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蘭公審三立記者、批評白飯之亂的影片二部曲,不僅吸引超過3000萬次觀看、掀起一股「仇恨媒體」風潮,甚至連三立新聞網也就此發聲明、開自律委員會。確實,有時我們總需要一些當頭棒喝,才能從無意識中驚醒。
不過,這些仇恨值究竟是有憑有據,或根本是誤會一場、罵錯人了?
雖然許多錫蘭的論點早已不新,但他還是做了很多功課,像是翻出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寄信給自律委員會委員、看了方君竹的記者真心話、做了報導數量統計,也追溯報導背後的消息來源與前後脈絡。甚至,他某程度看透台灣社會長期對媒體改革議題討論及不同立場觀點的說話方式,實在說服力十足。
這次,我們想從錫蘭的觀點出發,帶大家一起思考:他所指出的那些問題,是不是「真是個問題」?背後是什麼力量,讓那些被點名的記者「毫無底線做惡」?是什麼力量,讓新聞環境「道德淪喪」?最後,我們試著從「個人面」、「社會面」提出解方。
開始前,建議先看完錫蘭2部影片ㄛ!
文長,但別怕!這樣看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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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影片共兩小時,「錫蘭說了什麼」總整理
這是一切事件的引爆點。記者擷取錫蘭一長串QA影片中的幾句話寫成新聞,「刻意」營造出「特定」對立情緒,甚至扭曲原意,並隨著多家媒體病毒式複製地報導後,讓網路上輿論順著這個腳本發展、評論節目以此大做文章,記者再引用上述說法來定錨事件,最終引發當事人錫蘭的不滿。
錫蘭認為,網紅很容易被台灣媒體報導,但這種報導幾乎缺乏公共性,根本不該成為新聞;就算成為新聞,媒體也不應故意以「斷章取義」、「加油添醋」、「加深刻版印象」等手法報導,小編也不該直接主觀地表達意見。即便他理解如此是商業媒體為了從流量獲利,但作為新聞媒體,「事實查證」、「平衡報導」、「正直」等新聞倫理應該是底線。
錫蘭以「自己說台北天氣熱成狗屎」、「網紅莫彩曦離台」、「白飯之亂」等事件為例,說明台灣媒體幾乎不遵守新聞倫理,像是白飯之亂雖是老闆主動爆料,但記者卻沒有盡好查證義務,把老闆說法直接寫進報導,甚至加油添醋營造出學生如同奧客的情緒,以致後來的爭論都缺乏正確的事實基礎,更別論這根本缺乏公共利益,不該成為報導。
他舉例,如果今天換做志祺七七是這個事件的始作俑者,網紅根本不可能安然度過,一定會被輿論批爆、甚至關閉帳號,因此他主張:社會對新聞媒體的倫理要求,已經比網紅自媒體還來得低,而且記者根本不該表露個人意見,要表露意見應該當網紅。他認為,台灣社會讓獲得很多資源的媒體機構,受到比網紅自媒體更少的問責,這件事情很荒唐。
錫蘭在影片中提出一些他對「新聞媒體應然職責與扮演角色」的期待,同時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新聞倫理聯盟EJN」創辦人Aidan White的說法,指出新聞自由不等同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應該限制在一個特定的價值觀下:需為錯誤道歉、尊重事實、展示人性、不促進仇恨言論、保持公正並認可故事不是只有一個面向、不耽溺於惡意謊言等。錫蘭認為,這是新聞媒體不同於其他媒體的關鍵,至於網紅自媒體是否需負起同等責任,他態度雖開放,但不完全認同。
錫蘭說,記者明知道所做的新聞沒有意義,甚至刻意抹黑,是為了賺取點閱率而獲取獎金,他認為這是台灣新聞媒體的普遍現況,意即有許多記者躲在媒體機構背後,從事著這些「惡行」也不在乎,因為他們是看著鷸蚌相爭的得利漁翁,甚至擁有「金鐘罩」。他進一步指出可能原因:台灣跟美國的媒體環境類似,主流媒體都是私人企業,與歐洲多是公共媒體不同,台灣媒體大多為特定的利益團體或商業利潤服務。
不過矛盾的正是,他感覺「沒有足夠多人在拋棄或問責這些媒體」,一方面可能是有些人缺乏思辨能力,但另一方面更可能是大家的知行不一,或者健忘。也就是說,即便覺得這些媒體很糟糕,但這些媒體卻仍然是多數人獲取資訊、瞭解議題的重要管道,尤其他認為「電視新聞」的重要性與影響力又更大。比如在白飯之亂中,即便學生有上傳10分鐘影片,但大家仍是透過新聞框架去理解;另外,不論是錫蘭自己或白飯之亂的事件中,錫蘭都不斷用「上了電視」作為論述「非同小可」的基礎。
