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

含有「地檢署」共 45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有時候人家說的關過一次可能在被關第二次,顯宗有天帳戶突然又變成警示戶,才剛中午休息時間,那根菸剛點,就接到電話了,顯宗一臉無奈的去做筆錄,偵查佐的第一個動作就讓顯宗感覺有問題,第一錢的事情之前就有在地檢署解釋過,地檢署不可能沒記錄,再來那裏面的金流根本與自己無關,顯宗堅持等到律師到場。
Thumbnail
李惟帶妤希到地檢署,向觀護人坦承自己因債務糾紛失控傷人、留下前科,為認養請求出具意見書。他不為辯解,只為讓她知道真實的自己。妤希以稚嫩話語替他作證。走出體制後,他帶她在陽光下奔跑、吃甜點,短暫平靜中,一則陌生簡訊悄然浮現,暗潮未息。
主事務所位於台北的黃鈺如律師分享過往至外縣市開庭時的交通方式及美食、咖啡廳口袋名單。
Thumbnail
日本的武士道典籍《 葉隱》中寫道:「所謂武士道,即看透死亡。」 不論是不是武士,死亡都是我們必然的宿命。而在法律上,有三種「證明死亡的文件」,但依開立的過程,嚴格來說是四種: 第一種是死者在「醫院」病死,這時會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 第二種是死者在「醫院以外的地方」病死,這時就要聯絡當地的
Thumbnail
律師於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後,面對當事人入監執行,常需處理延緩入監與轉監聲請。本文詳述刑事訴訟法與監獄行刑法關於延緩執行的法定事由,並說明非法定事由的聲請彈性;同時,解析監獄執行的地域原則與聲請囑託執行的管道,以利家屬探視與維持生活聯繫。
Thumbnail
透過《畫皮》原著中吞痰救夫的情節,隱喻現代關係中失衡的無底線付出。 將伴侶的剝削美化為「愛」,實則是吞忍羞辱。 嘔出的「真心」,其實是犧牲自己的生命力,去填補對方空洞的人格。 建立界線三步驟—識別生理上的噁心感、學會讓對方承擔後果(Let Consequences Happen)、設立觸電網。
Thumbnail
今天來聊聊最高法院114年台上字第687號刑事判決 這個判決的上訴人(被告),上訴主張手機被警察違法查扣,手機裡的資料應該沒有證據能力,不能用來判他有罪。 雖然上訴被駁回,但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對「手機」與「手機裡的資料」之搜索及扣押,做了詳細的說明。 最高法院大意是說,手機對於我們現代人來說
Thumbnail
民眾在遇到糾紛時,很喜歡說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用語威攝對手,最常見的三句大概就是「我去備案了!」、「保留法律追訴權!」、「你敢告我,我就反告你誣告!」 今天我們先來講「備案」。 所謂備案就是到警察局,跟警員講你遇到的事情,然後警員把你講的話記到他的工作紀錄表裡,就這樣,沒了。警員日後對你說的事情,
Thumbnail
醫師法規定,醫師要親自診察才能開診斷書(第11條第1項)、不得拒絕交付診斷書(第17條)、開立與事實不符的診斷書要處罰(第28條之4),這裡說的診斷書就是我們口頭在講的驗傷單。 遇到任何糾紛,只要有受傷,我一律建議當事人立刻去看診取得驗傷單,這是因為驗傷單的時間離糾紛發生的時間越近,就越能證明傷勢
Thumbnail
我們習慣緊緊抓著「受害者」的身分不放,因為只要對方是壞人,我們就是無辜的; 但親愛的,和解,從來不是原諒傷害妳的人,而是妳終於願意放過妳自己。 這篇文章,寫給每一個覺得自己被辜負、還在努力討公道的妳。 願我們都能把那件沉重的「受害者」外衣脫下來,轉身走向屬於自己的路。
Thumbnail