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雖然2025已經過了快1個月,但明天開始又是另外一種「過年」,在9天年假中,除了和親朋好友團圓吃飯之外,「回顧過去」、「展望未來」也是很有儀式感的環節吧!
不要說沒有,明明大家就都在發年度回顧文🙂↕️
趁著放假前,我們想來回顧一下2024年國內國外的媒體大事,並預測幾個2025年值得關注的媒體議題發展。如果你等車很無聊,或者過年想主打一個飽讀詩書感,不妨點開來看看,一起從這些媒體大事,喚起過去366天我們一起經歷過的共同記憶。
你會怎麼形容2024年?我們想到幾個名詞:戰爭、地震、颱風、選舉、戒嚴、國會…,不知道你會浮現哪些「畫面」?如果你再仔細咀嚼一下這些畫面,就會發現,我們幾乎沒有一件事是「親眼目睹」的,而是各式各樣的媒體幫我們「建構」出來的。
換句話說,媒體讓我們可以變成魯夫,它是我們伸縮自如的眼睛、耳朵、鼻子、手和腳,讓我們可以感知世界、認識社會、萌生意識、評價時事、走進人群、參與公眾事務。媒體就是這麼重要,它被視為民主社會的根基,所以關心媒體大事、就是關心社會大事,媒體好、社會才會好,這是媒觀一直堅信並努力著的價值。
邀請你繼續看下去,但在這之前
想說一些 ✺ 肉麻真心話 ✺ ヾ(⌐■_■)ノ♪
這系列專題持續更新3年多,2024一整年總共發佈15篇,每個月都從國內外媒體大事切入,我們不只希望讓大家知道現在到底發生什麼事(What),也希望提供分析性觀點(How and Why),讓大家有更多知識基礎組織個人的獨特洞見。我們相信,這就是一種媒體素養的培力。除此之外,在點出問題之餘,我們也盡量提供建設性解方(and Then),讓每個人都知道下一步可以做什麼,不要失去對世界、對未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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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召開聽證會,探討兒少在網路平台上的安全問題,特別關注「數位性暴力」、「兒少身心健康」等議題,像是兒少私密影像外流、平台介面設計導致兒少憂鬱等。聽證會邀請Meta、TikTok、X、Snap、Discord這五家平台CEO出席作證;除此之外,現場還播送受害兒少「我在臉書上受到性剝削」的親口獨白;甚至,這些受害的兒少「家長」也都帶著已死去的孩子照片,站在這些平台老闆面前。
現場,議員指責Meta創辦人祖克柏「手沾滿鮮血」、「產品會殺人」;隨後,祖克柏起立轉身,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我對你們所經歷的一切感到抱歉,沒有人應該經歷你們家人所遭受的事情。」
雖然針對平台棄兒少健康與安全不顧的指控時有所聞,但這場聽證會聚集大量的實際案例、證據,不僅與平台的公關說詞形成殘酷的強烈對比,這場聽證會的結果也會作為未來相關法律制訂的基礎,像是美國正醞釀約6部與數位兒少保護相關法案,而澳洲也在近期通過禁止青少年使用社群平台的法案。
還有好多好多例子,但你需要知道的是:平台不是中立的,一切設計都隱含著它的意識形態。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聽證會詳細分析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yafwy
CNBC》紐約市因侵害兒少心理健康,起訴TikTok、FB、YT|https://mediawatch.pse.is/6yag37
中央社》TikTok重視流量甚於用戶健康|https://mediawatch.pse.is/6yag5d
NPR》TikTok內部文件顯示,其不在意兒童安全|https://mediawatch.pse.is/6yagbd
歐盟在2022年分別通過規範數位平台保護消費者的責任義務的「數位服務法DSA」、防止數位平台濫用市場規模的「數位市場法DMA」,這項劃時代且影響全球的關鍵立法行動,在2024年初陸續生效。
DSA課予平台管理不當內容、提升透明度、加強監理數位廣告和商店的責任義務,目的在於確保用戶的數位人權與控制權、落實歐盟《憲章》之精神。具體來說,DSA禁止向未成年用戶投放個人化廣告、提供用戶沒有演算法推播的選擇、平台應解釋推薦系統的運作原理、數位廣告應揭露定位參數等。
DMA則要避免大平台濫用壟斷地位進行不公平競爭,第一波受規範的對象是Alphabet(Google)、Meta、Apple、ByteDance(TikTok)、Microsoft、Amazon。一些具體成果如:用戶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讓FB、IG、Messenger之間資料共通,或者它們應該是各自單獨的帳號;又或是開放Messenger和Whatsapp服務能跟第三方通訊軟體介接;iOS系統開放App Store之外的第三方商店;微軟必須允許用戶刪除OneDrive、Edge、Bing服務等。
必須強調,上述這些調整都只適用於歐盟地區的用戶,不過台灣用戶多多少少還是能從這些平台「被迫」公開的透明度報告中,得到一些有用得資訊。另一方面,這些平台老實說也是心不甘情不願,像是Meta、TikTok都還是針對DSA的一些規定,尋求法律救濟。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DSA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yak8z
衛報》Meta正拿你的照片訓練AI,歐洲人可以退出、澳洲人卻不能|https://mediawatch.pse.is/6yakcq
Techcrunch》深入瞭解DMA|https://mediawatch.pse.is/6yakgm
歐盟早在2021年就提出人工智慧法草案,直到2024年正式通過並生效,但它的是用是循序漸進的,比如一些禁令將在2025年2月上路,而整部法規完全上路要到2027年。AIA不僅是全球首部針對AI的專法,更重要的是歐盟作為很大的政經文化體,它具有標誌全球標準的地位。在法規中,AI被分為「不可接受風險」、「高風險」、「有限風險」、「低風險」四種等級,不僅不同等級適用不同強度的規範,它們也特別規範GPT這種「通用人工智慧(GPAI)」,格外課予特別的責任義務。
「規管AI」不僅是全球現在進行式,他還具有戰爭的意味,因為怎麼管、管什麼、管多大都會影響AI科技的應用與發展。下面的文章,我們已經整理好歐、英、美、台對AI規管的態度,也介紹除了「法律」之外,我們還有哪些規管的方法。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AIA懶人包、英美規管AI態度|https://mediawatch.pse.is/6yallh
2024年4月美國國會通過、總統拜登簽署「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法案」,也就是俗稱「TikTok禁令」,要求TikTok將美國業務出售給非中國、俄羅斯等對手國家的公司,否則就將被禁止,期限在2025年1月19日。對此,TikTok表示「不可能出售,因為需中國政府許可」,不過就在2025年1月14日彭博社爆料,中國官方正評估要把TikTok賣給X老闆馬斯克(Elon Musk),但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隨即否認這個傳聞。
另外,2020年曾支持禁止TikTok的美國總統川普,也在即將上任新一屆總統前夕轉向支持TikTok,並向最高法院提出「暫緩禁令生效時間」的要求。最高法院在2025年1月10日召開聽證會,當場9位大法官只有1人認為禁令會侵害憲法的言論自由,而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更直言:「所以我們應該要忽略掉TikTok背後的母公司,事實上就是在為中國政府蒐集情報的事實嗎?」隨後在17日最高法院裁定「維持TikTok禁令」,而TikTok也在18日晚間發宣布因應禁令以暫停在美國營運,結果不到一天TikTok又復活了,因為即將於20日上任的美國總統川普公開表示將「延後TikTok禁令75天」。對此,TikTok也表示未來將會與川普合作,尋找持續在美國營運的長期解方。
這樣看來,TikTok雖然暫時在美國恢復營運,但爭議還會持續發展,值得繼續關注。
推動TikTok禁令理由非常多,而美國法案最主要以「國安」角度切入,認為TikTok實質上是為中國政府服務,而這項擔憂也在各國衍生出相關規範,像是台灣、歐盟、英國等地都規定公務設備不得使用TikTok。除了國安理由以外,另一個理由則是認為TikTok缺乏有效內容控管機制,以致有害未成年人健康,但是這個理由也遭到「家父長式保護主義」的批評。TikTok則主張,禁令不只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侵害約1.7億美國用戶權益,這也將危及美國的就業市場。
具體來說,TikTok禁令的實施方法,就是將TikTok從Apple和Android的應用程式商店下架,讓新用戶無法下載、讓舊用戶無法更新。不過,關於「TikTok禁令」會怎麼發展,還有待我們持續觀察,誰也難以預料川普的態度。但至少有件事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許多美國TikTok用戶開始轉移陣地到「中國」的小紅書。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禁TikTok合不合理?2023年美國一場勁爆TikTok聽證會|https://mediawatch.pse.is/6z3he4
歐盟在今年五月通過媒體自由法,中正傳播教授羅世宏認為,這項立法行動反映出歐盟對媒體自由的價值理念,也就是他們試圖積極解釋自由(freedom to),指出實際上該如何落實這項概念;與美國只是探討媒體自由「從何而來」的「消極解釋(freedom from)」不同。
