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實際上是將個體,團體,後代子孫,全人類以及其他動力視為一個整體, 並為這一切追求最高層次生存的理性 ,品格就是理性 ,最高層次的品格, 就是在所有動力上, 以最少的破壞達到長期生存 的觀念。
理性的檢視這個課題,你立即就能證實,雖然不誠實的行為 ,可使個人或團體獲得短期的利益,長期不誠實的行為,可使個人或團體的情緒度掉到下方,因此,不誠實的行為不利個人或團體的生存 。
在人與人的互動中,任何不理智的行為,都可以算是非品格的行為,因為這些不理智的行為 ,會導致個人與團體的敗壞,並抑制未來的發展 。品格是「理性並且以最佳生存來考量。」「不誠實的行為是非生存的。任何非理性或邪惡的事會帶來個人、團體的毀滅,或抑制了種族的未來。」
品格可以被定義為個人對自己所採取的行為,以確保他持續在各動力上生存。品格是個人的事。當一個人有品格時,是他自發要做的。
「沒有一個不誠實的人可以得到自由──不誠實的人就是自己的陷阱。如果他的所作所為見不得人,他就成了一個囚鳥,必須對同伴隱瞞自己。他是自己良心的奴隸。」
自古人們就不斷倡導做人要誠實、憐憫和寬容的必要性:正直是創造真實生活的唯一基礎。
儘管人憑直覺知道這個道理,還是沒有人可以指出一條確切的路徑。
個人與群體必須共同建立的核心價值,包括:同情(compassion)、勇氣(courage)、禮貌(courtesy)、公平(fairness)、誠實(honesty)、仁慈(kindness)、忠誠(loyalty)、 毅力(perseverance)、尊重(respect)、責任(responsibility)。
因此,品格這個主題到底是可以僥倖逃過,或是獨善其身?
品格是一種自發 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外在的強制。一個人只有在內心深處真正認同品格的價值,才會自發地去踐行品格。
從這些觀點來看,品格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那麼,品格是否可以僥倖逃過,或是獨善其身?
答案是:不可以。
品格是一種普遍的價值,它適用於所有人。如果一個人沒有品格,那麼他就會在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他可能會失去他人的信任,無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品格是每個人都應該追求的一種美德。它可以幫助我們在生活中獲得成功,並過上幸福的生活。
以下是一些具體的例子,說明品格的重要性:
品格是一種無形的力量,但它卻可以產生巨大的影響。它可以幫助我們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
互助是人類社會的常態,尤其是在災難發生時。這種社會支持背後的心理過程對社會和演化心理學以及促進社區復原力很重要。然而,關於人格因素或支持類型的研究是零星的,並且尚未解決實際的緊急情況。
人類生存而合作的傾向主要是一種社會現象,而不是個人現象,互助不僅限於已建立社區的成員,也可能發生在陌生人之間。在這些時期,利他行為超過利己行為,為社區帶來幸福感,
人類的生存主要是社會過程,而不是個人過程,這種社會支持的心理基礎引起了許多領域的興趣。
大多數希臘道德家認為,如果我們是理性的,我們的目標就是生活得好(eu zên)或幸福(eudaimonia)。生活得好或幸福是我們的最終目標,因為幸福的概念透過表明我們目標的相對重要性以及表明它們應該如何組合成某種合理的整體計劃來組織我們各種從屬目標。
因此,斯多葛學派認為幸福就是「連貫地生活」(homologoumenôs zên),而亞里斯多德則認為幸福是「完美的」或「完整的」(teleios),是人類特有的東西。當我們活得好的時候,我們的生活就值得效法和讚美。
幸福不能僅僅存在於“外在物品”或“財富之物”,因為這些外在物品是附產於我們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之外的。無論幸福是什麼,它都必須考慮到這樣一個事實:幸福的生活是由理性的人(或理性的政府管理)所過的,他們採取行動,而不僅僅是環境的受害者。