錫蘭因為去認識「自律委員會」的制度,更寄信與委員溝通,所以他後來有點出「新聞網」與「新聞台」兩者雖然看似相似,但在法規上或實際運作上都猶如兩個不同的個體。不過,他也強調這在法律上或許合理,但就一般民眾的期待或認知而言,這兩者應該用一樣的標準,一起運作,錫蘭也舉BBC為例。
此外,因為錫蘭實際統計後發現「三立新聞在5天針對白飯之亂寫了150篇以上的文章」,他認為這是一件荒唐且背離新聞倫理與職責的事,然而自律委員會卻不是宏觀檢討整起事件,反倒狹隘檢討其中兩則新聞,錫蘭對此也有所批評。
延伸閱讀:
三立新聞台》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白飯之亂|https://bit.ly/3sFo0zP
三立新聞網》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回應錫蘭批評|https://bit.ly/3G0FAl0
三立新聞網》回應錫蘭批評之聲明|https://bit.ly/3sCxSKD
以下,我們整理出錫蘭一些值得討論的觀點,將在「解讀焦點」的部分,詳細討論。
📌點出新聞媒體「應該」的角色定位、倫理職守,記者不該展露個人意見
📌台灣新聞媒體受到的監督要求,比網紅自媒體還少
📌做出爛新聞的記者是為了一己之私,明知故犯,卻還有金鐘罩
📌列舉的「電視新聞」包含網路節目、列舉的「新聞」包含爆料公社
📌錫蘭批評的對象:記者、新聞媒體機構、網友、名嘴、閱聽人
📌新聞網與新聞台規範應該合一,並將三立與BBC相比
📌自律委員會應該積極作為,而非形式上應付
📌新聞媒體與網紅自媒體不同,不支持兩者有相同道德義務
📌我的TA與新聞的TA不同,大眾不懂我的風格,不是評論我的理由
-從「錫蘭說了什麼」出發,讓我們「再想得大一些、具體一點」
📌點出新聞媒體「應該」的角色定位、倫理職守,記者不該展露個人意見
錫蘭這兩部影片有趣的地方,正是他一邊批判媒體的同時,也不時提出對新聞媒體應然角色的期待,你或許會想:這不是Common Sense嗎?這很重要嗎?的確,就算路人也大致能講出幾個新聞的核心價值。可是,在資訊傳播模式重組的此時此刻,當新聞媒體不再糾結哪些新聞可以放進篇幅有限的報紙上、當記者待在辦公室就可以採集到世界各地、能吸引眼球的新聞時,「什麼是新聞」、「誰算是新聞媒體」的確變成既尷尬又難回答的問題。
錫蘭引用英國專家Aidan White的說法,談「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其實並不相同,前者需要被框架在尊重事實、平衡觀點等一定價值觀下,而這與台灣釋憲方向類似,也就是「新聞自由是一種工具性權利,主張這項權利的前提是要能確實發揮第四權、促進公益等功能」,因此,第一步我們可以拿這把宏觀的尺檢視新聞媒體是否「盡責」。
具體來說該如何達成上述目標?錫蘭強調記者報導時應該秉持「平衡」、「多元」、「正確」等價值,以避免報導造成偏頗、誤導性與歧視;同時,他也主張記者不該有自己的意見(opinion),並批判新聞小編過於主觀帶風向的問題。
「中立客觀」一直是大眾對新聞媒體的美好迷思,也是長年批判媒體問題的切入點,但仔細想想:純粹的中立客觀可能嗎?我們的答案是否定,因為從報導什麼題材、採訪什麼人、擷取哪些片段等等,一路上都是記者的主觀判斷,也是記者的專業價值所在。但這也不代表記者就能放肆地「公器私用」,因為記者仍需受制於平衡、多元、正確等新聞專業倫理之下;至於小編的問題,或許是在科技進步的過程中,其尚未被納入正式的新聞產製體制中,以致缺乏相應的新聞專業倫理。
延伸閱讀:
劉昌德》小編新聞學:社群媒體與通訊軟體如何轉化新聞專業|https://bit.ly/3AaQzGm
劉慧雯》從新聞到粉絲團:社群小編重構公共話語現象的初探研究|https://bit.ly/3zR28kw
📌台灣新聞媒體受到的監督要求,比網紅自媒體還少
📌新聞媒體與網紅自媒體不同,不支持兩者有相同道德義務
可分成「制度面」與「輿論面」來討論。從制度面來說,廣播電視是台灣受最多管制的傳播管道,不僅每6年需換發一次執照,在「事實查核」、「公平原則」、「置入性行銷」等方面也都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然而不論是紙本或網路媒體,目前卻都沒有相關專法管制。換句話說,「三立新聞網」受到的管制與錫蘭相同,「三立新聞台」則比錫蘭還多。
