現、角色置換,讓觀眾反思過去的事件,思考當今社會現況和司法制度。
劇中的檢察官(王傳一飾)說:「死刑一點也不難,難的是相信世上的痛苦會有停止的一天。在司法裡,最珍貴的就是真相,而真相就是正義。」
這段台詞,讓我不禁想起《勿說是推理》(ミステリと言う勿れ,2022)主角久能整的話語:「真相遠遠不止一個,人們總是從主觀的角度出發,並認為自己的想法一定不會錯。因此,真相不會只有一個,而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真相,但是事實只會有一個。」真相不僅是客觀的事實,還混雜著每個人主觀的看法與立場。
法庭上的案件形形色色,隱含著複雜的人性和社會問題,但審理過程只能揭露事實的某些片段,真相往往只有個案相關人士最了解。媒體通常將這些案件概括成簡短且聳動的標題,成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但對於當事人來說,這些事件都是真實的人生,可能充滿情感、矛盾和人性掙扎。
《八尺門的辯護人》透過故事向觀眾傳達,真相就像個多重宇宙,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個人情感和經歷的影響,因為看待事件的角度存在盲點,因此應保持謙卑與開放的心態,不隨意下定論,需要保持批判性思維,積極尋求更多資訊,從不同角度去了解事件。
「人權該訴諸公投嗎?生命權是憲法層次的問題,能交由民意決定嗎?」
不論你對廢死的立場是贊成或反對,《八尺門的辯護人》都值得一看,這部劇不是要探討晦澀的法律,也不是說教,而是從多重視角來切入社會角落正在發生的悲劇,藉由這個故事鋪排串連所有要素。
死刑常被諷為政治工具,《八尺門的辯護人》卻以令人意想不到的轉折來展現這個現象,其衝擊力之強,讓人久久無法釋懷,情緒激盪。令人不禁思索生命的決策權,該是掌握在誰的手裡?
劇裡有死刑公投,其實現實中也有類似的情況。今年,「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提出「死刑執行應於死刑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執行完畢」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該案經中選會審議後認為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議。
談及如此重要的人權和生命權議題時,公民投票是否適當仍值得深思,這不僅關乎死刑,更涉及社會價值觀和民主原則的核心。讀者們不妨想想,面對這一題,你會投下贊成還是反對?
全文劇照提供:公共電視、八大電視、八尺門的辯護人官方粉專
責任編輯:黃于真
核稿編輯:張硯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