品格的良好道德品質是穩定和持久的,不是財富的產物,而是學習或修養的產物。是人類的優點,因為它們是理性的最佳運用,而理性是人類活動的特徵。
優秀的品格是一種與選擇有關的狀態,相對於我們而言處於中等水平,
這是由理性決定的,並以具有實踐智慧的人( phronimos )決定的方式決定的。
意思是它既不是一種感覺,也不是一種能力,也不僅僅是一種以特定方式行事的傾向。相反,它是當我們的感受和行為都很好時我們所處的穩定狀態。當我們的感受和行為處於中等或中間狀態時,我們的感受和行為就會很好。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性格邪惡,我們的感情和行為就會很糟糕。
有德行的人的情緒反應與具體情況相適應,這表明他的情緒反應與她關於該做什麼的正確推理是一致的。一個有德行的人靈魂的非理性部分與理性部分「用同樣的聲音說話」(homophônei,Nicomachean Ethics)。
有德行的人的靈魂是統一的,不會被衝突所撕裂,這一點將有德行的狀態與各種不道德的狀況區分開來,例如一般的節制(enkrateia)、失控(akrasia)和罪惡(kakia )。
從本質上講,任何無德之人都會受到內心懷疑或衝突的困擾,即使表面上她與有德之人一樣在心理上是統一的。儘管一個惡毒的人可能看起來一心一意地蔑視公義,追求物質財富和權力,但他必須尋求他人(共犯/物以類聚)的陪伴來忘記或忽視自己的行為。
個人的利益包含在社會的利益之中,個人的理性力量的充分實現並不是他自己能夠實現或維持的。一個人要持續活躍是很困難的,但和其他人在一起就容易多了。為了充分發揮我們的力量,我們至少需要一群與我們有共同利益的夥伴,我們可以與他們合作以實現我們共同認可的目標。
如果我們和我們的夥伴負責任地盡自己的職責,每個人都會對其他參與者產生友誼的感覺。這樣,成功的合作活動就會改變人們的願望和動機。儘管我們可能出於自利的原因發起活動,但心理結果是我們開始喜歡我們的合作夥伴,並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而關心他們的利益。
這種變化是在我們身上自然發生的。它不是被選擇的。一旦建立了友誼紐帶,我們就很自然地表現出 社會良善的品德 ,其中包括慷慨分享、友誼開放以及溫和的溝通。
為了自身利益而消費和積累外部資源的國家,或者將戰爭和軍事霸權本身作為目的的國家,都誤解了人類最好生活的本質。這些國家的公民長大後最喜歡的東西不是行使已實現的人類理性力量,結果他們很容易犯下不公正、缺乏慷慨和不節制等傳統惡習。
美好生活需要積極的政治審議和政策制定
誠實和正直意味著我們在任何時候都知道一個在職的人的立場,即可靠性。人民可以信賴所做的決定和採取的行動是直接且符合大眾的最佳利益。品格良好的人不太可能屈服於特殊利益團體的壓力,做出損害我們大多數公民利益的決定。
顯而易見的結論是,良好的品格對於擔任公職的人來說至關重要。投票時除了考慮經驗、背景和能力外,還必須考慮性格。在選舉年,了解競選公職的候選人可能存在的任何性格缺陷並相應地投票是極其重要的。
(提前二1-2)「我勸你們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也該如此, 使我們可以敬虔端莊、平安無事地度日」。基督徒要為他們的領袖禱告,這些人的決定可以促進或抑制他們過敬虔、有尊嚴的生活的能力。
領袖人物通常較積極參與工作,且能促進團體達成目標,其特質包括:智力、了解任務、主動、關心他人的需要、堅毅、自信、勇於承擔責任、善於支配和控制。一個人並不只因具有某些特質就變成了領袖……領袖的個人特質和部屬的特性、活動及目標,有一定的關係。
具有領袖特質的人不一定在任何情境下都是成功的領導者。有時在此情境下會成功,轉換情境後則不一定成功;或是具有不同特質的2位領袖,在同樣情境下都可能成功。單一特質與領導效能間,並沒有高度相關,而各種特質的組合和領導效能的相關程度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