從輿論面來說,錫蘭認為大眾對新聞媒體的標準比對網紅自媒體還低,像是大眾應無法接受「志祺七七」是白飯之亂報導的始作俑者,卻縱容三立新聞網這麼做。但有反面例子:網紅自媒體「勾起你心中的惡」也經常爆料、評論時事,不過常有缺乏明確證據、陰謀論、甚至觸法的嫌疑,但至今卻仍然活躍。因此我們認為,斷下「大眾對新聞媒體寬容、對網紅自媒體嚴苛」的結論有疑慮,而錫蘭會有這種感受,或許跟網紅的品牌是一個「人」,與新聞「機構」不同,因此在引發爭議時的問責路徑「感覺上」比較直接(但別忘了,網紅背後也可能是龐大組織,而不一定真的是本人)。
其實傳播之所以需要監管,往往就是在言論自由的框架下,要確保言論的多元性,適度節制影響力。比如說,過去因為廣電的影響力之大,才有更嚴格的法律規範;新聞事業因為建立在信任之上,因此禁止置入行銷,又新聞理當作為第四權、社會公器,於是需遵守更多規範,並受更多社會問責;相同的,政治人物也會有類似制約,擔負政治責任。
把眼光轉回網紅自媒體身上,如果,當今網紅擁有的社會影響力、能操縱的社會輿論已能匹敵傳統媒體機構,他們真的還只是「服務自己觀眾」的「自」媒體而已嗎?從「影響力」的角度思考,當擁有一定影響力、內容公開於眾,就理當負起一定社會責任、接受社會不同觀點的問責,而不再只是框限在媒體機構種類與大小上,而能撇責、得到諒解與豁免。
📌列舉的「電視新聞」包含網路節目、列舉的「新聞」包含爆料公社
錫蘭特別指出「我也上了電視新聞」,來論證這些錯誤報導延燒到一定程度,顯示「電視新聞」這種文類仍有一定的重要性與區隔性。然而,他提出的三個片段,除了「TVBS國民大會」是真的在電視播出的節目外,其餘兩個分別是ETtoday跟TVBS NEWS推出的網路節目,這兩者因為法律規管程度不同,導致產製規模與流程不同,因此並不應該被一視同仁。
另外,錫蘭列舉對他錯誤報導的媒體中,「爆料公社」也是他批判的對象之一,然而爆料公社實質上並不是新聞媒體,因為不論從其設置目的、產製流程、內部控管機制等方面來看,它都不如新聞機構嚴謹,能對其問責的程度也天差地遠。
📌錫蘭批評的對象:記者、新聞媒體機構、網友、名嘴、閱聽人
📌做出爛新聞的記者是為了一己之私,明知故犯,卻還有金鐘罩
細緻拆解錫蘭批評的對象,光是「媒體」就可分為記者、機構、名嘴三種類別,此外他也批評隨之起舞的網友,以及縱容媒體亂象的閱聽人。然而,從兩部影片的標題或結論來看,錫蘭把對不同角色的不滿情緒疊加起來,最終概括成「台灣媒體沒下限」的結論。另外,即便影片也呼籲閱聽人身體力行監督媒體,並提供改進之道,不過我們認為,還是有必要進一步探究問題背後多層次的共犯結構。
記者——
記者作為報導的主體,當然應該對亂象負責,但過去許多研究都指出記者不如想像中那麼自由、那麼具備反抗的能動性,最終還是歸因到媒體機構究竟提供記者怎樣的環境,但礙於篇幅這次說明記者的實際遭遇,邀請你點擊延伸閱讀的文章,走進記者的生活世界,或許會更能同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新聞媒體機構、名嘴——
錫蘭批評政論來賓李柏毅錯誤解讀、扭曲他的原意,並將這件事也同樣怪罪給媒體機構,猶如上下交相賊。但其實這不能全怪罪給媒體機構,因為媒體在查核事實正確性、維護多元言論公平露出的前提下,理當盡可能提供意見平台,讓各式各樣不同背景的觀點現身。而李柏毅是根據事實(對錯另議)衍生出個人意見,媒體沒有責任也不應該制止李柏毅的評論,主持人的責任是「詢問李柏毅評論的基礎事實來源為何(事實查證)」、「提供過往台灣美食排名報導資訊、與註解錫蘭風格本就如此(公平原則)」。
當然,可以進一步質疑這種作法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是不是讓公平原則流於形式,主持人與來賓根本串通好的?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實質問題,但重點是,新聞媒體要為評論的多元性負責,而非為評論的風向負責,因此就這個片段而言,技術上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最後,「事實」是可以一層一層釐清真假,但「評論」無關對錯,李柏毅評論錫蘭影片、錫蘭批評李柏毅評論,這兩者本質上是都是「評論」。錫蘭作為公眾人物,本來就該承擔對其公開言論的各種批評指教,即便他不認同,甚或被誤解。
延伸閱讀:
劉蕙苓》台灣記者的3L人生:數位時代的工作狀況與趕工儀式|https://bit.ly/3R9PHKG
王維菁》科技變遷下的台灣新聞記者薪資:現狀與出路―批判政經取向之思考|https://bit.ly/3QQ0w3c
📌新聞台與新聞網規範應該合一,並將三立與BBC相比
三立新聞「台」依據NCC要求有設置「自律委員會」,是內部邀請專家學者協助處理民眾對新聞內容的檢舉,並做成改善建議與回應;三立新聞「網」也設有自律委員會,但這是他們自發自願設置,無任何外在的強制規範要求。
