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因為睡不著剛好來寫,11年前的奇妙冒險吧!
我記得那是自老媽頻繁的住院後,我爸就負責照顧我的起居。約有三年的時間是睡在沙發上,偶爾會跟著他一起去應酬。
我的工作就是負責跳舞到天亮跟發小費,父親給我的叮嚀有兩個。
1.警察臨檢要躲起來
2.絕對不可以上去二樓
前者從來沒遇過
後者我在偷偷跑上樓的時候留下深刻印象
「聖誕兔女郎」
難怪叫我不要上去二樓(´・ω・`)
但是我沒有跟兔女郎發生什麼,只有看到背影而已。
總之後來幾位陪唱歌的阿姨就聚在一起商量,也不能總是讓我爸把我帶來帶去。
其中一位就提說她家有兩個小孩,一個上國中一個幼稚園可以陪我*玩*。
老爹也是不疑有她,就找天把我送過去了。
兩個小孩分別是一個國中的哥哥跟大班的妹妹。
那年是2012 同年也是那個曠世巨作誕生的年份
與劇中劇情比較不同的是,我處於一種非常奇妙的狀態。
當晚跟這位哥就假借要教功課把我騙進房間,並把門反鎖。
「欸,你會boki嗎?」
小五的我其實相關常識接近零,性啟蒙已經是國中之後的事情了。
「會ㄅ。」我隨便回答
接下來他用一套行雲流水的手法把我的褲子脫了
然後用他的舌尖輕點我的寶貝
「舒服嗎?」
我當下的反應就是,沒感覺。接觸時間0.5秒左右我要怎麼感覺咧。
「等你長大了國中男生女生都在廁所裡做這個。」聽你在唬爛(´・ω・`)
從上國中之後,我就開始討厭說謊的人了
但是他倒是有說了,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你不可以跟任何人講之類的教科書發言。
隔天我爸在開車我就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就跟他說「爸,我要跟你講事情。」
「那個葛格舔我🐔🐔」
現在想起來老爸真的很痛苦,負債、老婆精神病住院、兒子又被性侵。所以他當下什麼都不說就自己默默處理掉了這件事。直到高中我才重新問起這件事。
老爸是說他原本是要吿死對方,因為受害者不止有一個,那群阿姨大多是單親,其中就有一位受害者是我的共通朋友。後來老爹的作法就是斷絕關係。
我偶爾其實會想想,今天站在我的立場是被害人沒錯。但是加害人身處的環境,他同樣是單親家庭,甚至是校園內的風氣,他是不是也是某種程度的「被害人」。
當然這是建立在我沒有被這種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情況下才發想到的,如果今天我是被嚴重的性侵,恐怕我也無法這樣用玩笑般的手法寫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