之所以要有EMFA,主要理由是「媒體之於民主相當重要」,但是當今媒體自由遭遇不小威脅,因此希望以歐盟的層級維護媒體自由與多元性,打破成員國各自應對的侷限。具體來說,EMFA要求「禁止政府迫使記者和編輯揭露消息來源,以鞏固第四權功能」、「強化公共媒體的編輯獨立性,不得被用作政治目的」、「要求媒體產權透明度,需在國家資料庫揭露相關資訊」、「應設立相關機制,防止大科技平台任意限制或刪除獨立媒體的內容」等。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豐盛中的匱乏2.0:我們有超多新聞台,但卻沒有一台讓人滿意?|https://mediawatch.pse.is/6yanhg
先簡單解釋Cookies,它是一種能追蹤並紀錄用戶資料的工具(追蹤器),包括你的瀏覽紀錄或登入資訊等,而第三方Cookies就是不屬於該瀏覽網站所有的追蹤器,用途通常是作為網路廣告推播你感興趣的內容使用,但卻也可能因此而有隱私或資安風險。
2020年初Google宣布Chrome將不支援第三方Cookies,由於Chrome是相當主流的瀏覽器,因此這個舉動被認為是第三方Cookies的末日,廣告商人心惶惶。這麼緊張不是沒有原因,因為蘋果就曾在2021年推出「應用程式追蹤透明度(ATT)規範」,讓用戶自己決定是否接受App追蹤,而結果是讓Meta的廣告收入減少100億美元。你看,我們的隱私有多值錢。
不過與此同時,Google也推出自己的「隱私沙盒」作為替代品,雖然它宣稱以更保護用戶的方式追蹤用戶,但也引發Google會更加壟斷數位廣告市場的批評。另外,Google淘汰Cookies的時程從一延再延,直到2024年中他們宣布終止淘汰Cookies,但會專注強化隱私沙盒的服務。
看得霧煞煞沒關係,你只要知道兩件事:一,我們的隱私資料很值錢,如果我們拒絕被追蹤,那些科技平台損失的可大了;二,過度仰賴單一公司的服務(如Chrome瀏覽器),可能會豢養出一隻難以收拾的巨獸,所以——偶爾換換Firefox吧。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Google淘汰第三方Cookies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yard6
Techcrunch》關於Google「隱私沙盒」|https://mediawatch.pse.is/6yarqx
我們都知道,訓練AI最重要的是大量的資料,剛好FB、IG用戶貢獻給Meta很多很多的文字、照片、影片,所以他們就直接拿去餵AI了。這是真的,今年9月Meta承認他們將「成人(18歲以上)」、「公開」、「2007年以來」的用戶貼文內容作為其AI訓練的材料,而且全球只有歐盟用戶可以「拒絕」,因為歐盟有相關法律規範。
想像一下,2024年剛滿30歲的用戶,他從2007年以來的公開貼文都會被拿來餵AI,可是他當時才僅僅13歲呀!不僅當時的照片根本是未成年的狀態,17年前正在發文的他,應該想不到、也沒有能力決定是不是要同意Meta這樣做吧?
這件事情相當駭人聽聞,但無奈的是,其實我們都對這些規則「按下同意」,畢竟不同意根本就不能用;但是不論如何,這都證明大平台如何利用濫用他的權力與主導地位,忽視和侵害用戶的隱私;而一般用戶與歐盟用戶的差距,也凸顯有沒有相關立法行動的重要性。
延伸閱讀:
The Verge》Meta承認使用用戶公開貼文訓練AI|https://mediawatch.pse.is/6yawec
衛報》Meta正拿你的照片訓練AI,歐洲人可以退出、澳洲人卻不能|https://mediawatch.pse.is/6yakcq
TikTok禁令不只在美國鬧得沸沸揚揚,加拿大政府在經過為期一年就「外國投資對國家安全潛在風險」的評估審查後,於11月初基於TikTok屬中國公司擁有、對國家安全有疑慮之下,要求TikTok停止並解散在加拿大的業務。對此,TikTok向法院提出救濟,並表示加拿大每月有超過1400萬用戶,因此最好的方法是確保團隊留在當地,以符合加拿大人的最大利益。
事實上,就算TikTok在加拿大的辦公室停止營運,加拿大人還是可以持續使用TikTok,因為政府並沒有直接禁止該平台本身。Forbes的報導指出,這平衡了國家安全風險和數百萬每天使用該平台的加拿大人的權益。
2024是全球大選年,不只台灣在1月初打頭陣,英國、法國、歐洲議會、美國等等都接續完成選舉,而且「極右派崛起」、「川普回歸」更是牽動未來幾年的重大關鍵字。在網路還不興盛的年代,雖然各種關於選舉的資訊一樣很混亂、媒體亂象沒少過;但是當社群媒體成為當代最主流的資訊管道之一時,這些混亂資訊不僅更加爆炸,也衍生許多不同的新現象及問題,像是中國操作大量帳號引導社群輿論走向、社群平台未能有效營造健全的資訊生態、TikTok等社群媒體間接助長民粹主義興起等。
事實上,從美國大選川普陣營與馬斯克(社群平台X的所有者)的互動與結盟,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社群平台不僅僅只是一個提供給各式用戶發表觀點的空間,它更可能成為某種政治工具、輿論工具,甚至成為平台老闆掌握話語權的籌碼,必須小心。
與此同時,在混亂之餘,我們應該也都能同意:社群媒體雖然可以解放資訊生產和傳遞的門檻,但隨之而來的資訊爆炸,也更加凸顯我們對「新聞媒體」的真實需求。也就是,我們需要一群以公共利益為核心、以新聞專業為依歸的人們,努力提供真實、公平、有建設性的資訊給我們。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我們有超多新聞台,但卻沒有一台讓人滿意?|https://mediawatch.pse.is/6ybdu3
澳洲在11月底通過《網路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 2021)修正案(Online Safety Amendment Bill),新增了「社群媒體最低年齡」條款(Social Media Minimum Age),規定16歲以下青少年不得建立特定社群媒體平台的帳號。不過,這項責任並不在青少年和其父母身上,而是「社群平台」必須採取「合理措施」來阻止16歲以下用戶使用,違反將面臨最高10億多台幣的罰款。這項規定預計在2025年底生效。
這項立法震驚全球,因為澳洲是第一個將社群媒體比照菸酒,大規模以年齡作為限制的國家。另一方面,雖然社群媒體對青少年的傷害有目共睹(如同美國聽證會所說),但是直接禁止的作法也引發正反雙方廣泛爭論。
對此,媒觀來了一位高中的實習生,他不僅耙梳此議題和法案的來龍去脈,他更親自訪問身邊8位年齡相仿的朋友,希望讓大家聽到台灣青年的真實處境及心聲,看看延伸閱讀吧!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澳洲法案懶人包,以及台灣高中生怎麼想?|https://mediawatch.pse.is/6ybfdw
報導者》澳洲的16歲社群媒體禁令:網路自由與全球「焦慮世代」的數位健康之辯|https://mediawatch.pse.is/6ybg4e
韓國總統尹錫悅在12月3日晚上突然發佈戒嚴,而6點戒嚴公告中就有2點與媒體管制有關,同時當天晚上也傳出有士兵封鎖廣播公司出入口、阻擋記者進入,顯見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力量及重要性之大。
事實上,南韓近五年新聞自由指數持續下滑,特別是2022年尹錫悅上任後便多次指控批評政府的媒體是假新聞,甚至透過騷擾、排斥、提告等方式侵害新聞自由。而這次戒嚴期間,雖然有明確的規範及罰則,但實際上,就算是較親近執政黨的南韓媒體,這次仍勇敢批評「發佈戒嚴」的決定。
從這次事件,我們不僅回顧台灣長達38年的戒嚴史,試圖找出台灣媒體長成如今這個模樣的原因;也進一步比較不同媒體對南韓戒嚴的報導表現,發現台灣媒體缺乏駐外記者投資的結果,直接有損國際新聞的品質。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試著從「戒嚴」視角回答:台灣媒體生態怎麼走到這的?|https://mediawatch.pse.is/6ybhkw
所謂新聞議價,就是因應現在大家接收新聞資訊的來源已經報紙電視轉向網路上的各種科技平台,像是Meta、Google、YouTube等,然而這個轉變背後帶來的問題,便是新聞媒體的內容被平台免費拿去用,可是他們能賺到的廣告費、能取得的讀者資訊卻越來越少。因此,澳洲在2021年初開第一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成功迫使科技平台向新聞媒體付費,隨後引起加、美、英、歐盟等多國跟進,像是印尼就在2024年2月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要求平台付費的國家,而台灣則持續研議中。
可是三年後,2024年初Meta表示「將停止澳洲的Facebook News新聞服務,同時等現有議價協議結束後,不再續約」,等同放生新聞議價議題。面對這個窘境,澳洲政府正在研議要向科技平台「收稅」,一方面將稅收用於支持公共新聞之上,另一方面則迫使平台優先與新聞媒體議價來抵稅。除此之外,澳洲也正在研議要擴大新聞議價法的適用對象,特別是TikTok、IG、YouTube等近年興起的主要新聞來源應該要被納入強制議價對象。
除了澳洲之外,加拿大也在2023年跟上澳洲腳步,通過「線上新聞法」來要求平台應與新聞媒體議價。然而,Google和Meta起初都嚴厲反對,不過Google最後還是與加拿大達成協議;而Meta則選擇直接封鎖新聞,比如在貼文中會封鎖連向新聞報導的連結、降低新聞內容的觸及率等等,確實深深影響當地新聞業的流量。
總而言之,我們可以在這個大趨勢下看到:科技平台(特別是Meta)雖然再再證明它主宰著當今的新聞資訊流通管道,但他們卻不願意承認,也不願意負擔「新聞有價」的理念。在這個趨勢下,我們必須對社群平台的內容推播有更多反思,因為我們能看到的內容都是平台「精挑細選」過的,真實的資訊組成可能跟我們的體感有很大差距。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祖克柏就想娛樂至死,不行嗎?一起來同理Meta,替「新聞議價」找出路|https://mediawatch.pse.is/6z2bhb