錫蘭有指出新聞「台」與新聞「網」雖然都在三立底下,但卻是兩個不同部門,就連自律委員會的組成也不相同,而他認為,這兩者的區分對觀眾而言並不重要,他們理當要用同一套標準做新聞,並進一步以BBC為例,說明把同個品牌的廣電與網路區分開來是一件荒唐的事。尤其,BBC成立百年來也非毫無出錯,台灣電視史不過60年,在規模跟經驗上也難同日而語。
不過,一如柯舜智委員給錫蘭的回覆提到:「雖然都是三立,但網媒和電視台真的有很大差異,我個人建議你做評論時可以區隔開來。我們在三立新聞網的會議中也告訴新聞網主管,這種作法讓三立電視台也被貼上標籤,拖累整個集團的品牌形象。所以就科技特質、實際運作與法律定位等角度,真心建議不要混為一談,也可顯示你對媒體生態的專業理解程度。」
從實務運作來看,網/台的確從屬不同部門、遵循不同的產製流程、服膺不同標準的規範,這種差異會實質影響新聞內容品質與特性,而意識到差異是每個閱聽人的責任與素養所在。至於理想上這兩者是否應該合一?目前尚未有明確定論,判斷留給你,不過「整體品牌形象」、「科技特質」是思考這個問題好的切入點,畢竟「媒介即訊息」告訴我們:載體的不同會影響我們的所見所思,一如在步行或開車時,對周遭景物的解讀迴然不同。
從商業角度看,網台合不合一攸關到營運成本,比如標準較高的新聞台,產製成本也隨之較高,若要讓新聞網也服膺一樣的標準,恐怕是避之唯恐不及的事。也因為這樣,拿BBC與三立相比並不恰當,因為公共媒體較沒有市場壓力、也更該為公益投資,而商業媒體本質上仍是個營利企業,必然有市場考量。
但若從「整體品牌形象」思考,維護整體形象仍是重要且值得考量的因素。以聯合報系的「鳴人堂」為例,從2014年成立以來,其高品質、多元的新聞評論廣受社會信任,然而卻在「流量表現不差」的狀況下,於2023年8月21日停止更新。雖然詳細內幕不得而知,但當聯合報系裁掉對社會、對促進內部多元的重要單位,必然會影響其在閱聽眾眼裡的品牌形象,進而影響未來發展。
延伸閱讀:
錫蘭》三立自律委員的回信|https://bit.ly/3QT6vnS
許伯崧》鳴人堂主編談鳴人堂關站|https://bit.ly/46lEWcB
📌自律委員會應該積極作為,而非形式上應付
錫蘭有個批評點一針見血,就是他檢視三立新聞台的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時,發現他們檢討「白飯之亂」的方式,不是評估對整體事件的報導行為,而是單就其中2則新聞進行細部檢討,以致導向「尚稱公允」、「沒有太大問題」等讓人瞠目結舌的結論。
事實上,這是自律委員會運作機制的制度問題,首先,因為自律委員會討論的議程,是依據民眾向NCC或媒體檢舉的新聞內容,單位是「一則新聞」而非「整體表現」,因此容易「搔不到癢處」、「忽略系統性問題」,甚至如果缺乏民眾檢舉,這項機制也難以好好運作。另外,由於委員是由新聞機構聘任,因此其只能在機構提出的議題架構下討論,缺乏主動檢討、監督的職責。
換句話說,錫蘭的批評正點出當前制度的消極性:社會大眾為了維護新聞自由,選擇相信新聞機構,讓他們先透過自律委員會把關新聞品質,結果實際情況卻流於形式上的應付,不僅無法看見宏觀的問題,更無法真正從內部檢討的過程中,改善新聞產製的弊病。換言之,自律委員會或可說是「實質成效不彰」。
📌我的TA與新聞的TA不同,大眾不懂我的風格,不是評論我的理由
這也是因為科技變遷而出現的議題,是網路與社群媒體崛起、成為主流傳播管道後的新現象,也就是從過去大眾媒體時代,走向分眾(不一定小眾)媒體時代,這個結構性解析,我們會在第二點分析。這裡我們想藉錫蘭的說法,談談為什麼主張「討好分眾」有點危險。
分眾的結果是走向同溫層、甚至極化,而這件事情看似近年才出現,但其實仔細想想,自古人類社交就有這種特性,一如朋友要找契合的、取暖跟相似的人一起、共患難會有革命情感,只是實體社會中很難讓這樣的特性極大化、純化,多少都還是會遇到不同意見、遭遇挫折,但網路卻突破這種限制。換句話說,數位化後的人們,或許才更接近人類社會的原始樣貌——不理性的、不文明的。
沒錯,人從來都不是理性的,而「理性的人」是一種理想、一種目標,也常常成為一種迷思的預設。也就是說,要成為理性的人從來都是需要努力的,像是接受教育、強迫自己多閱讀高品質的文本(讀書、好媒體),而演算法就成為當代極大的干擾與挑戰,如同飲控時不斷出現的聚餐邀約一般。
於是,如果我們希望社會更民主、更多溝通對話,我們需要努力做點什麼,來抵抗本性的不理性,而拒絕掉進召喚的武器就是素養:知情(知道發生了什麼)、負責(願意為錯誤或缺陷努力)、利他(堅信民主體制與共好價值)。
