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處理到一個確認繼承權的案件,當事人有一宗從曾曾祖父留下來的土地,曾曾祖父早已仙逝,後代子孫也有人往生、繼承,輪了好多代,後代繼承人越來越多,但因為沒有人去處理繼承、分割事宜,該片土地一直閒置,現在土地越來越值錢,有建商想要開發這片土地,因此找了部份繼承人洽談,才發現土地仍登記在曾曾祖父名下,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還沒登記成土地所有權人,但經過清查,發現到現在繼承人名冊已經高達200多位了,這些繼承人又散落各地,不知道該如何洽談土地利用、開發事宜,而因為年代久遠,以前戶籍資料尚未電腦化,還是手寫本,加上以前的人常常有收養、出養、童養媳等制度,導致繼承關係尚有一些不確定,地政機關不願辦理繼承登記。
這種狀況只能透過訴訟來讓判決確認繼承權、分割遺產等方式來處理,因此當事人就來找湘如協助,訴訟中要整理全體200多位繼承人的戶籍資料、釐清全體的繼承關係,加上開庭通知要送達全體當事人,法律程序才能完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湘如在此呼諭大家如果有這種問題要盡早處理,越拖只會越麻煩、越難處理啊~
遺產繼承登記主要流程:
1.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2.國稅局:查詢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與及金融遺產等資料
3.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非必要流程)如果你不確定是否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 可以先諮詢律師會比較保險!!
4.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納遺產稅
5.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
6.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非必要流程)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者,才需要這個步驟。
7.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遺產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