轉角國際》社群上看不見加拿大新聞:不願分潤的Meta、Google「移除加國媒體」|https://mediawatch.pse.is/6z2bme
尼曼新聞實驗室》如果 Meta 在澳洲禁止新聞,會發生什麼事?加拿大的經驗很能說明問題|https://mediawatch.pse.is/6z2c3w
你有想過為什麼IE一直被罵,卻還一直都是使用率最高的瀏覽器嗎?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微軟的Windows作業系統的市場占有率幾乎是90%以上,而內嵌在裡面的預設瀏覽器IE當然就成為對使用者來說門檻低、直覺性的第一選擇。事實上,這曾是2000年前後美國一大經典的反壟斷訴訟案之一,最終微軟選擇與美國司法部協議和解。
當然現在IE已經消失了,但是Google的Chrome瀏覽器是不是也讓人有點既視感?尤其Google搜尋服務更是相比其它搜尋引擎難以匹敵的存在,但這恐怕不是正常商業競爭的結果,因為美國2024年8月做出一項判決:認定Google為鞏固搜尋引擎市佔率,每年支付費用給Apple等製造商,讓它們在旗下設備把Google作為預設搜尋引擎,構成不公平競爭的壟斷行為。法官甚至明確要求「分拆」Chrome、Android等Google的事業體,這件事情可謂繼微軟案之後,下一個重大反壟斷案。
事實上,Google除了搜尋引擎面臨反壟斷官司纏身,它的廣告服務、購物推薦、Play商店等服務,也在2024年於美國、歐盟等地面臨許多訴訟,甚至敗訴。以Play商店為例,起源於2020年遊戲商Epic Games提告,指控Google「透過支付硬體商來阻止其開發有競爭性的應用程式商店,鞏固Play商店地位」、「要求收費應經過Play商店,以確保Google拿得到15-30%抽成」等。最終判決要求,Google未來需「開放用戶使用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開放應用程式內付款(無須經過Play商店)」,並限制「Google不得與硬體商協議,預裝Play商店、分享Play商店收入」等。
這些壟斷案很複雜,但是重點是,我們可以從兩方的攻防中得到很多有趣的新知,包括「我們習以為常的現象或習慣,其實可能是企業有意(還多付錢)為之」、「我們以為這些企業就是自由競爭下的優勝者,所以被我們優先選擇,但實際上可能不一定是這樣,這可能是一場有人搞小動做的不公平競賽」等等。
所以,挑戰一下「預設」吧!不要再用「Safari、Chrome、Edge」試試看「Firefox、Vivaldi」,搜尋引擎試試看「DuckDuckGo、Brave Search、或Bing」,生成式AI不要只用「ChatGPT」。還有一些我們(可能)很難找到替代品,但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看看的平台:Facebook、Instagram、Threads、YouTube、LINE…,如果你有什麼建議,下面留言、然後分享出去!
2020年香港通過「港版國安法」後,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環境收緊,不僅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捕而停刊,立場新聞、眾新聞等香港媒體也相繼關停並被搜捕。這些事件都反映在香港的新聞自由指數中,像是其在2018年至2021年之間排名約在180個地區中排名70-80名,但是在2022年下跌至148名,雖然隨後又微幅上升(2023年140、2024年135),但整體可謂不復以往。
2024年是審理黎智英涉國安法案件的關鍵一年。黎智英從2020年被捕後,終於在2023年底開始審理,並在2024年案件有諸多進展,包括控方提出證據與控訴,並傳喚壹傳媒相關人等出庭作證,至於黎智英也在11月時親自出庭自辯,他否認「鼓吹港獨」,強調「擁有的資訊越多,知道的就越多,就越自由」,認為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就是港人的核心價值:重視法治、民主、言論和集會自由。黎智英案是西方國家與人權組織高度關注的案件之一,歐盟、美國、英國都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除了黎智英案,《立場新聞》被指控煽動罪一案也在2024年8月底宣判成立,這是香港主權移交後第一起傳媒被控煽動的案件,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都將因「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送中期間成為抹黑和重傷政府的工具」,而將入獄。對這個案件結果,國際各方都認為,此舉將進一步限制香港的新聞自由,尤其香港中文大學傳播學者李立峰指出,這將收窄港媒評論文章的風格,特別是使用強烈情感用詞將有較高風險,這次判決展示了一些「不是很清晰」的界線。
事實上,繼港版國安法之後,2024年初香港也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個法條讓中國對「國家安全、國家機密」的不確定定義進入香港,可能讓正常的政治時事評論被解釋為具煽動意圖,讓受訪者出現需自我審查的恐懼,等於再一次收緊香港的言論與新聞自由。立法通過後,就在六四之前逮捕6位曾在臉書發文評論天安門事件的港人,其中一位正是每年舉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香港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收緊,也影響讓不少外媒持續離港。端傳媒早在2021年就將總部從香港搬到新加坡,而2024年「華爾街日報」、「自由亞洲電台」也宣布要離開香港,前者將搬到新加坡,後者則是關閉香港辦公室,將員工轉移到美國、台灣等其它地方。
延伸閱讀:
端傳媒》訪問7位離開香港的外媒機構工作者|https://mediawatch.pse.is/6z2rsr
BBC》立場新聞案各方說法及回應|https://mediawatch.pse.is/6z2rz7
Wikipedia》黎智英涉國安法案始末|https://mediawatch.pse.is/6z2s4h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呼籲台灣政府應給予港/外媒必要支持|https://mediawatch.pse.is/72q3xb
迪士尼OTT平台Disney+在2021年11月正式登台。隨後,2022年1月1日在台開播26年的迪士尼頻道(就是播米奇妙妙屋的那個)正式離開台灣有線電視頻道。接著,2024年1月1日迪士尼集團旗下11個頻道也都正式離開台灣有線電視,包括衛視中文台、衛視電影台、國家地理頻道等等。
從上述時間軸大概可以發現,迪士尼不是真的要離開台灣,只是離開台灣「有線電視」。迪士尼指出,這是基於經營策略及全球布局考量,原有節目會轉到Disney+上播出。這個現象凸顯台灣有線電視的現況與困境,包括台灣「剪線潮」已連續6年多,以及「收視習慣移轉網路」、「有線電視萬年頻道表」都導致收視成果不彰、授權金不理想等等。
除此之外,由誰來替補這些頻道也是另一個戰場,像是時任NCC委員的王維菁與林麗雲就曾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南韓KMTC和華藝MBC、美國AMC電影等台的收視狀況、觀眾滿意度、我國自製率都比不上原先頻道,不利台灣有線電視與在地內容發展;而且,替補頻道的授權金比原先頻道低,代表業者1年能多賺約7.2億的價差,犧牲消費者權益。
雖然最後很遺憾,NCC還是通過這些頻道替補案,但這段有爭議的過程,正彰顯「有線電視」之於「OTT」的關鍵差異,也就是國家能透過法規要求跨國公司加強在台灣的投資、把關消費者權益,而這些力量在網路上、在OTT上,是完全沒有的。他們省下的成本,很可能犧牲的就是我們的權益、台灣影視產業的發展。
延伸閱讀:
王維菁、林麗雲》不同意見書全文|https://mediawatch.pse.is/6z4u47
2024年台灣的總統及立委選舉,大幅改變了我們的政治環境,特別是在國會三黨不過半、藍白合作的趨勢之下,立法院動態成為這一年台灣政治圈的焦點。民主是人民作主,人民在選舉前透過各政黨或候選人的政見評估自己的心之所嚮,然後才投票選出這些人民公僕。也就是說,「政見」是政治人物和選民之間重要的承諾與交易,它應該被好好重視、時時檢視。
我們在在年初便盤點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在選前提出與媒體議題有關的各種政見、也盤點與媒體議題相關的立委,方便大家在未來這4年,拿著他們的政見來監督他們,有沒有做到、有沒有做好、有沒有跳票。不只如此,我們還洋洋灑灑盤點7個法案或政策,希望新政府、新國會可以好好努力,讓台灣媒體有更好的環境。
如果你很關心跟媒體有關的法案,請你一定要點進延伸閱讀;如果你覺得我們整理的不夠,請你一定要關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教育部、文化部)」、「交通委員會(NCC、數發部)」。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進國會領藥單:新國會能熬出媒體轉骨湯嗎?|https://mediawatch.pse.is/6z4zbe
先簡單介紹iWIN是誰:它是根據《兒少權法》第46條授權,由政府委託民間單位成立的機構,負責處理與網路上與兒少安全有關的內容,像是接受網路霸凌或兒少性私密影像等申訴,協助將內容下架。
然而,在2023年底他們收到檢舉,指出PTT上有討論「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以女性兒少為原型、具性意味的「虛擬」角色)」的文章,因此建議PTT及新聞網下架,隨後引起網友譁然,認為這是箝制言論自由、連虛擬創作都被限制。在此必須強調,iWIN只能「建議」下架、並無公權力,因此這項爭議實質上是《兒少性剝削條例》第2、38條中禁止的「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到底包不包含創作出的虛擬角色?
