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如果沒人來標,
承辦人員需要寫檢討報告,
因此許多承辦人員都很擔心沒人來標。
因此,有的承辦人會先去跟廠商「聊聊」,
了解要怎麼寫招標文件。
曾有篇新聞標語 ”台電主任憂採購案流標
竟私串2公司虛增投標數”
台灣電力公司2019年6月間公告採購案,
電力調度處萬姓主任擔心採購案
未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
流標壓縮工作時程。
與有意投標的元墉公司周老闆聯繫,
請他找來無投標意願的上弘公司許老闆,
期間周為許準備投標文件,
但因承辦人發現投標文件有異便廢標。
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政府採購法
判萬、周有期徒刑3月、許有期徒刑2月。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15002414-260402?chdtv
反過來想,如果經常只有一家投標的機關,
可能有些標案的內容實在太多不確定性,
外商或具規模公司通常都不會去投標,
政府就會找自己出資成立的公法人來標,
之後再分拆標案給其他公司,
只要公法人標到政府標案即可。
如2020年交通部招標的
全部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430628
說實在,該案執行的承辦人,
通常就是負責撰寫標案的人。
寫標案最傷腦筋的部分
就是設定計畫執行工作項,
他有可能熟悉業務卻不熟悉技術,
甚至連業務本身都沒有非常了解細節……
這時候這個標案該怎麼辦呢?
有一種作法就是「抄」,
把過往的需求說明書拿出來抄,
改日期,改內容,就丟上去。
從專業的角度來看,
需求說明書是專案一開始的核心,
如果寫錯方向,自然就會做出錯誤的專案。
因此,在撰寫之前,
一方面要了解業務單位真正的需求,
另一方面也要了解當前技術的極限、
能實作的內容有哪些,
這樣才能寫出一個廠商能實作、符合需求、
合理使用預算的專案。
因此,進行大量的需求訪談並不可免,
最後一定要問問專業廠商看法,
避免弄出了一個包山包海的滿漢全席大餐,
卻只有哪麼一點點路邊攤的預算,
當然投標廠商也就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