指責媒體很容易,但壞人永遠不像童話故事一樣能絕對地善惡二分。拆解完錫蘭的論點後,讓我們一起來想想看,那些「萬惡記者」背後究竟受誰驅使。首先,台灣的新聞媒體產業遭遇以下兩種瓶頸:
📌傳統商業模式崩解
媒體一直以來都是「雙元市場」,有媒體、閱聽人、廣告商這三個角色參與其中,「媒體」一方面向「閱聽人」提供內容、收取發行費;一方面向「廣告商」收錢,再將廣告送到「閱聽人」面前。由這段關係可知,「媒體」重要的收入來源不是「閱聽人」,而是「廣告商」。
然而隨著網路出現,大眾獲取資訊的管道從傳統媒體轉向社群媒體,「廣告」業務逐漸往社群媒體移動,像是台灣在2017年數位廣告營收首度超越傳統廣告、其中Meta、Google兩大科技平台就佔60-80%。換句話說,「廣告」依然是傳統媒體的營收主力,但多數廣告的資金都被平台拿走,傳統媒體收入銳減。
另一方面,「流量」是利用廣告獲利的邏輯,於是新聞媒體為了彌平上述流失的收入,需要更努力地追求流量,也就是迎合閱聽眾的眼球。再加上,社群媒體打破過去混雜各類型新聞的「整包賣」商業模式,轉向讓閱聽眾僅挑選其有興趣的「分眾賣」商業模式,這讓長年不受歡迎但卻被認為很重要且是核心價值的「公共性新聞」嚴重滯銷,鮮少人願意投資、產製。
這就是為什麼新聞媒體大量生產又吸睛、又便宜、又好賣的他類新聞,而漸漸不願意在那些又乏人問津、又高成本的公共新聞上投資。而且,你以為這樣亂搞的媒體就過得很好嗎?在雙元市場的邏輯下,「媒體」主要收入來源是「廣告商」而非「閱聽人」,因此對營收來說,搏眼球的新聞可能比公共新聞有幫助,但幅度應該遠遠不夠。
延伸閱讀:
劉昌德》營收破壞,流通依賴:數位平台對臺灣報業與雜誌的經濟衝擊|https://bit.ly/4712zbT
新聞真假掰》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入法?政大教授劉昌德:數位公有地,耕者有其田|https://bit.ly/3O74VNF
📌資訊傳播模式重組
不論是2023年NCC提出的傳播調查報告,或是英國牛津大學的數位新聞報告,都顯示「網路」是台灣閱聽眾接收新聞最主要的管道之一;Google2022年7月內部的調查也顯示,有40%Z世代的閱聽眾,以社群媒體為主要搜尋資訊的管道。種種證據指出,當代資訊傳遞的模式已劇烈改變,不僅資訊量進一步爆炸;轉向社群媒體也讓「演算法」的痕跡越來越深。
資訊量爆炸、傳播模式重組的結果,讓傳播管道不再被媒體機構壟斷,一方面讓媒體重要性下降,另方面也降低媒體的守門人效果。對媒體機構而言,它必須「積極的」服膺平台流量變現邏輯,也就是不斷追趕閱聽人喜好(喜好某程度上還是平台塑造出來的);對閱聽人來說,我們不僅身處在混雜、多元、參差不齊、矛盾的資訊環境中,我們更獲得「選擇偏食」的權力,而同溫層、極化的結果直接傷害「民主運作」的根基——多元聲音得以「偶遇」進而「對話」。
另外,這也讓新聞典範出現移轉與衝突,像是不同於重視公共價值的「傳統新聞學」,隨社群平台而生的社群編輯(小編)崇尚的是在意情感互動、去政治化、行銷取向的「小編新聞學」;而當我們位處兩者價值相互衝突的此時此刻,傳播學者劉昌德認為,如何拿捏、協商兩種價值,變形出一條新的價值,或許才是務實的道路,畢竟自古以來「新聞專業規範並非哲學上的理型(如自然存在、永恆不變的真理)」。同樣的道理,也能套用在討論「新聞網/台匯流」的傳播模式之上。
雖然資訊傳播模式重組也不全然是噩耗,比如「公共性」、「正確性」、「多元性」等傳統價值或許反倒在混亂之中,成為新聞機構非常重要的市場利基。或許在這種狀況下,新聞不是一種「機構或產業」的指稱,而是一種實踐上述價值「行為」的代稱。
但是!但是!但是!當守門人,能掌握我們所見世界的人,從媒體機構轉移到一個「被少數人把持且摸不透」的演算法手上時,我們無法再有憑有據地先信任一個媒體,再信任它提供的資訊;反倒變成,確認每則資訊真假好壞的防線,退到每個閱聽人身上,人人都有責任為自己把關。
這種轉變,是全面衝擊社會的關鍵點,也是為什麼媒體素養成為數位時代更加重要的公民基本能力,更是為什麼我們應該謹慎看待新聞媒體產業衰弱的理由。
提到「台灣媒體」你會想到哪些?報導者、窩窩、焦點事件、上下游、沃草、環境資訊中心、苦勞網、多多益善、願景工程、轉角國際、READr、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你知道幾個?你會覺得他們都是「爛媒體」嗎?可是他們都是「台灣媒體」的一員。
上述台灣比較小眾的新聞媒體品牌,與三立、聯合報、ETtoday等不同,他們大多深耕在幾個核心的議題、價值上,比如窩窩關心動保、上下游關心農業,而他們的報導通常很專業、品質很高。另外,他們雖然幾乎是非營利單位或社會企業,但其中還是不乏如聯合報系等大媒體品牌轄下成立的專線媒體。
