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憶中,一直以來都有一種「勇奪第一」的文化,橫行於這個國家。從小在學校,老師就激勵我們要好好學習爭取考第一名,大部分的父母也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補習班、才藝班硬塞給小孩;大到國家層面,為了某個領域能有成果,不惜傾全國之力,不計成本的研發,勢必要做到遙遙領先。「勇奪第一」這種在近代(古代有沒有我不知道那個時候我還沒出生)被灌輸到每一個中國人腦子裡的文化,其實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著或隱性或顯性的體現。
我不評判這種文化的好壞,保留私人偏好的觀點,來說說親眼目睹和親身經歷的一件可能受此文化衝擊而發生的「小事」。
請先看上圖,中國是右行駛國家,這是一條雙向車道的馬路,因為是一條小路,中間沒有設置隔離護欄之類的東西,只是在地上畫了線區隔不同方向車輛的行駛區域。
機動車道是汽車和摩托車行駛的道路,當然中國很多城市都禁止摩托車通行了;非機動車道和行人步行的道路是混合在一起的,因為圖中的是一條小路,如果是稍微寬敞一點的路,行人和非機動車道還是會分開來的,非機動車一般是指腳踏車和電動(二輪和三輪)車,我印象中電動車是不能上機動車道行駛的,但我也不確定,我沒有電動車,而現實生活中常見到電動車一會兒在機動車道上,一會兒又在非機動車道上。
圖中橫穿馬路的綠色條狀區域是行人過馬路的人行橫道線,那個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用於拍攝不禮讓行人機動車車牌的錄影機。
介紹完一些基本的路況資料後,接著來說說我看到的一起交通事故。
圖中紅車原本速度是不快的,但是它看到前面有人過馬路就突然加速了。人行橫道線上的紅人和黃人基本上都快走到對向車道了,如果紅車沒有加速,即便它不減速,只要保持原本的速度,那麼紅車是可以在紅黃兩人身後正常駛離的。不行!我們可是被灌輸「勇奪第一」文化的民族,我猜紅車司機多多少少有著這樣的心態,所以最後它不惜逆行開到對向車道,也要先人一步在紅黃兩人的前面駛過。於是紅人走到黑人那個位置的時候,就被那輛紅車撞飛了,後面的黃人走的比較慢,事發當時他剛好走到圖中紅人的位置,所以倖免於難。
後續紅人的傷勢,以及如何判定這個責任和懲罰力度,這裡我就不說了,我也沒有進一步追蹤事件進度。我唏噓的是,竟然有人責怪被撞飛的紅人當時過馬路為什麼不用跑的,說什麼如果跑起來就能先到達對面人行道也不會被撞了,甚至它還留下了「活該」兩個字。
當然這種類型的惡性交通事故,在中國只是極少數而已,不具備代表性。而下面我要說的我的親身經歷,就屢見不鮮了。
同樣是在沒有錄影機拍攝,也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線上。我無數次的經歷是:如果我還在路邊沒有走到馬路上的話,那麼司機一般都會加速和拼命按喇叭來警告我,讓我先不要過馬路,讓它先過去;如果我已經走到馬路中間,它們一樣也會加速和按喇叭,我若覺得以我的奔跑速度可以先到馬路對面的話就跑一跑,司機也會踩剎車讓我先過,要是我沒把握或者它加速真的很快的話,我就會待在原地不動,讓它先駛離,我也遇到好多次司機不惜行駛到對向車道逆行也要遙遙領先於我先走一步。
所幸的是,近幾年來在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線附近會安裝錄影機,抓拍沒有禮讓行人車輛的車牌號,然後會罰款。這種路口一般會有禮讓行人的文字標誌,本地司機一般都會停車讓行人先過,外地車牌的車有時候還是會不讓,我猜測大概這種罰款,可能不會跨城市追討,也不影響它們車輛年檢之類的吧。
話說回來,雖然我遇到過很多次上述情況,甚至還遇到過警車也是如此加速和按喇叭的,沒有鳴警笛不是執行任務的警車,就是普通公車私用上下班的那種,因為同樣的時間點同一個路口那輛警車我常見到,但是我也遇到不少會停下車來讓行人先過的司機,儘管絕大部分這樣的好司機是在澳門遇到的。
可能是我太不求上進了,不認同這種文化,對於爭奪第一就是沒有興趣,無論是考試還是過馬路或者其它方面,有沒有遙遙領先,在我而言其實都沒差。假如我有孩子,我也會跟他說:孩子你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