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陳道長,律師執業過程中接觸到滿多詐騙的案件,但坊間看到滿多都是討論成為刑事被告要怎麼處理的教學,反而是遭詐騙後要怎麼處理的文章比較少,今天就讓陳道長來教學大家遭到詐騙要怎麼處理。
文章預計分成三個部分,刑事篇、民事篇、強制執行篇,下面就先就刑事的部分跟大家分享:
✨先提醒大家,常見被騙的例子: 加入LINE群組投資老師報明牌投資不常見的投資平台、參加博弈聽信老師教學入金進博弈平台等等號稱有「#穩賺不賠」的方式吸引他人入金。
✨依照執業經驗,能「穩賺不賠」的投資方式幾乎都是假的,請小心;如果對於對方提供的網站有疑問可以到165反詐騙網站。
👉第一步:截圖匯款紀錄、截圖對話紀錄,切勿聽信對方說法刪除對話紀錄。
👉第二步:立刻打165線上報案並且到附近派出所提告。
🔥警方在受理案件時也會將涉案的帳戶都列為警示帳戶,只要報案夠快的話、有機會將錢扣在該帳戶,之後就有機會全額取回。
靜候地檢署或是法院通知。
在警局提告後,警局會開始調查匯款的金流流項,找帳戶的所有人(俗稱:人頭帳戶)來製作筆錄,確認為什麼會有被害人受騙把款項匯到該帳戶;也會追查金流確認該款項被何人被提領出來(俗稱:車手)、交付給何人(俗稱:收水手)。
警察調查到一個段落,就會依照犯罪嫌疑人的所在地,分別移送到所屬的地檢署,由該地檢署偵辦,偵辦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達到有罪門檻,就會起訴到法院的刑事庭,由刑事庭的法官審理遭起訴的被告有沒有犯罪。
1️⃣ 為什麼我在警局提告之後,會由不同地區的警局、地檢署、法院偵辦?
因為刑事追訴是以「被告」為中心,所以原則上案件會移送到被告所在地的單位來偵辦。
例如: 遭詐騙100萬元匯款到A的帳戶內、由B提領、交給C,如果A、B、C分別住在台北、新北、台中,未來案件就有可能分別由台北、新北、台中地方地檢署、法院審理。
2️⃣ 不能合併在一起嗎?我被詐騙了,還要跑不同地區的法院去調解、開庭,光是請假、來回交通費就花了不少錢?
因為刑事案件是要判決被告有沒有罪,因此案件原則上會在被告所在地審理;沒辦法合併由同一個法官審理。 如果不想要這樣分開跑法院、地檢署,可以獨立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的民事庭法官就整起案件來審理,並且判決被告們賠錢(詳細等民事篇說明)。
3️⃣ 調解要怎麼請求金額?
要先有一個觀念:依照法律,原則上就只能以遭受騙的金額為主,法律上針對來往法院交通費、因開庭請假短少的工資、精神賠償都沒辦法請求。
意思是,如果是給法院判決,最多就是把受騙的錢拿回來,沒辦法主張其他額外的金額。 理論上,在調解的時候,因為調解的彈性比較大,如果希望除了受騙金額以外,還是希望增加交通費、請假工資等費用,都能提出來跟被告討論。
但實際情況常常是,被告都會喊窮(事實上會變成人頭帳戶或車手的被告,有些人也是遭詐騙集團詐騙,並沒有獲利),因為常見的調解金額會在落在受騙金額的3-5成。
4️⃣ 我被騙錢也被騙帳戶,現在也是人頭帳戶怎麼辦?
法律上會分開來處理,被騙錢就是針對被騙錢的部分報案處理。 被騙帳戶變成人頭帳戶,代表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有人對你提起詐欺、洗錢告訴了。
以上,有問題也可以加入LINE(a789554)私訊或是下方留言(如果是上面重複的問題請參考上面文章,勿重複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