簡單來說,支持禁止虛擬角色的一方認為,虛擬兒少性影像仍可能助長實際上的兒少性剝削,或者也可能損及兒少整體的人格尊嚴,恐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反對禁止虛擬角色的一方則認為,虛擬作品沒有真實受害人,自然就沒有性剝削的問題。這項爭議在經過兩次協調會後,終於在4月11日達成共識,定調「ACGN創作中的虛擬角色,不受兒少性剝削條例管制」的法律解釋方向。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雙手沾滿鮮血...祖克柏道歉!網路殘害「兒少身心」,台灣連ACG都要禁止?|https://mediawatch.pse.is/6z575d
遠見》iWIN審查事件落幕!排除動漫,真人「N號房」才要管|https://mediawatch.pse.is/6z577g
《刑法》第309條是「公然侮辱罪」,是不關於事實的主觀意見表達,目的在讓人難堪,因此不論真實與否都可能觸法,比如說一個人長得很醜;《刑法》第310條是「誹謗罪」,是基於事實的不實陳述而讓人名譽受損,因此如果能證明為真或攸關公益,就不觸法。
簡單來說,「侮辱」就像是罵人、「誹謗」就像是說謊。不過,國家以公權力並輔以刑罰來處罰罵人、說謊的人,合理嗎?有沒有違憲?是不是侵害言論自由?
2023年6月憲法法庭宣布「誹謗罪」合憲,判決指出,不論是媒體或個人若要提供事實性資訊,都有一定程度的查證義務、不得恣意散播不實資訊,來顛倒自由言論市場的事實根基。而2024年4月憲法法庭也宣布「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範圍,也就是要「故意貶損」他人名譽或人格才算,如果只是「罵髒話」可能就不算,因為侮辱性言論也具有溝通思辨、輿論批評、表達個人價值立場等功能,必須綜合使用脈絡、個人條件、所處地位等情境考量,像是如果是網紅公開羞辱他人自然必須負擔較大責任。
從憲法法庭的判決理由中,我們不僅僅只是知道如何解釋法律,我們更能看見「言論自由」更細緻的多元詮釋——它不只是「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而是同時考量了各種情境、社會效果、公益目的,有一些寬容、也有一些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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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言論自由好重要!那國家處罰「說謊」、「罵人」的人有違憲嗎?|https://mediawatch.pse.is/6z5fvj
憲法法庭》誹謗罪判決文|https://mediawatch.pse.is/6z5fqt
憲法法庭》公然侮辱罪判決文|https://mediawatch.pse.is/6z5ftc
4月3日早上台灣發生25年來規模最大地震,剛好時逢上班上課時間,結果ETtoday突然發出一條「快訊/7.2強震!新北市府宣布:今停班停課」的新聞、引發中央社等其它媒體跟進報導,直到新北市官方出來駁斥才解除這場慌亂。仔細探究事發原因,會發現責任不只在媒體身上,但卻彰顯出:災難發生時,媒體報導是建構人們感知事態嚴重程度的關鍵力量,而且媒體提供的資訊會直接影響人們的下一步(避難)行動。
從這個例子,就能理解「災難傳播」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領域,傳播媒體不僅僅只是傳遞資訊的「工具」,它更可以是一個「行動者」;而且也不只有新聞媒體,其實社群媒體、緊急警報也都是媒體的一環,媒體就是我們感知災難、行動應對的四肢五官。
在延伸閱讀中,我們深入探討「媒體」在緊急狀態中的具體角色,也試圖比較台灣「災難傳播」在403與921兩次大地震之間是否有所進步,也列出我們可以做的「媒體防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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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從收音機到手機:我們的「災難傳播」有進步嗎?|https://mediawatch.pse.is/6zazf8
在今年上半年,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陸續提出一些針對「廣電三法」的修正草案,大致可以分為「刪除衛廣頻道執照制度(搭配中天條款)」、「刪除黨政軍退出媒體裁罰條款」、「新增新聞頻道產權透明制度」三者,其中第一個及第三個最值得討論。不過結論先說:最後修法行動都無疾而終。
首先在「刪除衛廣頻道執照制度」方面,葉元之、羅智強、翁曉玲都提案想調整執照有效期限,大致上朝延長與永久的方向更動;修法也試圖放寬評鑑條件(並強化立院力量)、增設NCC不得拒絕換照的情境。面對傳播媒介科技的發展,這些舊制度的設計與理論基礎確實有一些討論餘地,但是他們的修法理由卻都草率帶過、並未著墨太多。更重要的是,修法草案中甚至出現修法溯及既往、讓爭訟中案件也能適用的條文,而目前符合這個情境的也只有中天新聞台,可謂因人設事的「中天條款」。
另外,民眾黨團也提出「新聞產權透明」的修法提案,規定衛廣電視的新聞頻道經營者,必須公開揭露股東名單、股權結構、政府標案內容、主要廣告來源、股東之投資事業概況等細節。事實上,這個條文是傳播學界疾呼多年的條款,希望藉此強化社會問責的監督力道,解決媒體亂象。然而,這樣提案看起來沒有後續波瀾,相當可惜。
如果你對這些提案細節感興趣,或者你也很好奇「為什麼電視需要執照、需要NCC審核」,歡迎點延伸閱讀,我們已經完整的耙梳了一遍,應該可以給你一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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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立委要給新聞頻道「萬年執照」!我們真的有本錢這樣搞?|https://mediawatch.pse.is/6zb5w6
今年5月,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推動立委職權行使法、刑法等修法行動,通過「聽證權」、「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內容,引起社會廣大議論。爭議大概可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程序不正義」,也就是修法版本缺乏實質討論、三讀過程存在瑕疵等;另一個部分是「定義不明確、內容有違憲疑慮」,這也是我們特別要關注的,也就是這些設計怎麼影響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最終,10月憲法法庭對這一系列國會職權修法做出判決,結果是:核心內容及多數條文違憲、立即失效;聽證調查權部分合憲。推薦你看看延伸閱讀,可以先從我們的探討瞭解修法內容的前後脈絡、爭點、及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影響;再看看報導者的文章,瞭解憲法法庭做出哪些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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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立法院要「聽證、調查」權,還要「藐視國會罪」!這對「言論自由」有什麼影響?|https://mediawatch.pse.is/6zbr3e
報導者》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zbr6l
憲法法庭》判決摘要|https://mediawatch.pse.is/6zbrcc
講點輕鬆的。2005年8月成立的「魔鏡歌詞網」在2024年7月無預警消失,而且至今都未能得知確切原因,引發大眾不捨。你以為魔鏡是非法網站嗎?其實並不是喔,根據《數位時代》報導,魔鏡歌詞網從2008年開始就與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進行合法授權,所以它們關站的原因也不是因為侵權。
魔鏡歌詞網收錄亞洲、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歌手等歷年專輯歌詞,甚至連廣告歌都有蒐集,尤其歌詞中會插入「更多更詳盡歌詞在※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字樣,更是大家的集體記憶。甚至,連五月天瑪莎都曾說「有人可以去拜託魔鏡歌詞網快回來嗎?」,可見魔鏡歌詞網在串流音樂還不普及的那個年代,確實有不容忽視的重要地位。
負責管理通訊(如iPhone上市、台哥大頻譜)與傳播(如電視台換照、有線電視費率)的獨立機關NCC,總共有7位委員,委員由行政院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採交互任期制(每2年就會部分換血),因此在2024年7月底陳耀祥、翁柏宗、林麗雲、王維菁這4位委員屆期卸任,但是因為立法院拒審新任人事案(不滿新人選含翁柏宗)而造成委員從缺,行政院則指定翁柏宗延任擔任代理主委,讓委員會仍有過半數得勉強運行(剩餘4位中缺乏傳播專業背景委員)。
對此,由於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不滿陳耀祥與翁柏宗此二人選,因此在7月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包括「委員不得連任」、「要求行政院需在三個月內補提人選」、「刪除延任委員規定」等。然而,由於原條文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行政院則遲遲未發佈,因此國眾兩黨再度於11月第二次修正NCC組織法,明文規定前次修法內容「自113年12月1日施行」。
隨後,依法翁柏宗無法擔任代理主委,而NCC委員也就只剩下3位、並無過半,因此NCC委員會目前無法做出實質決策,包括針對廣電內容的申訴裁罰案。簡單來說,目前NCC因缺乏委員而呈現僵局,幾乎無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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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葉克膜條款也沒用!NCC委員不足 王義川「青鳥數位足跡」等多案無法裁決|https://mediawatch.pse.is/6zbwgy
