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以及產發署在9月27日首次召開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期(R3.2 )的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後,11月10日第二次召開說明會,11月17日加開第三場。第三次草案內容最大變動為:國產化項目總分提高到120分,門檻分數維持70分不變。針對申請新增100MW容量的案場,要求在投標階段須提供與至少2家企業簽署CPPA的意向書,且每一份意向書容量要100MW以上;並在簽訂行政契約後6個月內繳交CP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