說出「台灣媒體不意外」的批評,並不會顯得比較高尚,反倒因為用一竿子就打翻一條船、恣意下了判斷,而顯露自己的狹隘與無知。或許,更積極而具建設性的作法,應該是開始看見這些媒體,並以實際行動支持好媒體長。
你知道嗎?「三立新聞」也經常拿到各類新聞獎,像是2023年卓越新聞獎財經新聞獎就是由三立拿下。事實上,卓越新聞獎、曾虛白新聞獎、華文永續報導獎、SOPA新聞獎等重要的評選中,那些被劃為「爛媒體」的新聞媒體卻經常得獎。
泛科學共同創辦人鄭國威指出:
「台灣有好多優秀的新聞報導跟創新專題,而且努力的新聞人,每個媒體都有。台灣新聞人真的太累了,一方面產出了那麼多高品質的報導,同時間還要為了流量產出更多雜碎化的報導。」
對於一些瑣碎無聊,甚至違反倫理價值的新聞,作為觀眾,我們應該給予批評指教。但同時,指教的方式不該是抵制整個媒體機構,甚至是把整個媒體列為拒絕名單,反倒要更細緻地去找到好新聞、讓好新聞找上自己,這或許才是比較積極、有建設性的作法。
一如鄭國威也說:
「但即使是如我這樣積極的閱聽人,若不是擔任評審,絕大多數這些入圍或得獎的新聞我都不會看到。若是一個一般人一整年只看這些入圍作品,份量也很夠了,其他都是多看的。」
延伸閱讀:
卓越新聞獎》2023年得獎名單|https://bit.ly/47EuKg4
曾虛白新聞獎》歷屆得獎名單|https://bit.ly/47H2oSy
SOPA》2022年得獎名單|https://bit.ly/47HGuyp
華文永續報導獎》2023年得獎名單|https://bit.ly/3QOuHrh
-批評以後,要有行動,該怎麼做?
看完這則專題後,或許內心會有些激憤,又或感到無力,但不論如何,明天的太陽依舊會從東邊升起,我們依舊還是要看新聞。面對良莠不齊的新聞環境,我們該怎麼辦?這裡有一些具體,而且馬上可行的方案,可以參考看看:
📌先把脈:畫出你的「媒介劇目」,測測新聞品味!
到一間餐廳吃飯,我們可以從菜單看出它的品味;聽一場音樂會,我們可以從曲目單看出它的格調。其實類似的道理,我們接受新聞資訊的來源組成,不僅彰顯出新聞品味,更默默影響著我們理解世界的方式。
媒觀在今年暑假的媒體素養營中,就以「媒介劇目」的概念,帶領學員畫出自己的新聞資訊接收的實況。媒介劇目是由同心圓組成,由內到外代表「使用頻率」或「涉入程度」,並有4個分別代表「知識新知」、「獲取資訊」、「休閒娛樂」、「與人聯繫」4種功能的象限。
除了可以填上新聞媒體外,也可以填上社群媒體、YouTube頻道、節目名稱等等,重點是盡可能將平常接收資訊的管道具像化,讓你能分析自己的媒體使用行為,甚至擬定具體的改善策略。當然,朋友間也可以透過這種方式相互分享,或許會發現彼此的劇目完全不同。
📌建藥方:除了建自己的新聞清單,你還需要做好「心理準備」
「建立自己信任的新聞清單」一直是抵抗演算法的苦口婆心,不管是錫蘭或是傳播專家學者,也都提出這項解方。例如,RSS或新聞聚合器就是一個不錯的組建自己新聞清單的方式,你可以自由地蒐羅不同管道的媒體(ex電視或網路)、不同品牌的媒體來源(ex三立或ETtoday),也可以擺脫流量或演算法的限制,以主題或時間做為排序依據。推薦可以試試看feedly這個RSS平台。
如果靠自己組建有點辛苦、反直覺,你也可以從「抵抗個人化演算法」的角度下手,比如直接瀏覽新聞媒體的網站、看報紙、看電視、聽廣播、使用無演算法的FB頁面等等,雖然這聽起來有點「復古」,但適時擺脫演算法、回歸新聞專業守門也是重要的事。除此之外,強迫自己觀看新聞獎的入圍與得獎作品也是非常好的方式。
最後,作為閱聽人,我們也需要做好「心理準備」,意即面對不同媒體時,要調整對它的期待、保持不同的距離,而不錯置期待。舉例來說,ETtoday作為網路、即時、商業媒體,其觸及的議題範疇雖然廣,也很即時,但在嚴謹度、多元性上就必然較為不足;報導者作為網路、深度、非營利媒體,其觸及的議題較窄、更新速度慢,但相對的嚴謹度與多元性也比較高。
於是,我們要帶著這樣的「先前理解」,去消化這兩間媒體提供的資訊。正是這樣,豐富對不同媒體的「先前理解」,也是閱聽人的重要功課,像是可以從理解媒介特性、瞭解媒體產權、熟悉政策法規等方面努力。如果覺得這些太艱澀難懂,你可以多多關注媒觀,我們會讓一切變得更好理解。
📌你也可以為「汰劣優存」盡一份力
除了改變自己,其實也還有很多管道可以直搗黃龍,鼓勵好的新聞媒體、要求表現不佳的媒體改進。