這是台灣在「數位治理」議題上的重要一步,所謂數位治理,其實就是面對Google、Meta、LINE、Dcard這些科技平台的監理,這種思維其實是一種典範轉移。過去人們認為這些「中介者」只是提供平台,讓用戶在上面自由發言,所以出任何問題平台應該免責,否則就容易侵害到言論自由;然而,近年來劍橋分析事件、數位性暴力、網路詐騙、兒少網路安全等事件,都讓大家發現平台並不是中立的,他們可以透過資料蒐集、介面設計、演算法更動等方式,來「操控」數位環境,最終影響到用戶。因此,歐盟在2022年通過「數位服務法DSA」展開對科技平台的課責,是一大里程碑。
台灣早在2017年就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2018年再次提出《數通法》第二版草案,隨後直到2022更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再次推出,但卻引發社會廣大反彈,最終被退回研擬階段。隨後,政府決定「暫緩立專法,改分散式立法」的方向處理,於是優先針對台灣社會高度共識的「詐騙」、「數位性暴力」下手,分別通過性防四法、打詐五法、打詐新四法。
除了分散式立法外,另一方面,NCC也在2023年舉辦「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論壇」,邀集國內外各界分享經驗、提出建議,最終在2024年7月提出「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當中揭示台灣政府對數位治理議題的藍圖與想像,可能是未來數位治理相關政策法規的關鍵參考依據。
如果你很在意數位治理議題,很在意科技平台、社群媒體對當今資訊媒體環境的影響,推薦你一定要點進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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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白皮書初稿|https://mediawatch.pse.is/6zbynq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數中法草案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zbytm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盤點看看,數中法的遺珠之憾|https://mediawatch.pse.is/6zby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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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歐盟DSA實際上有何效果?讓人羨慕?|https://mediawatch.pse.is/6zbys6
隨著ChatGPT的推出與普及,2023年可說是(生成式)AI廣泛進入人們生活的開始,當然隨後也出現一些問題,包括:學生用AI生成作業、詐騙訊息靠AI大量生產、擬真的錯假資訊更加猖狂、AI歌手是否有版權或侵權等等,各式各樣的AI倫理或社會問題。
對此,英、中、美、加、澳、韓、西班牙等國都開始著手欲「監管AI」,其中歐盟在2024年通過全球首部AI專法「人工智慧法AIA」,當中明確將AI分為4種等級,不同等級有不同強度的責任義務規範,最危險的「社會評分、人類操控」等甚至被禁止。不同於歐盟高強度監管,美國採取「引導代替監管」的務實態度、必要時才立法,而英國則不走專法道路、由各部會客製化監管行動。
在這個背景下,台灣官方終於催生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雖然「基本法」只是非常粗略的原則性規定,還需要搭配相應的細緻立/修法才會影響日常生活,但當中還是有幾個重點值得關注:一,以法的層級,宣示AI應「以人為本、兼顧公益與平權、堅守7項良善價值」;二,明確框出台灣對AI的定義;三,指出各方面的AI應用及發展原則規範、精神目標。
如果你很有興趣,細節我們都幫你整理好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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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歐、美、英「AI監管」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zdyb4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AI可能造成的6種社會問題|https://mediawatch.pse.is/6zdymb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從媒體觀點,我們該如何思考AI?|https://mediawatch.pse.is/6zdyty
還記得2022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嗎?那是NCC在「數位治理」的一步著墨,呼應的是歐盟正式通過上路的「數位服務法DSA」。事實上,數中法前身早在2017、2018年都各有一個草案版本,並非橫空出世。而所謂「數位治理」,就是看準Google、Meta這些平台可能透過資料蒐集、介面設計、演算法更動等方式,來「操控」數位環境,最終影響到用戶,因此立法監管並課予相應責任義務,以保護用戶權益。
然而,數中法因為引發侵害言論自由的廣泛爭議,最終被退回研擬階段,而台灣政府則決定改採「分散式立法」途徑處理此議題,也就是針對社會高度共識的「詐騙」、「數位性暴力」此二議題優先下手,在2023年通過「性防四法」、「打詐五法」,並在2024年再通過「打詐新四法」。
打詐新四法中的「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相當值得討論,因為當中要求「大型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在台灣落地」、「平台有義務確保廣告不含詐欺」、「平台收到詐欺通報需採取行動,違反最重可被斷網」、「平台需向用戶揭露廣告出資者等細節」等。隨後,數發部9月公佈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nstagram、TikTok這6個平台需納管,而11月時這些公司都已完成在台落地(TikTok僅有代理商);接著,2025年元旦起「廣告實名制」上路,也就是這6個平台刊登的廣告都必須確認並揭露背後的實際出資者;最後,數發部也將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讓大眾可以即時通報,以約束平台應即時處理下架。
雖然這些內容都囊括部分數中法草案的精神,但是畢竟是「打詐」,所以上述規範基本上都只限於跟打詐相關的內容,也就是它還是有所侷限。如果你對打詐新四法、數位治理有興趣,或者關心台灣還可以怎麼做,歡迎點延伸閱讀,我們都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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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我們還需要「數中法」嗎?當數位封建已成事實,打倒高牆勢在必行!|https://mediawatch.pse.is/6ze8k8
你小時候電視都看什麼?25台YOYOTV、24台MOMO親子台、23台迪士尼頻道,還是22台卡通頻道?雖然現在也不長這樣了,因為迪士尼已經退出台灣有線電視。不過,不論怎樣調整,這些所謂的「兒童頻道區塊」其實都是商業媒體,裡面播的不論是海綿寶寶、汪汪隊、櫻桃小丸子、庫洛魔法使等等,大多都是從國外買回來的內容;至於點點名、歡樂谷、超級總動員等等台灣自製的兒少節目,真的比較少一點。
雖然我們還是都這樣長大了,但是總覺得有點扼腕,尤其媒觀舉辦20幾年的「本國自製兒少節目評選」,這些好節目總是缺乏一個好的專屬平台不斷不斷放送。於是,2024年8月20日原先公視三台改為「小公視」開台播出了,這是專屬兒少節目的公共媒體「品牌」,不只提供台灣自製兒少節目專屬播出平台,更希望藉此捲動、產製更多屬於我們的兒少節目。之所以說是「品牌」,是因為除了真的在電視上有個頻道外,也透過公視+、YouTube、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經營。
重點是,小公視的IP角色都很可愛,快去查查看!剛好要過年了,不妨這次團聚就大家一起來看看小公視吧!另外,如果你對台灣兒少節目的議題很有興趣,我們在12月底舉辦過一場論壇,講座文字整理放在延伸閱讀,歡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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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講座回顧上篇:小公視的開台之路|https://mediawatch.pse.is/6zeffp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講座回顧下篇:國際兒少影展的啟示|https://mediawatch.pse.is/6zefh8
關於小公視、小公視在哪|https://mediawatch.pse.is/6zefk5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在9月被羈押、在12月被起訴,雖然理論上「偵查不公開」,但實際上以鏡週刊為首的新聞媒體經常出現「獨家報導」揭露一些案件細節,作為社會議論的重要材料,也間接助長媒社會審判、未審先判、捕風捉影的社會風氣。當然,此種媒體亂象確實存在值得檢討之處,但另一方面,民眾黨為首的群眾質疑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論述,又真的有道理嗎?
