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投標的故事(五十三) #招親比試
沒有好的需求說明書,再多的預算也是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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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近期招標困難而上新聞三個標案:
案例一:桃機三航廈主體工程(土建標)規格標,
原定12月3日截止收件,不過至11月5日,
2組外國廠商書面請求釋疑項目達1,582條,
機場公司雖已分4批函復廠商,
不過審酌第三航廈工程量體及規模龐大,
認為有再給廠商適當期限審閱內容的必要,
因此決定將請求釋疑期限延至12月15日,
投標期限則展延45天、
到明年1月18日上午10時截止。
案例二:新北市府推動塭仔圳市地重畫案,
開發工程10月起卻一連2度流標;
為第3次招標作業開會研議需修正部分。
預計11月底辦理第3次招標,
發包金額同樣為52億、44億,
基本上標案大致內容不變,
若第3次再度流標,
才會考慮大幅度調整標案範圍、發包金額。
案例三: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2度流標
桃園市府發包「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
連續兩次招標都無人問津,
新工處和桃園航空城公司討論後,
將招標金額由37億3924萬元調高2億元,
希望能夠順利招標。
這3個案例透露出採購效率的差異,
已改N次招標先發包看看來個見招拆招!
要等三次流標後才動手修改需求說明書!
早知道預算不足仍心存有總有人會上鉤!
如果招標不順利,就會換人再換人,
來一個反正所有錯都是前面人搞的,
讓後來的人好好收拾殘局!
廠商也會遇到”被勸”投標而且也得標,
然當時的人也會一一調職,
讓後來的人來個不認帳!
為了順利讓大家安安全全下莊,
好的需求說明書是一個好的開始,
這些仍出自豐富採購發包與接案顧問經驗
兩方攜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