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匆匆,最近接獲一位同窗的喜訊;她喜獲麟兒。
今天又接獲一位同事的喜訊;他將要揮別單身。
周圍的朋友、同事一個個結婚、也陸續有了寶寶…
愛情需要「感覺」才能開始,婚姻需要「衝動」才能陷入。
愛情只有二人世界,但是婚姻卻不同;彼此需要走進對方的心靈之外,也要走入對方的家庭。
愛情或許不需要責任,但是婚姻卻是需要責任的。
它含蓋的範圍更廣、更深,並非敷淺的承諾。
一只婚約,親朋好友見證下,宴客喝喜酒,昭告彼此將是夫妻,所有見證人下,彼此給予的承諾是未來一輩子的守候。
不管另一半未來是窮、是病,都不能背離。
但是反觀社會上的百態,林林總總,總是會看到社會新聞播報著另人捥惜的訊息,看了不勝唏噓呀。
曾看過的一則報導中:一位女孩子下嫁一位男生,但是新婚沒多久,女方身體檢查時,發現離患癌症,而那位負心漢馬上和她離婚,不再愛護她、關心她…
女方因為化療,頭髮掉光,帶著口罩,虛弱的躺在床上,透過記者拍攝下,只看得到她那雙憔悴的眼神。
論法律上來說:男方可以因為女方生病,所以無法履行夫妻義務而訴請離婚,但是以道德倫理上來看,卻是有違人性,且不被大眾諒解。
他是現代的「陳世美」那位女孩子床邊尚有他們二人結婚時的甜蜜照片,只能說女孩看走眼,愛錯人,愛上一位負心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