在延伸閱讀,我們各自都仔細探討了一下。一方面,我們從新聞媒體的職責角色、採訪生態、三律規範談起,聊聊在這個現象下哪些合理?哪些有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翻翻法規,一起看看「偵查不公開」適用的範疇、對象、精神為何?我們想告訴你的是:要小心簡單暴力的民粹語言,事實從來不是這麼簡單,論述是需要講道理的。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記者什麼都知道?批判理解「偵查不公開」,不要掉進民粹陷阱|https://mediawatch.pse.is/6zevpn
11月初是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川普、民主黨賀錦麗兩相角逐之下,最終由川普獲勝當選。川普不僅是上上任總統,他在這段時間也有背負四大訴訟案,其中「封口費案」在2024年5月被陪審團裁定有罪,恐面臨4年刑期。
在這樣的背景下,TaiwanPlus記者報導的「這次選舉將會成為一個歷史時刻,美國人到底會選出第一個女性總統,還是第一個被定罪的重刑犯?看來美國選擇了重罪犯(convicted felon)」這句話引發爭議,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文化部長李遠都認為不妥,訴求公廣集團下架。最終,公視董事會同意TaiwanPlus「將該報導暫時下架、修改內容、重新上架」的作為。
負責向國際傳遞台灣觀點的英語媒體TaiwanPlus,於2021年成立之時由中央社承接,然後自2022年加入公廣集團開始,目前已是台灣公共媒體之一,理應要獨立於政治與商業兩大勢力。然而,在TaiwanPlus並無事實錯誤、BBC也以「重刑犯」形容的前提下,政治人物施壓公廣集團的不當作法,是我們最在意的地方。
還有案外案!因為除了川普這件事外,政治勢力還對公廣集團有其它不滿,包括「公視臺語台專題報導罷樑行動有偏頗疑慮」、「TaiwanPlus以柯文哲上銬照當專題首圖」等。在這些種種累積之下,國民黨立委在2025年1月審中央預算時,以此為理由提案刪除政府捐贈給公視約23億預算,外界認為「等同要公視關台」。
這些爭議很複雜,但我們想回答你內心一定存在的那道提問「如果我覺得公共媒體做的不好,我應該怎麼監督它?」。我們確實應該監督它,公廣應該向全體台灣社會負責,但我們必須遵循一套嚴謹機制、尊重這套機制的運作,公廣的獨立性才可能真正存在。答案就在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我們應該怎麼監督公共媒體?|https://mediawatch.pse.is/6zfpuh
在前面第10、12點,我們談過台灣「數位治理」議題的進展脈絡。簡單來說,台灣現在放棄「數中法」這種全面性的專法計畫,改針對各個議題進行「分散式立法」,來解決社群平台造成的社會問題。其中在「詐騙」方面,由於數位廣告是平台利潤的主要來源,但廣告同時也是詐騙訊息傳遞的一大途徑,因此平台在這種利益矛盾之下,對處理詐騙廣告的態度相當消極。
對此,以兆豐為首共15家銀行聯手對Facebook、LINE、YouTube等社群平台「抽廣告」,也就是預計到2025年底銀行都不會將廣告投放在這些平台上,希望藉由斷銀根的方式迫使平台正視詐騙問題,落實廣告實名制。
具體來說,銀行官方不會在「非實名制」的平台投放任何廣告或行銷活動;再者,銀行也不會與「非實名制」平台上的直播主、網紅、主持人等合作廣告或業配。換言之,一方面是要斷平台銀根,另一方面也希望教育顧客「非官方管道的訊息皆為詐騙」的警覺與認知。
媒體可以大概分3種: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網路媒體;媒體監管也可以分3種方式:自律、他律、法律。事實上,台灣目前只有「廣播電視」有「法律」層次的規範,也就是常聽到的NCC、廣電三法、執照換照等等概念的基礎。換句話說,當今天媒體亂報導(如違反事實查證),只有電視新聞台可以被我們檢舉,然後由NCC審理裁決是否開罰;如果是鏡週刊、ETtoday,基本上就沒有專法可以約束他們。
於是,「自律」、「他律」就變得很重要。所謂「自律」,通常是內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自律委員會,透過審理一些實際報導案例,作為未來產製新聞的專業準則,但自己管自己,效果多少有限;於是要靠「他律」,也就是像是媒觀這種外部單位,透過監看新聞、研究報告、社會倡議等方式,軟性地監督媒體的專業表現。
今天的媒體消費生態逐漸以網路為主,不論是報章雜誌或廣播電視,他們也都會將內容放上網路。但是,網路剛好也是傳播監管機制相對鬆散的地方,這就是現在媒體亂象的一大主因。於是NCC提出「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希望提供一個通用的自律「框架」,雖然沒有強制力,但一方面可以讓媒體業者有所依循(答案都給你了,我們就來看看誰不抄);另一方面也讓台灣社會有明確量尺,藉此來問責媒體業者的新聞專業程度。
所以,當你看到一個很爛的新聞時,不妨就翻翻這個原則,看看那則報導有沒有符合規範吧!(不過全文目前還沒公開QQ)
延伸閱讀:
中央社》「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內容簡介|https://mediawatch.pse.is/6zfymd
先說結論:2024年的進度非常非常有限,沒有太多具體成果。2021年初澳洲通過新聞議價法後,台灣社會也開始研議,而2023年不僅出現許多不同的研究結果與議價法草案,也由數發部主導平台與媒體業者之間的對話,更讓Google首先釋出「3億新聞創新基金」。2024年雖然立院換屆,但立委們也都重新提出各自的議價法草案。不過,這些議價法草案仍缺乏實質的進展,而行政院也仍未提出官方版本議價法草案,就連到2024年10月文化部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也沒有太多新進展,未來目標仍停在「持續協助媒體與平台溝通」、「持續蒐集立法意見」。
新聞議價是一個跨部會的行動,在行政院組成「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發展協調小組」,成員包括:召集人吳誠文政務委員、財政部、法務部、經濟部、數發部、國發會、公平會、NCC、文化部。
若真要說今年的一個進展,大概是「跨媒體聯合起來發聲明」,畢竟過去平面、廣電、網路媒體都各有不同的觀點擊態度,但是在10月14日這些媒體聯合起來在三大報上發表聲明,在「疾呼通過新聞議價法」的同時,也指出「對議價法內涵的具體期待與方向」,可謂路線已經相當清楚,只欠東風。
這個東風當然在行政院與立法院。其中,民眾黨則在10月30日開記者會宣示「議價法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表態支持新聞有價的概念,而民眾黨團的確有提「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公平發展法」。然而,時至1月中下旬、會期將結束的此時此刻,仍然沒有進一步進展。
延伸閱讀:
聯合新聞網》媒體聯合聲明內容|https://mediawatch.pse.is/6zg39q
現在,你如果在電視上看到有問題的內容,你就算向NCC提出檢舉,NCC也沒辦法做決定。具體來說,像是新北幼兒園餵藥案、王義川青鳥定位案、柯文哲案等,都被擱置了。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NCC委員不夠啦,只剩下3個!