在「汰劣」的部分,若看到一則不妥的、釣魚式的新聞,你可以「不點擊」作為消極抵制,如果真的很想知道內容,你可以採取其他手段,像是看留言區、問朋友、額外搜尋等等,以避免貢獻流量、變相鼓勵。另外,如果是廣電媒體,你可以向NCC進行檢舉,NCC受理後會要求媒體的自律委員會處理,甚至依法開罰;而如果是紙本或網路媒體,你可以利用媒觀的檢舉系統,將意見直接轉達給媒體組織。後者雖然沒有強制力,但是有表達,才有促進改變的機會。
在「優存」的部分,你可以實際捐款給非營利的媒體或相關組織,支持他們持續、鼓勵他們壯大;你也可以協助推廣幫好的報導,讓更多人看見、也幫他們增加流量。同時,透過電話或Email的方式,讓你的支持以更實際的樣貌現身,也是重要的鼓勵途徑。
延伸閱讀:
NCC》廣電媒體內容申訴系統|https://bit.ly/3CQ1OoV
媒觀》媒體申訴轉信系統|https://bit.ly/3uwIEms
改善媒體環境,除了經濟結構外,政治結構也是重點之一,尤其面對科技迅速變遷,不僅許多法規需要與時俱進,因應新科技帶來的新現象、新問題,也亟待許多新法規的出現。如今,在面臨下一屆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的此時此刻,我們羅列出一些政策面、法規面的可能解決途徑,你可以用你的選票,支持在乎媒體議題的候選人。
📌新聞議價法
新聞議價著眼於「傳統商業模式崩解」、「資訊傳播模式重組」下,新聞產業收入銳減的問題,因此希望透過要求科技平台付費或抽數位稅的方式,向新聞業溢注一股資金活水。然而,目前各國作法與立論基礎都不太一樣,像是澳洲從競爭法下手強迫平台與媒體協商、歐盟多從著作鄰接權的方式切入,另外還有一種作法是課徵數位廣告稅,成立基金來補助新聞業。以台灣現有草案來看,比較接近澳洲模式與基金模式的方向,不過傳播學者劉昌德也指出,重點或許不該被困在採取哪種「模式」,而是我們的作法究竟能不能解決問題核心——讓新聞媒體真正擺脫由平台主導「流量至上」的遊戲規則。
台灣目前有1部民間版草案、5部立委提案的草案(林楚茵、張廖萬堅、林宜瑾、范雲、民眾黨團),目前都卡在一讀後的委員會中,即將無疾而終。政府方面,雖然已委託學者做完「平面」與「廣電」媒體受平台影響的2份產業現況調查,也多次表達「支持新聞有價」,並在確定數發部作為主管機關後,由他們提出立法方向報告書、邀集平台與新聞媒體對話,然而,遲遲沒有政院版草案,實質上缺乏積極成果與魄力,真要說大概是「Google提3年3億台幣新聞共榮基金」。
延伸閱讀:
羅世宏》以公共政策介入手段扶持新聞業存續與發展:平台問責途徑與公共預算途徑的跨國比較|https://bit.ly/44FGmhR
數發部》2023/08「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暨我國立法方向與架構研析專題報告|https://bit.ly/46uzHXS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最新新聞議價進度追蹤|https://bit.ly/4a3T79l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新聞議價概念|https://bit.ly/3tRJLcA
📌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
它的緣起是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後催生出來的,經過多次討論與修正後,由NCC在2019年提出最終草案版本,就無消無息。雖然這部法案原意是要阻止媒體集團過度集中、壟斷,但實質上它的核心目標應該是保障言論市場的多元性,因此當中除了約束媒體市場的商業行為外,也有不小的篇幅在要求媒體機構(尤其新聞機構)需落實新聞自主與保障言論多元。
比如現行草案中就要求新聞機構要「設置獨立編審」、「簽署編輯室公約並連結勞動契約」、「設置員工董事」等,然而可惜的是這些要求大多僅限於「廣電媒體」,而幾乎沒觸及網路媒體。除此之外,近年社會極力倡議的「外部公評人制度」、「成立新聞業特種基金」、「加強對網路社群平台的問責機制」、「OTT專法」其實也都攸關媒體多元議題,我們認為應該納入媒多法立法討論,以順應傳播環境的變遷。
📌廣電三法
這包含《廣電法》、《有廣法》、《衛廣法》,當中明訂系統台規範、頻道規範、節目規範等等,而像是換照標準、新聞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等細節的概念或規範,也是由此而生。雖然廣電媒體相對有更多的規範,且每次出事時NCC也都主張「有依法行政」,但為何廣電媒體仍存在亂象?為什麼廣電產業沒有變得更好?管制是否缺乏成效?