這一切必須從2024年7月底陳耀祥、翁柏宗、林麗雲、王維菁這4位委員屆期卸任開始說起,當時立法院不滿新人選包含翁柏宗而拒審新任人事案、造成委員從缺,於是行政院指定翁柏宗延任擔任代理主委,讓委員會仍有過半數得勉強運行(但剩餘4位中缺乏傳播專業背景委員)。隨後國民黨及民眾黨在7月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包括「委員不得連任」、「要求行政院需在三個月內補提人選」、「刪除延任委員規定」等,矛頭指向翁柏宗。然而,由於原條文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行政院則遲遲未發佈,因此國眾兩黨再度於11月第二次修正NCC組織法,明文規定前次修法內容「自113年12月1日施行」。隨後翁柏宗卸下代理主委,NCC委員也只剩下3位、並無過半。
在這個僵局之下,NCC依法在委員會針對相關案件只能「討論」、無法「決議」,因此不論是進行監管業務,像是電視台換照、內容裁處等,或者是推動相關業務,像是OTT專法立法、數位治理議題等,實質上都無法進行、影響重大。
2025年將會持續面對各式需要NCC主責之事項,包括新手機上市、電視台換照、有線電視監理等等,影響層面非常巨大,這樣的僵局亟待儘速解決,特別是當前剩下的3位委員並非傳播專業,實在讓人對傳播相關議題的進展相當憂心。
所謂的「網路(數位)治理」,就是看準Google、Meta這些平台可能透過資料蒐集、介面設計、演算法更動等方式,來「操控」數位環境,最終影響到用戶,因此立法監管並課予相應責任義務,以保護用戶權益。像是歐盟已在2022年通過數位服務法DSA,成為全球劃時代立法;而台灣NCC則在2017年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2018年再次提出第二版草案,直到2022年更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再次推出,卻引發社會廣大反彈。隨後,政府決定「暫緩立專法,改分散式立法」的方向處理,於是優先針對台灣社會高度共識的「詐騙」、「數位性暴力」下手,分別通過性防四法、打詐五法、打詐新四法。
簡單來說,NCC在數中法爭議之後,在2023年先舉辦「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論壇」,邀集國內外各界分享經驗、提出建議,並在2024年7月提出「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當中揭示台灣政府對數位治理議題的藍圖與想像;在同年12月提出「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希望提供無法規的網路新聞一個自律框架,強化其新聞專業責任。
事實上,NCC在2025的施政計畫中,其中一大項目即為「公私協力完善網路治理」,當中指出「掌握網際網路發展趨勢」、「公私協力推動產業自律及素養培力」兩大目標,並強調採取「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模式」作為治理的原則。由此可知,相較於推動立法行動,NCC這一年的應主要採取較軟性的途徑,包括調查研究、舉辦課程講座、建置申訴及自律框架等。當然,一切的前提都在於NCC必須能夠正常運作。
不過除了NCC之外,數發部也有一些責任,像是「打詐新四法」中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要求,數位廣告平台應該實質落地並落實廣告實名制,而這項業務的主管機關就是數發部。所以,如果你很在意數位治理議題,除了關心NCC能不能正常運作之外,也可以多多關注數發部的一舉一動。
幾個數字證明網路正在崛起,正在取代傳統媒體。2017年,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行銷協會統計指出,「數位廣告」正式超越「非數位廣告」出現黃金交叉。從2017年第三季開始,台灣有線電視訂戶已經連續28季(連續7年)下滑,從526萬9940戶、普及率61.02%,下降到約438萬2851戶、普及率只剩46.73%。
這些都是舊數字,因為最近有一個新趨勢,那就是「OTT」超車「電視」出現黃金交叉!根據Media Partner Asia報告,2023年台灣OTT付費訂戶達580萬、超越同期有線電視訂戶447萬;又根據文策院調查研究,串流OTT使用率每天0.9小時、超越電視頻道每天0.8小時。簡單來說,我們已經能從數字上明確看見:大家的觀影習慣確實往數位移轉,而且達到有意義的里程碑。
都走到這個地步,台灣從2020年領先全球提出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OTT專法草案),至今卻還沒有任何一點動作。更何況,這是NCC自己在2023、2024兩年宣示的立法目標,結果到2025年就好像默默被遺忘。
NCC在2024年指出OTT專法先朝「保護消費者權益」方向處理,像是解決訂閱紛爭、退費機制等等,這些當然很重要。但是,從媒觀關心媒體環境的角度思考起,我們更在意OTT專法「特別捐」、「盜版問題」這兩個議題。盜版會直接侵害創作者與合法平台的利益,這相對簡單,就是希望透過立法將OTT平台納管,以即時處理盜版內容帶來的傷害。
至於「OTT特別捐」,其實就像是一種課稅或是額外捐助基金,特別相對於有線電視是在地性強的產業,OTT是跨國的全球競爭市場,從迪士尼推動Disney+並退出有線電視的策略就能證實,因此我們特別在意OTT專法要做到兩件事:要求投資一定比例的本土內容;平台應透過課稅或捐助基金等方式讓錢能挹注在「內容」本身。事實上,這兩個要求都是廣電三法對電視業者的既有規定。
在OTT超車電視產業之際,我們相關法規制度真的需要調適,我們真的需要OTT專法,來確保「本土內容受到重要」、「金流真能回頭投資在內容產業身上」!
延伸閱讀:
文策院》2023年臺灣文化內容消費趨勢調查|https://mediawatch.pse.is/72ap4w
數位時代》Max如何挑戰台灣OTT榜首Netflix?加碼投資台劇有望?華納高層曝關鍵戰略|https://mediawatch.pse.is/72anvt
前面提過,2024一整年台灣的新聞議價議題可謂原地踏步、基本上沒有太顯著的進展,相當可惜。然而,不論是國內機構TWNIC做的「台灣網路報告」或英國牛津大學做的「數位新聞報告」都顯示,台灣大眾透過網路取得新聞資訊的比例節節高昇,也就代表科技平台掠奪新聞媒體造成的問題將越來越嚴峻,新聞議價立法越來越有迫切必要性。
更何況,2025年還會遇到兩個挑戰:第一,Google為期3年的「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將到期,未來是否會進一步延續,值得關注;第二,GPT Search、Perplexity等生成式AI開始加入網頁搜尋功能,用戶不用點進新聞網站就能看完新聞,新聞內容被掠奪問題更加嚴重。
首先,針對Google共榮基金,雖然這是在數發部協助媒體與平台斡旋的過程中催生出來的,但必須特別強調,不論從基金宗旨或實際獎助的專案來看,這份共榮基金都與新聞議價議題「沒有關係」,像是傳播學者唐士哲就強調「Google參與的本質不應是獎勵或從旁協助,而是合理付費」。關於共榮基金的實際運作與獎助項目,歡迎點延伸閱讀,看看我們的整理。
再者,GPT Search服務在2024年10月正式推出、在12月也開放免費用戶使用。這項服務相比過去ChatGPT僅能針對既有的資料庫回應,GPT Search將會上網蒐集最新的資料,再據此生成回覆答案。你可以試著搜尋「林秉樞最近發生什麼事?」,AI就會綜合不同媒體的最新報導,給你一段清晰而簡短的回答。過去,我們必須透過Google、點進不同報導才能知道發生什麼事;現在,ChatGPT輕輕鬆鬆就幫我們整理好了。雖然,OpenAI有試著跟金融時報等媒體簽訂授權,但台灣媒體規模較小、要與OpenAI簽約較困難,而法國也在2024年3月針對此類行為對Google開罰約87億新台幣。
除了擔心新聞議價的進展外,我們也可以回頭「反求諸己」一下。當AI可以幫我們代工,搜尋網路資料、整理摘要、輕易回答我們的問題時,這個方便可能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或者需要提升哪些「素養」才能好好運用這個方便?比如說:我們是否有能力判斷AI回應內容的品質?回溯原始資料?是否能意識到AI在做「選擇」時的偏好與偏向?等等。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哪些人拿到Google共榮基金?|https://mediawatch.pse.is/72bxp5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解釋「新聞議價」議題內涵|https://bit.ly/3tRJLcA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新聞議價」議題的深入反思|https://bit.ly/3PerLmL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議價」各草案版本解析|https://bit.ly/4aozR6g
過去,我們之所以要在意「媒體產權」,除了因為媒體老闆會影響內容外,更是因為媒體老闆掌握媒體的議題,可能不在「賺錢」、而是「賺聲量」,也就是透過掌握媒體來取得更多的社會或政治資本。但是時代已經改變了,現在我們還必須在意「科技平台老闆」,像是Meta創辦人祖克柏、X老闆馬斯克、TikTok執行長周受資等等,他們在這次川普回鍋美國總統的過程中,不斷向他示好。
馬斯克是最經典的例子,他運用個人魅力、財力及旗下社群平台X影響力,公開支持幾個歐洲國家的極右派勢力,對選舉結果有莫大影響;而在美國選舉過程中,馬斯克幫川普站台,也有類似的效果。在這些背景之下,想像一下,每一個X用戶都不在只是「用戶」,我們更像是馬斯克手中的一只「棋」,平台上一切的設計與安排都別有用心。正是如此,自從Twitter被馬斯克買走、改名為X之後,就出現一波波用戶出走潮,像是在2024年11月川普確認當選後,X有大量用戶停用帳號、而競爭對手Bluesky也增加數百萬用戶。
不只如此,Meta看起來也有想追隨X的傾向。創辦人祖克柏在川普上台前夕、2025年1月初宣布「Meta將取消事實查證機制、減少審查力度,以追求『言論自由』」,這項作法受到廣大批評,尤其「任命共和黨人領導政策團隊、川普支持者加入董事會」的作法,被認為是為了向川普示好。這也許是祖克柏自己的如意算盤,但這項決定卻會大幅影響用戶與國際社會的運作,特別是在歐盟通過數位服務法要求平台應負起責任、這幾年來Meta持續強化事實查證機制等趨勢下,Meta突然的態度轉變顯得相當突兀。
上述這些案例,應該都能明確感受到,平台並非中立的,他們的所有選擇、介面設計、意識形態都會影響其上的用戶,尤其當這些科技平台成為社會的主流管道時,這樣的改變便會影響整體社會運作、乃至選舉結果。另一個你可以很有感的例子是,Threads預計在2025年會加入廣告,並調整演算法、減少用戶看到陌生帳號的比例。
看到這裡,你會不會覺得有點可怕?此時,或許可以想想幾個問題:我們看到的等於社會全貌嗎?平台需要負起哪些責任?作為用戶,我們會想拿回哪些權力?以及,這樣充滿主觀價值判斷的平台,即便看起來言論百花齊放,但真的是公共領域嗎?或只是被設計好的失控謾罵?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我們還需要「數中法」嗎?當數位封建已成事實,打倒高牆勢在必行!|https://mediawatch.pse.is/72cd2f
中央社》川普2.0歐盟「剉咧等」 社群平台、安全、貿易3挑戰|https://mediawatch.pse.is/72cd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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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鉅亨網(2024)/如果大科技平台不商討新聞付費 澳洲政府將對其徵稅|https://mediawatch.pse.is/6z2brx
2.衛報(2024)/TikTok, Apple News and Instagram should be included in 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 Greens say|https://mediawatch.pse.is/6z2bx4
3.中央社(2024)/Google反壟斷官司吞敗後再受挫 Android須開放給第三方App商店|https://mediawatch.pse.is/6z2ljq
4.中央社(2024)/Google遭判非法壟斷搜尋市場 美司法部擬訴請分拆|https://mediawatch.pse.is/6z2ll6
5.iThome(1999)/微軟反托拉斯案事實認定出爐,指微軟壟斷並傷害消費者|https://mediawatch.pse.is/6z2lq3
6.巴哈姆特(2024)/Epic 訴 Google 反壟斷一案法官裁定後者應向第三方開放 Play 商店、Google 將提起上訴|https://mediawatch.pse.is/6z2lss
7.香港01(2023)/黎智英案|2020年被捕 案件一波三折 事隔3年後周一開審|https://mediawatch.pse.is/6z2s83
8.德國之聲(2024)/黎智英首度出庭自辯 否認鼓吹港獨:太瘋狂|https://mediawatch.pse.is/6z2s9n
9.紐時中文網(2024)/《立場新聞》編輯被判「煽動」罪成,香港新聞自由再受打擊|https://mediawatch.pse.is/6z2sbm
10.央廣(2024)/立場新聞案裁決 學者:限制香港評論文章風格|https://mediawatch.pse.is/6z2sdn
11.中央社(2024)/香港23條首案鄒幸彤等6人六四前被逮 歐盟稱扼殺言論自由|https://mediawatch.pse.is/6z2sfc
12.國際特赦組織(2024)/有關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你需要知道的10件事|https://mediawatch.pse.is/6z2sgt
13.新頭殼(2024)/基本法23條23日生效 自由亞洲電台宣布撤離香港|https://mediawatch.pse.is/6z2sjt
14.美國之聲(2024)/香港新聞自由喪失殆盡 華爾街日報遷往新加坡|https://mediawatch.pse.is/6z2skt
15.德國之聲(2025)/美最高法院聽證會 TikTok或真被禁|https://mediawatch.pse.is/6z3hp3
16.公視新聞網(2025)/彭博指中方擬售TikTok在美業務 字節跳動否認傳聞|https://mediawatch.pse.is/6z3hrt
17.紐約時報(2025)/美國「TikTok難民」湧入中國小紅書|https://mediawatch.pse.is/6z3hv2
18.聯合新聞網(2025)/TikTok爭翻案 川普選項有限|https://mediawatch.pse.is/6z3hxm
19.公視新聞網(2025)/美國最高法院審理TikTok禁令 多數大法官不認為損害言論自由|https://mediawatch.pse.is/6z3hzq
20.BBC中文(2024)/TikTok禁令:「不賣就禁」局面下它會很快從美國消失嗎|https://mediawatch.pse.is/6z3j43
21.BBC中文(2024)/TikTok和字節跳動將如何挑戰美國的「非售即禁」法案|https://mediawatch.pse.is/6z3j6n
22.中央社(2025)/川普訴請暫緩TikTok禁令 司法部促最高法院駁回|https://mediawatch.pse.is/6z3j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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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今日新聞(2024)/迪士尼旗下5台收播!NCC許可頻位遞補 委員不滿:犧牲消費者權益|https://mediawatch.pse.is/6z4uws
28.聯合新聞網(2024)/外商頻道不能「equal or better」 NCC要求新替代頻道|https://mediawatch.pse.is/6z4uz9
29.數位時代(2024)/「魔鏡歌詞網」沒了!近20年龐大歌詞庫一夕消失,發生什麼事?|https://mediawatch.pse.is/6zbuel
30.自由時報(2024)/魔鏡歌詞網消失近5個月 瑪莎16字請命引起廣大迴響|https://mediawatch.pse.is/6zbuf8
31.央廣(2024)/NCC組織法三讀 委員限連任一次 刪除延任規定|https://mediawatch.pse.is/6zbw9f
32.中央社(2024)/NCC組織法三讀 連任限1次、刪除延任規定12/1施行|https://mediawatch.pse.is/6zbw9x
33.自由時報(2024)/打詐專法里程碑 TikTok等4平台正式設法律代表|https://mediawatch.pse.is/6ze8pn
34.數發部(2024)/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第一階段公測結束|https://mediawatch.pse.is/6ze8sw
35.匯流新聞網(2024)/數發部揭Google、Line和Meta打詐配合度 林楚茵:無法實名就停廣告投放|https://mediawatch.pse.is/6ze8x2
36.中央社(2025)/陳玉珍提案刪公視23億預算 國民黨團:協商結果刪減1%、2300萬元|https://mediawatch.pse.is/6zfq3x
37.聯合新聞網(2024)/社群詐騙太猖獗 兆豐領銜逾10家大型銀行對社群平台抽廣告|https://mediawatch.pse.is/6zfu3v
38.聯合新聞網(2024)/阻詐聯軍成形 證券投信及保險將入列抽社群平台廣告|https://mediawatch.pse.is/6zfu7h
39.信傳媒(2024)/兩大國際平台瓜分國內媒體6至8成廣告收入 民眾黨:《媒體議價法》列本會期優先法案|https://mediawatch.pse.is/6zg3cp
40.立法院公報(2024)/文化部提「媒體議價事宜書面報告」|https://mediawatch.pse.is/6zg3fk
41.公視新聞網(2024)/「廣告實名制」2025上路打詐 如何驗證廣告主身分?怎麼防冒名?|https://mediawatch.pse.is/72abk7
42.NCC(202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4年度施政計畫|https://mediawatch.pse.is/72abmu
43.中央社(2024)/NCC第2次諮議會 新北餵藥案等內容檢舉案討論未決議|https://mediawatch.pse.is/72absh
44.風傳媒(2024)/葉克膜條款也沒用!NCC委員不足 王義川「青鳥數位足跡」等多案無法裁決|https://mediawatch.pse.is/72abv3
45.經濟日報(2024)/OTT訂閱戶超車有線電視 躍最大付費收視管道|https://mediawatch.pse.is/72apa8
46.NCC(2024)/有線電視訂戶數及成長率(2024Q3)|https://mediawatch.pse.is/72apdu
47.自由時報(2024)/Google無償用新聞訓練AI 法國罰87億|https://mediawatch.pse.is/72by3h
48.中央社(2024)/金融時報點頭授權 新聞將供ChatGPT訓練模型|https://mediawatch.pse.is/72by6m
49.Meta(2025)/More Speech and Fewer Mistakes|https://mediawatch.pse.is/72cdet
50.衛報(2025)/Meta to get rid of factcheckers and recommend more political content|https://mediawatch.pse.is/72cdhz
51.BBC(2025)/Facebook and Instagram get rid of fact checkers|https://mediawatch.pse.is/72cdm9
52.NBC News(2025)/Meta is ending its fact-checking program in favor of a 'community notes' system similar to X's|https://mediawatch.pse.is/72cdqv
53.自由時報(2024)/Threads 演算法要改了!負責人預告:陌生人帳號會變少|https://mediawatch.pse.is/72cdxa
54.MoneyDJ(2024)/最後淨土保不住?傳Threads將於明年初植入廣告|https://mediawatch.pse.is/72ce6f
55.中央社(2024)/川普勝選X平台掀出走潮 對手Bluesky大增數百萬用戶|https://mediawatch.pse.is/72ce9e
56.中央社(2025)/美最高院裁定維持TikTok禁令 考驗川普如何解套|https://mediawatch.pse.is/72q6ln
57.聯合新聞網(2025)/下架不到1天 TikTok在美復活|https://mediawatch.pse.is/72q6n6
58.衛報(2025)/TikTok goes dark in the US ahead of ban|https://mediawatch.pse.is/72q6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