NCC委員王維菁、林麗雲在「鏡電視申設案」的不同意見書中,明確指出當前的審照標準「缺乏高位目標與高位標準」,反倒以「事務性項目為主」,讓新聞頻道的申設審查「淪為作文評分比賽及文件審查主義」,無法反映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視聽多元化等目標。同時,他們也指出NCC「長期以來缺乏明確的政策態度與政策目標」,這或許是台灣電視新聞產業市場混亂與競爭惡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管制似乎也應該要因時因地制宜,當「網路」傳播管道已能與「廣電」相互匹敵時,管制的思維是否需調整?比如,隨著閱聽眾的逐漸轉向網路,是否應鬆綁廣電管制?增加網路管制?又或者,當產業環境慘澹時,將管制手段除了給「鞭子」,或許也要適時給「紅蘿蔔」,才更有轉寰餘地。
延伸閱讀:
王維菁、林麗雲》「NCC通過鏡電視申設案」不同意見書|https://bit.ly/3gBuwy3
📌數位中介服務法
回扣到上部分提到「資訊傳播模式重組」,也就是跨國科技平台崛起後,雖然它們已經主宰當代的傳播系統,然而我們面對「平台」的思維卻還停留在網路剛出現時,認為平台是中立的、不需為其傳遞的資訊負責,以致面對臉書能恣意調降新聞出現的機率、Google成為內容農場的幫兇時,我們都束手無策。
換句話說,當我們想解決新聞媒體的問題時,更需意識到科技平台也是造成問題的利害關係人,甚至可以說是傳遞資訊的「基礎建設」,進而把它也納入思考的範疇,一起做治理。數中法草案雖有許多問題,但它仍值得台灣社會多加討論,更關鍵的提問是:台灣需不需要處理科技平台造成的問題?台灣需不需要「網路治理」?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數中法草案懶人包|https://bit.ly/3HiKl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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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錫蘭Ceylan(2023)/台灣媒體的下限能有多低?|https://bit.ly/3uiiKTp
2.錫蘭Ceylan(2023)/他們在5天裡造了150+篇新聞,為什麼?(白飯之亂的真相)|https://bit.ly/3MJrLv1
3.Ethical Journalism Network(2015)/Ethics 101: What is Journalism And Who Is A Journalist?|https://bit.ly/46hAICM
4.三立新聞台(2023)/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112年度第五次會議|https://bit.ly/3sFo0zP
5.三立新聞網(2023)/三立新聞網自律委員會112年度第一次會議|https://bit.ly/3G0FAl0
6.三立新聞網(2023)/《三立新聞網》聲明|https://bit.ly/3sCxSKD
7.林子儀(1999)/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CH2
8.Wikipedia(2023)/「勾起你心中的惡」條目|https://bit.ly/3ST5MWi
9.titi(2023)/李柏毅評論網紅錫蘭(TVBS國民大會片段)|https://bit.ly/3urSbeu
10.TVBS NEWS(2023)/【低壓帶升級雨彈 全台連轟4天 蘭恩淹關西 新颱下周恐生成? |主播吳軒彤、謝宜倫說氣象LIVE】|https://bit.ly/46ltcqx
11.ETtoday新聞雲(2023)/錫蘭離台 居住半年認不是很開心|20230815 ET午間新聞|https://bit.ly/3RbcYfh
12.鄭國威(2023)/2023年9月18日發文|https://bit.ly/47sfWSm
13.Business Insider(2022)/Nearly half of Gen Z is using TikTok and Instagram for search instead of Google, according to Google's own data|https://bit.ly/3hNfDNk
14.英國牛津大學路透新聞學院(2023)|2023 Digital News Report(Taiwan)|https://bit.ly/43zJeeQ
15.NCC(2023)/111年通訊傳播市場報告|https://bit.ly/3Ra29tD
16.DMA(2022)/2021台灣數位廣告統計報告|https://bit.ly/3MWsHvY
17.黃哲斌(2023)/錫蘭影片點閱破百萬,然後呢?|https://bit.ly/46tP9nf
18.劉珮瑄(2023)/媒體亂象不只源於「媒體自律不足」或「民眾識讀能力差」而已|https://bit.ly/46lDZkx
19.許伯崧(2023)/2023年8月20日發文|https://bit.ly/46lEWcB
20.鳴人堂(2023)/鳴人堂停止更新公告|https://bit.ly/46tQfzn
21.C Yo Lin(2023)/燈沒有滅,日沒有落,光只是流動到了其他去處:寫在鳴人堂熄燈前|https://bit.ly/3SSUgdI
22.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3)/NCC應積極落實附款監理之責,重啟「媒多法」立法討論,讓促進媒體多元不再只是個案處理|https://bit.ly/3MYpW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